公共资源交易编号: | 2020TLWZ00Z0304 | 项 目 名 称: | 中铁十局鲁南高铁菏兰段TJ-1标工程重点自购物资(水泥、粉煤灰、矿粉、外加剂、压浆剂)招标公告 |
招 标 人: |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鲁南高铁工程建设指挥部 | 业 务 类 型: | 铁路工程 |
交 易 方 式: | 公开招标 | 专 业 类 型: | 物资设备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0-01-13 08:3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0-01-17 16:30:00 |
中铁十局鲁南高铁菏兰段TJ-1标工程重点自购物资(水泥、粉煤灰、矿粉、外加剂、压浆剂)招标公告 | ||||||||||||||||||||||||||||||||||||||||||||||||||||||||||||||||||||||||||||||||||||||||||||||||||||||||||||||||
公共资源交易编号 | 2020TLWZ00Z0304 | 项目名称 | 鲁南高铁菏兰段TJ-1标水泥、粉煤灰、矿粉、外加剂、压浆剂招标 | |||||||||||||||||||||||||||||||||||||||||||||||||||||||||||||||||||||||||||||||||||||||||||||||||||||||||||||
招标人 |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鲁南高铁工程建设指挥部 | 业务类型 | 铁路总公司 | |||||||||||||||||||||||||||||||||||||||||||||||||||||||||||||||||||||||||||||||||||||||||||||||||||||||||||||
交易方式 | 公开招标 | 专业类型 | 物资设备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0-01-13 08:3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0-01-17 16:30:00 | |||||||||||||||||||||||||||||||||||||||||||||||||||||||||||||||||||||||||||||||||||||||||||||||||||||||||||||
中铁十局鲁南高铁菏兰段TJ-1标工程重点自购物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HLZG-2020-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菏泽至兰考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函〔2019〕1232号)批复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鲁南高铁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所需物资水泥、粉煤灰、矿粉、外加剂、压浆剂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新建鲁南高速铁路菏泽至兰考段(山东省境内)DK419+050~DK466+681,自菏泽东站,向西经菏泽市牡丹区、开发区、定陶区、曹县、东明县,线路全长43.679km,合同总造价29.93亿元。其中全线路基土石方58.2万断面立方米,特大桥2座41.73815km,涵洞96.4横延米/3座,中小桥89.66延长米/1座,框架桥77.85延长米/2座,地道1136顶平米/1座,预制、架设箱梁1214孔;车站1座;箱梁梁场2处。全线新设庄寨1个中间站。 2.2 招标内容(见附表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 水泥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生产厂家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代理商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 (2)生产厂具备年生产能力100万吨及以上旋窑生产线,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预分解窑),具备低碱水泥(含碱量≤0.60%)生产能力。 (3)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符合《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铁建设【2010】255号)文件规定,具有近三年(2017年-2019年)每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有CMA、CNAS或CAL标识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5)生产厂家需出具近三年(2017年-2019年)的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的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每年至少一份); (6)代理商(代理的厂家必须同时满足资格条件中生产厂家的要求)需出具近三年(2017年-2019年)的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的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至少二份,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必须一一对应);代理商须提供投标物资生产企业签署的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 (7)因产品质量问题被国铁集团(原铁路总公司)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铁路建设市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被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鲁南高铁公司、中国中铁及招标人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8)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3.1.2 粉煤灰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且生产厂家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人民币。 (2)生产厂家年生产能力20万吨以上,能生产Ⅰ、Ⅱ级粉煤灰。代理商投标的物资必须是电厂原厂生产的粉煤灰,不接受二次加工的产品。 (3)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必须具有分选设备),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符合《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铁建设【2010】255号)文件规定,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9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有CMA、CNAS或CAL标识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至少两份)。 (5)生产厂家需出具近三年(2017年-2019年)的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的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至少两份供货合同); (6)因产品质量问题被国铁集团(原铁路总公司)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铁路建设市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被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鲁南高铁公司、中国中铁及招标人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7)代理商须具有与投标物资生产企业或其总代理企业签署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合同),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生产企业与其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 (8)代理商(代理的厂家必须同时满足资格条件中生产厂家的要求)需出具近三年(2017年-2019年)的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的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至少二份,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必须一一对应)。 (9)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3.1.3 矿粉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且生产厂家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人民币。 (2)生产厂家年产量达10万吨及以上。 (3)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必须采用立磨设备),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符合《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铁建设【2010】255号)文件规定,具有近三年(2017年-2019年)每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有CMA、CNAS或CAL标识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5)生产厂家需出具近三年(2017年-2019年)的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招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及相对应的合同,每年至少一份);产品质量问题被国铁集团(原铁路总公司)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铁路建设市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被济南铁路局、鲁南高铁公司、中国中铁及招标人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6)代理商须具有由提供投标物资生产企业签署的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 (7)代理商(代理的厂家必须同时满足资格条件中生产厂家的要求)需出具近三年(2017年-2019年)的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招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必须一一对应,至少二份)。生产厂家与其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 (8)投标人的企业需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3.1.4 外加剂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人民币。 (2)生产能力:聚羧酸系减水剂年产量不低于5万吨,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外加剂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聚羧酸系减水剂已获得“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在有效期内且不处于暂停期的“CRCC”认证证书、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符合《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铁建设【2010】255号)文件规定,具有近三年(2017年-2019年)每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有CMA、CNAS或CAL标识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5)投标人需出具近三年(2017年-2019年)的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招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及相对应的合同,每年至少一份);因产品质量问题被国铁集团(原铁路总公司)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铁路建设市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被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鲁南高铁公司、中国中铁及招标人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6) 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3.1.5 压浆剂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生产能力:年生产能力不低于5万吨。 (3)生产厂家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三年(2017年-2019年)每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有CMA、CNAS或CAL标识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5)生产厂家出具近三年(2017年-2019年)的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招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及相对应的合同,每年至少一份);因产品质量问题被国铁集团(原铁路总公司)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铁路建设市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被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鲁南高铁公司、中国中铁及招标人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按照国铁集团(原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规定纳入供应商信用评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0 年 1 月 13 日上午8:30至2020年 1 月 17 日下午 16:30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1 月 17 日下午 16:30 前将投标申请表(附表3)签字盖章后以邮件形式发至电子邮箱lngtzbb@163.com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表2,售后不退。 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电汇、网汇(不接受现金、信汇及个人汇款等方式)至以下账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完全一致。 账户: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鲁南高铁菏兰段TJ-1标项目经理部 账号:3705 0181 6701 0923 4567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铁路支行;行号:105475000502 4.3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 2020 年 2 月 14 日上午 8 时 0 分至 9 时 30 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2 月 14 日上午 9 时 30 分; 地 点: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nggzy.gov.cn)发布信息。 7.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鲁南高铁菏兰段TJ-1标项目经理部 项目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福州路杨堂社区路口中铁十局 招标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项目经理部:商孝平18305310591 二公司:宋志争 18637173790 四公司:张召伟 18356006933 电子邮箱:lngtzbb@163.com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鲁南高铁菏兰段TJ-1标项目经理部
二〇二〇年一月七日
附表1 招标物资包件划分表
附表2投 标 申 请 表 招标编号:LNHLZG-20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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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报名请到网址:http://jnggzy.jinan.gov.cn/jnggzyztb/front/showNotice.do?iid=78468&xuanxiang=%E6%8B%9B%E6%A0%87%E5%85%AC%E5%91%8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