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南漳县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南漳县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专项规划修编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189.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1/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x2022079
预算金额193.5万元
招标公司南漳县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锦鑫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江鑫0710-3710285
中标公司湖北华创慧聚全过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189.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南漳县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南漳县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专项规划修编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JX2022079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624-2022-00543
三、项目名称
南漳县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专项规划修编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华创慧聚全过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建设渠路与新湖渠路交汇处A-4地块幸福时代四期办公(A)幢4层16号房
中标(成交)金额:189.8(万元)
服务类 |
名称:南漳县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专项规划修编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交付所有成果 服务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杨昌青,刘明军,宋华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3-01-05
2、评审地点:南漳县城关镇卞河北路157号,凤凰大道与卞河北路交界处原社保局院内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服务费的金额计算依据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 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中规定收费标准收费,计取基数为本项目的成交金额。
2、收费金额:2.2184(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漳县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地址:南漳县城关镇玉印路142号
联系方式:158722898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锦鑫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襄阳市高新区邓侯路8号航天路与邓侯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0710-37102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鑫
电话:15871003180
相关下载
- 079南漳县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专项规划修编项目(6)(1).doc079南漳县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专项规划修编项目(6)(1).doc
-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相关合同
更多咨询报价请点击:
http://www.ccgp-hubei.gov.cn/notice/202301/notice_b6bb815226164b5f8141818c4ebf9f72.html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624-2022-005431、项目编号:JX2022079一、项目基本情况南漳县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专项规划修编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锦鑫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襄阳市高新区邓侯路8号航天路与邓侯路交叉口)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1月0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8、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交付所有成果7、采购需求:南漳县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专项规划修编项目(详见采购需求)6、最高限价:193.5(万元)5、预算金额:193.5(万元)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3、项目名称:南漳县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专项规划修编项目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方式:2、地点:锦鑫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襄阳市高新区邓侯路8号航天路与邓侯路交叉口)1、时间:2022年12月26日至2022年12月30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采购文件(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且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地点:南漳县城关镇卞河北路157号,凤凰大道与卞河北路交界处原社保局院内2、截止时间:2023年01月0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1、开始时间:2023年01月0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4、售价:0(元)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领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领取采购文件。(1)法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2)招标公告第二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条件;(3)以上证明文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
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2、地点:南漳县城关镇卞河北路157号,凤凰大道与卞河北路交界处原社保局院内1、时间:2023年01月0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
联系方式:15872289802地址:南漳县城关镇玉印路142号名称:南漳县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本次公告发布在湖北政府采购网
项目联系人:江鑫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710-3710285地址:襄阳市高新区邓侯路8号航天路与邓侯路交叉口名称:锦鑫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须知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第二章“磋商须知”,下面所列资料是对“磋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磋商须知电话:15871003180
序号 | 内 容 |
1 | 采 购 人:南漳县园林绿化管理局电 话:15872289802 |
2 | 代理机构:锦鑫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 系 人:江鑫电 话:15871003180 |
3 | 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且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 |
4 | 投标货币:人民币。 |
5 | 备选方案:本次招标不接受备选方案。 |
6 | 竞争性磋商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缴纳磋商保证金 |
7 | 磋商有效期:60天 |
8 | 竞争性磋商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贰份 |
9 |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1)磋商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加盖单位公章。2)磋商供应商除了磋商文件外,应另外准备两份报价一览表密封入一个信封。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必须胶装,否则按废标处理。 |
10 | 竞争性磋商文件递交地点:详见磋商公告 |
11 | 磋商截止时间:2023年 1 月 5 日15点00分 |
12 | 磋商时间:2023年 1 月 5 日15点00分 |
13 | 磋商地点:南漳县城关镇卞河北路157号,凤凰大道与卞河北路交界处原社保局院内 |
14 | 磋商费用:(1)磋商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2)本合同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专家评审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为“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湖北省物价局省住建厅鄂价工服规[2011]23号”依据,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3)招标代理服务费包含在成交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中,采购人不另行支付。(4)评审费由各标包成交供应商等额共同支付,评委费由招标代理机构先垫付,各标包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按上述标准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超过法定期限不领取成交通知书的供应商被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
15 | 最高限价:193.5万元,即本项目的最高限价,各供应商在投标报价过程中不能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投标。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 |
