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园区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87.89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5/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7.89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根据园区 2023 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以及宁乡市安委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为切实提升我区内所有企业的本质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管委会安排,2023 年拟邀请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协助,对我区工业企业进行一轮全覆盖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企业持续整改事故隐患,浓厚安全生产氛围,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二、相关标准: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提供安全、客观、公正的安全隐患排查服务,保证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三、技术规格:
序号
标的名称
排查时间
要求
数量
单价(元)
单价合计(元)
1
企业安全隐患排查
2023年5-8月
1、检查要求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许可证照办理、依法合法经营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制定及落实情况;
3).隐患排查治理开展情况;
4).安全设备设施运行和管理情况;
5).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情况;
6).安全教育培训开展情况;
7).应急管理措施落实情况;
8).“一会三卡”工作落实情况;
9)、生产现场事故隐患情况;
10)、安全事故风险和危险源辨识。
2、检查人员要求持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能从多方面着手排查出企业的安全隐患、容易忽视的潜在隐患。
危险化学品企业7家
2000元/家
14000
2
医药化工企业4家
2000元/家
8000
3
涉氨企业2家
2000元/家
4000
4
重大危险源企业2家
2000元/家
4000
5
工贸行业379家
规模工业企业2000元/家,规模以下工业企业1300元/家
604700
6
企业安全隐患复查
2023年7-9月
1、约定在7个工作日内整改到位,7个工作日内无法整改到位的企业必须采取有效管控措施,确保安全;
2、整改期限到后,由园区安委办组织安全技术人员到现场复查。
394家
500元/家
197000
7
编制排查技术报告
2023年8-10月
1、结合安全隐患排查及复查情况,编制排查技术报告,应达到100%闭环管理;
2、检查结束后出具《事故隐患排查报告》,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在一个工作日内将排查出的事故隐患上传至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并且约定在7个工作日内整改到位,7个工作日内无法整改到位的企业必须采取有效管控措施,确保安全;
3、,确保所有隐患整改到位,最后形成事故隐患复查报告。
394
120元/家
47280元
8
车辆服务

①车辆型号、品牌不限;
②含油费、维修保养,保险费、折旧费、车辆使用费等;
③车辆符合机动车国家相关标准,保险齐全,车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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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878980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1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暂定为半年,以实际完成本项目要求工作止,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1.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服务内容
(1)供应商安排的专业技术服务人员需配合宁乡经开区安委办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协助排查安全隐患,并结合片区实际情况,现场填写企业安全生产交办单,供企业整改参考。
(2)要求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在一个工作日内将排查出的事故隐患上传至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
(3)对被排查企业的疑问及时予以回复,免费口头指导被排查企业的事故隐患整改。
(4)分行业对辖区内各企业、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从许可证照办理、依法合法经营情况、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安全、燃气安全、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使用)安全、有限空间管理等方面隐患排查1次,复查1次。
(5)针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附照片建立隐患清单;查未及时整改的隐患及时反馈至宁乡经开区安委办,方便安委办进行交办;发现重大隐患或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和隐患立即以书面形式上报安委办。
(6)定期汇总上报排查的安全隐患情况。
(7)参加安委办关于排查工作的会议,提出对辖区企业安全生产好的建议与意见。
(8)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工作。
2、服务要求
(1)各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提供安全、客观、公正的安全隐患排查服务,保证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2)成交供应商及其有关执业人员按照服务合同确定的服务内容提供服务,在开展技术服务时,携带有效检查证件,保持良好形象,恪守职业道德,道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泄露采购人及辖区企业的技术和商业秘密并对其承担的安全技术服务业务的专业性负责。不得提供有违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服务。
(3)成交供应商及其执业人员对在提供安全生产技术服务过程中,若发现辖区在建工程项目、生产作业场所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成交供应商应立即向采购人书面报告(紧急情况可以电话报告,事后补齐书面报告),协助采购人采取相关措施消除隐患。
(4)人员配备要求: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较为固定的专业技术人员4人。
(5)车辆配备要求:供应商自行配备车辆,车辆符合机动车国家相关标准,保险齐全,车况良好。
(6)本项目服务期间,成交人团队成员应遵守采购人工作时间要求和工作规定,服从采购人的工作安排,及时响应。在服务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应与采购人充分合作,认真听取采购人的意见,对采购人提出的合理的意见应予接受,并积极向采购人反馈相关服务信息。
(7)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制定工作过程中产生的文档,做到科学、规范、详尽、统一等方面要求。
(8)成交供应商须为所有团队人员购买人身意外险,服务期间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成交人负责并承担一切责任。
(9)采购人为成交供应商提供真实的基础资料,安排为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技术服务工作的对接人,协助成交供应商及时消除辖区内企业拒绝配合其排查安全隐患的情况。
3、售后服务要求
(1)提供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如需加班时,提供技术人员加班服务。
六、验收标准:
1、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文的规定进行验收,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验收结果作为付款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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