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碑店市东方路东延至G230段新建工程项目管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碑店市东方路东延至G230段新建工程项目管理已由 高碑店市行政审批局以高行审核字【202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碑店市金开创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高碑店市金开创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起于高碑店市东方路与光为大街交叉处,向东下穿京石高铁(分离式立交、主线下穿、新建),穿南横沟村,跨越紫泉河,经大铺村至涿白线,继续向东经肖鱼池村、毛庄村终于G230(接双辛连接线)。路线全长约7.18公里。建设标准为一级公路,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起点光为大街至涿白线段双向八车道,涿白线至G230段双向六车道(预留八车道),占地约50m。
2.2招标范围:高碑店市东方路东延至G230段新建工程项目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前期工作审查;勘察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结算阶段、决算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项目管理等工作内容。(1)项目的前期阶段:协助进行项目报批报建、项目建设实施的策划,包括:项目建设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批复、环评批复、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 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2)项目的实施阶段:协助招标人对项目建设投资、进度、质量、安全目标等执行情况进行复核、监管,提出合理化的咨询建议。包含勘察设计阶段、 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结算阶段的项目管理服务工作;主要包括:监管勘察管理、施工图 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成本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风险管理、技术档案管理和项目竣工结算及与项目相关的所有管理、协调等。(3)项目竣工决算阶段:协助委托人完成竣工决算相关内容。(4)项目缺陷责任期阶段:协助委托人完成缺陷责任期内相关内容。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缺陷责任期期满,履行完合同义务止。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规范,满足招标人需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公路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提供经审计部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2021年01月01日以后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 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 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结构师其中任意两项执业资格。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5-23 09:00至2022-05-27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6-14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高碑店市金开创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中南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高碑店市团结西路432号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裕华西路557号 |
邮编: | 074000 |
邮编: | 071000 |
联系人: | 刘炳勇 |
联系人: | / |
电话: | 0312-5590052 |
电话: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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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bznh8161@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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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保定市七一路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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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原文链接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