16 | 封套上写明: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名称: 采购人名称: 磋商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
17 | 开标程序:(1) 供应商身份核验,由采购人代表根据供应商递交的委托书核验身份;(2) 密封情况检查:由供应商检查磋商文件的密封情况;(3) 磋商顺序:以递交文件顺序确定;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与资格审查有关的资料,且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应真实、可靠,采购人可通过多种方式予以核查,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业绩的,投标无效;已经中标的,中标无效;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采购人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采购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磋商文件按废标处理。3、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3.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中“其他未列明行业”对中小微企业划型的标准。供应商同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3.2、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3.3、依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4、依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该通知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 3.5、供应商应当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材料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采购节能产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 “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给予该项产品价格 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供应商投标产品符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文件的政策支持,须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合格有效时间内的)、清单公告媒体的网页打印件并作出明显标识。经评委会审核确认供应商投标产品在清单内,符合政策支持要求的,给予该项产品价格 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5、采购环保产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如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给予该项产品价格 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供应商投标产品符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文件的政策支持,须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合格有效时间内的)、清单公告媒体的网页打印件并作出明显标识。经评委会审核确认供应商投标产品在清单内,符合政策支持要求的,给予该项产品价格 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2.2“监管机构”是指:襄阳市南漳县财政局采购办;2.1“采购人”是指:南漳县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2.定义1.1本文件仅适用于本文件中所叙述的南漳县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专项规划修编项目的采购。1.适用范围一、总则
2.8“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2.7“货物”是指:按本文件规定,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货物、手册及其他资料和材料。2.6“供应商”是指:获得该项目竞争性磋商小组确定参加竞争性磋商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如果该供应商在本次竞争性磋商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2.5“磋商文件”是指:竞争性磋商文件;2.4“磋商小组”是指:由政府采购评委系统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2.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锦鑫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4.磋商费用3.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有任何隶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3.1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项内容。3.供应商的基本条件2.9“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资格证明文件、价格构成、商务、技术和服务、其他供应商认为必须提交的资料等所有内容的文件。
3)竞争性磋商采购评定办法2)磋商须知1)磋商公告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二、竞争性磋商文件4.2中标人应承担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及磋商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等;供应商在报价时须将上述费用综合考虑进入投标报价内,且不得单列。
6.2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澄清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6.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书面原件、由供应商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在磋商时间5日以前用邮寄或专人递交的方式交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供应商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仅供参考)5)合同书格式(仅供参考)4)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7.4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7.3为使供应商准备磋商时有充足时间对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迸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适当推迟磋商时间,并书面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7.2修改后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确认。7.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五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疑问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10.1供应商应当按照本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及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10、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9、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详见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8.2除非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8.1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8、语言和计量单位
11.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注明免费的项目将视为包含在报价中。11.3供应商应根据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市场价格水平及其走势、磋商供应商的方案和由这些因素决定的磋商供应商之于本项目的成本水平等提出自己的报价。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采购文件采购需求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所有根据本采购文件或其它原因应由磋商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他应交纳的费用都应包括在报价中。但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低于其成本的价格进行报价。11.2供应商应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需求及合同条款等内容进行报价,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格式报出。报价中不得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报价中也不得缺漏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1.1磋商报价包括磋商供应商在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最后报价。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应以人民币报价。11、磋商报价10.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采购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并对本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如供应商没有按照本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本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申请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3项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3.1联合体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联合体:12、备选方案: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有备选方案。11.6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11.5每一种采购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13.2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磋商申请将不被通过:(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3)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的资质类别和等级。(2)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的资质等级。(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14、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缴纳保证金。1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2)被责令停业的;
