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挂牌出让19宗开放式底播养殖用海海域使用论证及海域评估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5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为进一步促进海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有效保护,提升海域资源的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对万家镇、前所镇、高岭镇、王宝镇南侧海域进行了规划选址,本次规划选址共计19块区域,总面积为5431.7903公顷(81476.87亩)。拟挂牌出让海域用海方式均为开放式,用途为底播养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有关规定,对19宗开放式底播养殖海域项目提供海域使用论证技术服务。
工作要求
1.工作依据
依据《宗海图编绘技术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等有关技术标准和政策要求开展工作。
2.工作内容和成果
依据相关标准和规范,自行组织开展项目现场勘查、测绘、环境监测等工作,绘制项目《宗海图》,编制完成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并配合甲方参加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承担专家评审会务费用,直至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
3.工作质量要求
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
1、明确资产评估业务基本事项:包括委托人、产权持有人和委托人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价值类型;评估基准日;资产评估项目所涉及的需要批准的经济行为的审批情况;评估报告使用范围;评估报告提交期限和方式;评估服务费及支付方式;委托人、其他相关当事人与资产评估机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工作配合和协助等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2、签订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评估合同)。
3、编制资产评估计划。
4、现场勘查。
5、收集资产评估资料。
6、评定估算。
7、编制和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8、资产评估工作底稿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