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072.92万元
招标联系人尹卓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乐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先生18370083001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永新县高溪乡十里山采石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新县高溪乡十里山采石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已由 吉市自然资字【2023】87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自筹资金,资金已基本落实,招标人为永新县城控矿产资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永新县高溪乡内;
2.2 规模:总投资约2370.24万元;
2.3 计划工期:365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主要为矿山修复、坡脚覆土种植灌木、坡面分台阶削石方、截排水沟、平台挡土围堰、铺设镀锌铁丝网、锚杆、预制植草板槽、坡面高次团粒喷播、坡脚浆砌片石挡墙、养护等(具体以招标人发放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20729234.19 元,要约价为20729234.19 元。
2.6 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或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自然资源(原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需在有效期内)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矿业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岩土相关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派的施工员、质量员(质检员)、材料员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和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且缴纳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拟派上述人员中为退休人员的,提供退休证;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 破产状态;
(6)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 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采用报价承诺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并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    11月 16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如有疑问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11月16日  9时 00分,地点为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新县分中心。
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有关说明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7.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自动放弃处理。(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3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①、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②、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③、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④、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前,不得将拟投入的建造师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后,中标候选人建造师不得参与下一项目投标,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本次施工标招标将公示开启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廉政协议书》和
《安全生产协议书》。
7.4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安全员必须每月到岗不少于22天进行打卡。
7.5 本工程严禁非法转包、分包,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 合同自行终止,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新县城控矿产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永新县禾川镇袍田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五楼)
联系人:尹卓
电话:15779182167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乐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安市粤商大厦B座2208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18370083001
监督单位:永新县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6—7722441  
附表一《招标项目情况表》
标段序号
 
标段名称
 
建设地点
 
招标控制价
 
招标要约价
 
1
永新县高溪乡十里山采石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永新县
20729234.19 元
20729234.19 元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此为准)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新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新县支行
2、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新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新支行
3、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新分中心    开户银行:江西永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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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主体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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