16.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包括正本、副本及单独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本次磋商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装订、签署和数量15.3供应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15.2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15.1磋商有效期从磋商结束之日起计算,本次采购磋商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磋商供应商承诺的磋商有效期不足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5、磋商有效期
17、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6.5响应文件应当采用不可拆卸的方法的装订,对未经装订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及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磋商供应商承担。16.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才有效。16.3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响应文件中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供应商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6.2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如单独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与响应文件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7.2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磋商投标文件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17.1响应文件的正本、所有副本必须密封和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递交,包装上应注明供应商地址:
20.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其响应文件,但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之前将修改的响应文件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20、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在本次磋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不论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19、迟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首次送达、提交响应文件的最后时间。本次磋商响应文件的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8、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现行法律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可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组成。21.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21、竞争性磋商小组四、磋商的步骤20.3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磋商结束后,无论成交与否都不退还。20.2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磋商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供应商不得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以退还。
在正式磋商前,本磋商文件第三章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通过符合性审查和资格审查,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方可进入磋商程序。23、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磋商,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磋商代表经磋商小组核对身份后,方可参加磋商。22、磋商代表21.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按事先确定的磋商顺序,集中与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1.2磋商小组中的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除本采购文件另有规定,评审专家将从湖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终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磋商供应商,要求在指定的时间内提交满足要求的最后报价。所有磋商供应商递交最后报价后,磋商小组将记录所有磋商供应商的最终价格。最后报价为本次竞争性磋商不可变动的最终价格。24.3最后报价24.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4.1磋商小组将根据本磋商文件第三章规定的程序和方法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磋商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4、磋商
25.2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具体见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25.1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评议、技术评议和价格评议。25.综合评议磋商供应商在磋商后统一将最后报价一同递交至磋商小组,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政府采购预算或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二家的,磋商活动终止。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6.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6、确定成交供应商25.5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25.4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若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5.3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计算公式: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28、成交公告和质疑五、成交与签订合同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人员、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它无关的人员透露。27、保密26.3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6.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4)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3)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2)质疑人法人签章和单位公章;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及联系人(法人授权代表)等;28.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或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实行实名制,其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属于虚假、恶意质疑的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必要时予以网上公布。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28.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27.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7.2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成交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承诺订立书面合同,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2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扫描上传至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公告,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7.1竞争性磋商文件对履约保证金有规定的,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在签订合同前缴纳履约保证金。29、签订合同6)提起质疑的日期。5)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的,则必须联合体各方共同签署、盖章;
