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谢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吴1340087016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溪县第二水厂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已由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闽发改备[2023]C09020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安溪县自来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福建省安溪县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安溪县第二水厂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

2.2建设地点:安溪县城厢镇、凤城镇

2.3计划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39671.77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31912.34万元

2.4建设规模:本工程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规模20万m³/d取水泵站(其中安溪二水厂规模15万m³d,现状安溪水厂规模5万m³/d)和规模15万m³/d净水厂各1座,包含预处理、机械混合、折板絮凝反应池、平流沉淀池、V型滤池或超滤膜池、清水池、回收水池、污泥调节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车间、送水泵房、加药间(含二次深化设计)、智慧水务管理系统及平台建设(含二次深化设计)、高低压配电室(含高压二次深化设计)、办公综合大楼、化验楼、仓库、安全生产标准化现场可视化管理等;其中DN1400原水管道约0.9km、DN800原水管道约0.9km,DN600~DN1500配水管道约8.4km。

2.5服务期限: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审计(若有)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项目建设期2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项目管理目标:本项目投资控制目标满足相关规定、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本项目进度目标满足相关规定、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本项目质量目标满足相关规定、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本项目进度目标满足相关规定、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本项目安全文明目标满足相关规定、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

2.7标段划分:(如有)/

2.8招标范围:对安溪县第二水厂建设项目建设提供全过程咨询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现场管理、验收管理、质量、计划、安全、信息、沟通、风险等管理与协调);②工程勘察(初步勘察、详细勘察);③工程设计(含本工程方案设计、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④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含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进度款审核及结算审核);⑤工程监理(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工作);⑥招标代理(具体服务内容在中标后经招标人确认);⑦环境影响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地质灾害评估、水土保持方案、BIM专项设计、水土保持验收、环保验收、工程测量、工程监测等;其他满足项目建设需要的服务类项目统一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具体服务内容在中标后经招标人确认。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资质,具体为: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

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及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2)专业咨询负责人

设计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有效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或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证书

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3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注:联合体总数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工作内容和权利义务。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4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类似项目业绩”:/

3.5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类似项目业绩”:/

3.6其他要求:①投标人未被暂停投标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没有处于违法和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②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存在因投标弄虚作假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人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③近三年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④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址:shixin.court.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⑤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中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⑥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 06 02 09 00 00 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23 06 07 17 00 00 秒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打印”报名回执”,须自行保存好电脑随机生成的“报名号”及密码。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制作软件打开。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40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必须以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到(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或②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闽建筑〔2020〕8号、泉发改〔2022〕3号、泉建筑〔2020〕26号、泉建筑〔2020〕68号、泉建筑〔2022〕24号以及泉建筑〔2022〕65号文件要求,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或③以企业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形式提交,并保证其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注: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以联合体中牵头方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06261000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ggzyfw.fj.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安溪县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址:安溪县新安西路191号,邮编:362400

电子邮箱:/

电话:15345959888,传真:/

联系人:谢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B幢605室,邮编:362400

电子邮箱:2494517544@qq.com

电话:13400870168,传真:0595-26009875

联系人:小吴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5-2213550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楼六层

联系电话:0595-2323202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2#二层

联系电话:0595-68862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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