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伊川县白沙镇银李村中心广场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495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8/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wd-2024-063
预算金额495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13937958873
招标代理机构中文达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女士1813776199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伊川县白沙镇银李村中心广场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WD-2024-063)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 一、招标条件 本伊川县白沙镇银李村中心广场工程总承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95.0000 万元,招标人为伊川县白沙镇银李村村民委员会。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主要建设内容有村民健身场地,戏曲广场,配套游园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伊川县白沙镇银李村中心广场工程总承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伊川县白沙镇银李村中心广场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16日09时00分到2024年08月22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获取文件时携带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②法定 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5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洛阳市洛龙区东宇大厦11楼1103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洛龙区东宇大厦11楼1103室 七、其他 伊川县白沙镇银李村中心广场工程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伊川县白沙镇银李村中心广场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人为伊川县白沙镇银李村 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文达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伊川县白沙镇银李村中心广场工程总承包项目 2、招标编号:ZWD-2024-063 3、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伊川县白沙镇银李村,主要建设内容有村民健身场地,戏曲广场,配 套游园等。 4、项目建设地点:伊川县白沙镇银李村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标段划分及招标控制价: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招标控制价为 4950000.00 元,采用费 率方式报价:控制费率100%。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7、工期:360 日历天; 8、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项目,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采购、施工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完 成施工图纸设计、报批建设、现场工程管理、安全管理与工程有关的设备及材料采购、工程 施工、竣工验收、移交、备案直至项目交付使用的全部内容(含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 保修工作等); 9、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审 查;(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3)采购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 规范、标准、性能良好、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10、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 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的,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 证书。(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资质要求: (1)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 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拟派项目人员要求 (1)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 师资格,与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且承诺在投标截止当日未在其 他项目担任任何在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投标文件 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复印件、无在建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 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投标截止当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任何在建 施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须附证书的 复印件、无在建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并加 盖投标人公章)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 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 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 证明材料: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投标人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派项 目负责人均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个人信用”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 (5)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不属于被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联 合惩戒对象;投标人未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国家规定的不得参 加投标的情形。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若为联合体投标,上述“加盖投标人公章”中的投标人即为联合体牵头人.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最多为2家,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 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下的招投 标活动; (4)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组成。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o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8月16日至2024年08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 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方式: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东宇大厦11楼1103室。 现场获取:获取文件时携带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本人身 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获取文件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4.售价:500 元/份,售后不退。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9月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东宇大厦11楼1103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9月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东宇大厦11楼1103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伊川县白沙镇银李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伊川县白沙镇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937958873 名称:中文达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东宇大厦11楼1103室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18137761993 2024年8月15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川县白沙镇银李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伊川县白沙镇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393795887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文达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东宇大厦11楼1103室 联系人: 李女士 电 话, 18137761993 电子邮件: wendagczx@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枳构主要负责人 招标人或J 代 (签名) 工阳 万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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