第三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于《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工作规程的规定。六、适用法律27.6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7.5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7.4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
2.磋商小组评审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说明:1.磋商小组分别对每一份响应文件依据上表进行检查。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标准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满分100分。一、评审方法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1 | 符合性评审 | 磋商报价 | 磋商报价金额是否超过最高限价。 |
1.1 | 符合性评审 | 磋商函签字盖章 | 是否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 |
1.1 | 符合性评审 | 磋商有效期 | 磋商有效期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1.2 | 资格性审查标准 | 资格要求 |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且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 |
1.3 | 评定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磋商小组对通过符合性审查和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按照《评分表》要求对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打分。《评分表》附后。 |
1.1磋商小组组成:共三人组成。1.磋商小组三、评审步骤通过符合性审查和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才能进入磋商并提交最后报价。4.对于响应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要求将导致其响应无效,不进入下一项评审。3.满足要求的条款打√,否则为×。
2.3评定办法:见评定办法前附表。2.2资格性审查标准:见评定办法前附表。2.1符合性审查标准:见评定办法前附表。2.初步审查标准磋商小组负责评定工作,并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1.2磋商小组组长:磋商小组设组长1名,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共同推选产生。磋商小组组长负责组织评标活动,与其他评委有同等表决权。
3.1.4商务部分:磋商小组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详见评分细则。3.1.3技术部分:磋商小组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详见评分细则。3.1.2报价部分: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最后报价。3.1.1本次评定指标设置为报价、技术、商务三部分3.1具体量化打分标准3.评定方法
4.2计分办法4.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4.评定结果3.3综合评分法:见《评分表》。3.2其它见评定办法前附表。3.1.5每个评委须认真审查各供应商的磋商文件以及需打分的每个项目,且按要求打分,评委评分表采用记名方式。
4.3.1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的得分,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候选人,由采购人按照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的有关规定确定中标人。4.3评标结果4.2.4终名次按各投标人最终得分高低依次排序确定名次。4.2.3各项统计、评分结果均按四舍五入的方法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4.2.2各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数的算术平均值。4.2.1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打分统计工作、汇总,磋商小组负责审核及复核。
四、评分表(请对照下表制作详细的评分索引表)磋商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均超过了政府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磋商活动终止;终止后,采购人需要采取调整采购预算或项目配置标准等,或采取其他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5.其它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4.4完成评定后,磋商小组须在评审结果推荐意见上共同签字。
序号 |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审因素 | |
1 | 商务评价40分 |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性 | 1 | 投标文件逐页有连续页码并有详细目录,并且目录与有关材料顺序对应清晰,评委通过目录可直接定位到所对应的内容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
1 | 商务评价40分 | 类似业绩 | 20 | 2017年1月1日以来(下同),承担过城乡规划、旅游规划、村庄规划以及其他园林规划设计项目业绩每项计5分,最高得20分。(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
1 | 商务评价40分 | 项目负责人 | 9 | 近5 年来以来项目负责人主持管理城乡规划、旅游规划、村庄规划以及其他园林规划设计,每个项目得3分,最高9分。(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
1 | 商务评价40分 | 团队人员 | 10 | 1、项目组成人员按设计专业需求配备,构成包含风景园林、规划、生态、环境设计等专业技术人才,具备城市规划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3人及以上,得10分。2、项目组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合理,专业齐全,具备城市规划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2人及以上,得8分。3、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基本合理,专业基本齐全,具备城市规划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1人及以上,得6分。4、专业技术人员结构不合理,专业不齐全,得0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2 | 技术评价50分 | 对规划任务的理解及服务承诺 | 8 | 1、对项目理解和把握准确,承诺完成的规划内容全面、合理,内容与深度均超出本项目规划任务的要求,得8分。2、对项目理解和把握较准确,承诺完成的规划内容与深度完全符合本项目规划任务要求,得6分。3、对项目理解和把握基本准确,承诺完成的规划内容与深度基本符合本项目任务要求,得4分。4、对项目理解和把握不准确,承诺完成的规划内容与深度不符合本规划任务要求,得0分。 |
2 | 技术评价50分 | 工作思路 | 5 | 1、工作思路清晰,创新点明确,表达清楚,能对相关规划存在的问题提出明确合理的解决思路,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彰显城市特色,具有前瞻性和可实施性,得5分。2、工作思路较清晰,创新点一般,对相关规划存在的问题提出较合理的解决思路,能够利用现有资源彰显城市特色,具有一定的可实施性,得4分。3、工作思路基本清晰,对相关规划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定的解决思路,基本能利用现有资源彰显城市特色,可实施性一般,得3分。4、工作思路不清晰,无创新点,对相关规划存在的问题提出的解决思路不合理,利用现有资源彰显城市特色不够,实施性不强,得0分。 |
2 | 技术评价50分 | 技术路线 | 5 | 技术路线正确导向最终成果,规划成果预设合理;提出有助提高本项目的深度和广度的建议,措施合理、可行、针对性强的得5分;内容完备、可行的得4分;内容欠完备、基本可行的得3分;不可行或者没有提供的得0分。 |
2 | 技术评价50分 | 对项目重点、难点的阐述 | 12 | 1、内容完备合理、可行、针对性强的得12分;2、内容完备、可行的得10分;3、内容欠完备、基本可行的得8分;4、不可行或者没有提供的得0分。 |
2 | 技术评价50分 | 项目实施总体方案 | 15 | 1、技术方案全面,详细具体,结构完整,框架系统,方法科学,亮点突出,工作量设置合理可行,得15分;2、方案内容全面、较详细,结构比较完整,框架比较系统,方法比较科学的,得12分;3、内容全面但不具体,系统性一般,得8分。 |
2 | 技术评价50分 | 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 5 | 项目质量的保障措施具体、合理、可行,得5分。项目质量的保障措施基本可行,得3分。项目质量的保障措施不可行,得0分。 |
3 | 价格评价10分 | 价格分 | 10 | 评标委员会只对资格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价格评价,报 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 10 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价格分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
较好指:3、对建设内容作了有针对性的全面、具体分析。2、对达到项目目标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措施;1、方案建设完全响应采购需求要求;优秀指:注:评分标准表中“优秀、较好、一般”的评审标准是:
2、对达到项目目标提出的措施有缺陷或表述模糊,1、方案建设响应采购需求要求但有明显欠缺;一般指:3、建设内容分析有一定的层次性,体现项目要求。2、对达到项目目标提出的表述不够清晰,1、方案建设响应采购需求要求有微小偏差;
第四章采购合同书3.所有证明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2.磋商小组决定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1.磋商小组分别对每一响应文件依据上表进行评审,并打分。说明:3、内容作有一定的层次性,体现项目要求,但有明显缺陷。
(三)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如果成交供应商在履行合同时发生违法行为,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二)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取消其所获得的成交供应商资格,并依法进行处罚。(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和最后书面承诺的有关内容,在三十天内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一、签订合同附:中标供应商合同格式自拟(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民典法》。采购人和成交服务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
一、项目建设背景和目标第五章采购需求(二)向当地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一)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争议;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在执行合同期间发生纠纷,应按以下方式解决:二、争议的解决
1、主要规划内容:南漳县城市公园体系规划、南漳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修改)、南漳县城市生态廊道规划、南漳县绿线规划、南漳县蓝线规划、南漳县城市防灾避险规划、南漳县城市绿道规划等7项专项规划编制(可适当合编)。三、主要规划内容、深度要求、技术标准城市规划规模50平方公里。二、规划范围2、根据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新标准,为满足南漳县国家园林城市创建的新需要,本规划编制技术要求较高。规划单位能为采购方国家级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提供切实可行的技术支撑。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建城[2022]2号)文件的精神,国家园林县城申报与评选调整为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评选条件发生了较大变化和调整。原依据旧版的国家园林县城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编制的部分规划不再符合新要求,需要修改或新编部分专项规划。由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尚未出台,创建园林城市编制专项规划必须以正在实施的南漳县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
1、成果交付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交付所有成果。五、商务要求规划成果公示按相关要求进行。四、展示汇报3、技术标准:符合《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以及现行国家、地方设计规范、规程要求。2、深度要求:满足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要求。
(正本/副本)响应文件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注:未尽事宜,按磋商小组专家意见执行。3、付款方式、成果文件内容:以服务合同为准。2、质量要求:规划成果内容及深度达到招标文件及签订合同的要求,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评审和技术审查,通过采购人验收。
依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采购的磋商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的名称、地址)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1、磋商函日期:年月日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项目名称:
在次,我方宣布同意如下:4、其它承诺:如有的话,可自行填写;3、我公司在本响应文件中所响应的内容均将成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并承诺按响应内容提供相应服务;2、我公司在本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全部资格证明文件均真实有效,我方承诺对其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后果;1、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同时进行如下承诺声明:
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共日。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包括(补充文件等),对此无异议。将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所附《报价一览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报价总价为(注明币种,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报价总价)。
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电子邮件:电话:传真:通讯地址: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2、磋商报价一览表账号/行号:开户银行:日期:
3.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2.供应商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和义务。1.该表除文件留存外,另单独附一份密封在信封里,方便唱标使用。信封封面写上项目名称、单位名称、“磋商报价一览表”字样,骑缝处盖章。说明:报价(单位:万元)磋商报价人民币(大写):磋商报价人民币(小写):合同履行期限报价(单位:万元)磋商报价人民币(大写):磋商报价人民币(小写):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代理机构: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时间:年月日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4..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采购人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代理人工作单位:附:签发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单位(盖章):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年月日起年月日止;
地址:单位名称: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本格式仅作为参考格式)身份证号码:职务:性别:
粘贴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日期:年月日供应商:(盖章)特此证明的项目,签署上述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合同磋商、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系的法定代表人。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供应商不属于则无需提供以下内容。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资格证明资料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日期:企业名称(盖章):备注:供应商非所投货物制造商的,还应当提供货物制造商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在评审时不予考虑。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____(制造商名称)/__(产地)(填写此次投标所供主要货物制造商名称或价值最高的货物制造商名称及生产产地)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日期: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如是监狱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不少于10人(含10人);(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备注: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日期: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法定住所:法定代表人:成员二名称:法定住所:法定代表人:牵头人名称: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申请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成交(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部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在本项目招标采购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磋商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磋商和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成交(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磋商并争取赢得本项目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8.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6.联合体成交(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成交(中标)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最终报价单2、申请人未采用联合体申请的,磋商文件中不需联合体协议书。备注:1、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
报 价(单位:万元) | 磋商报价 人民币(大写):磋商报价 人民币(小写): |
合同履行期限 |
说明:该表格无须做进磋商响应文件内,自备两份留存,在磋商磋商现场填写,不允许涂改,盖上公章,未盖章的为无效报价。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盖章):
7、中小企业声明
中小企业声明函
致:南漳县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小型(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
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
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
分标准,本公司为小型(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南漳县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单位的南漳县创建国家园林城
市专项规划修编项且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L(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
造商名称)/LL(产地)(填写此次投标所供主要货物制造商名称或价值最高
的货物制造商名称及生产产地)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
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供应商非所投货物制造商的,还应当提供货物制造商中小企业声明
函,否则在评审时不予考虑。
企业名称(盖章):湖北华创慧聚全过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月3日
42010210
CS扫描全能王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