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恩施市龙凤镇人民政府龙凤镇杉木坝村蔬菜设施农业基地建设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199.83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2/08/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bx-es-2022023
预算金额202.83万元
招标公司恩施市龙凤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立百信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郑女士0718-8240824
中标公司湖北诚众机电设备有限公司199.83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恩施市龙凤镇人民政府龙凤镇杉木坝村蔬菜设施农业基地建设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LBX-ES-2022023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ZFFSCG-2022-74-00013
三、项目名称
龙凤镇杉木坝村蔬菜设施农业基地建设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诚众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北省恩施市舞阳坝街道硒谷大道徕福硒业大楼三楼
中标(成交)金额:199.837285(万元)
工程类 |
名称:龙凤镇杉木坝村蔬菜设施农业基地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施工工期:60日历天 项目经理:张广怀 执业证书信息:鄂242131429118 |
五、评审专家名单
任杰,彭乾胜,尹常辉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2-08-15
2、评审地点:湖北省恩施市福星城三期18栋1楼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依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
2、收费金额:2.3(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恩施市龙凤镇人民政府
地址:恩施市龙凤镇建设大道319号
联系方式:189724320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立百信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北省恩施市福星城三期18栋1楼
联系方式:0718-82408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女士
电话:0718-8240824
相关下载-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LBX-ES-2022023龙凤镇杉木坝村蔬菜设施农业基地建设项目.pdfLBX-ES-2022023龙凤镇杉木坝村蔬菜设施农业基地建设项目.pdf
更多咨询报价请点击:
http://www.ccgp-hubei.gov.cn/notice/202208/notice_75199e8f9f81452bba0f8913c293b0fb.html
十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小型(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
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批《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
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
标准,本公司为小型(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恩施市龙凤镇人民政府单位的龙凤镇杉木
坝村蔬菜设施农业基地建设项目(项目编号:LBX-ES-2022023)采
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
提供其他小型(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电设备
企业名称(盖章):湖北诚众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负责人)签字(签章)
日期:2022年08月14日
龙凤镇杉木坝村蔬菜设施农业基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龙凤镇杉木坝村蔬菜设施农业基地建设项目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项目编号:LBX-ES-2022023
采购人:恩施市龙凤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立百信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二○二二年七月
湖北立百信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0718-8240824
龙凤镇杉木坝村蔬菜设施农业基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磋商须知
一、竞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说明
1.适用范围
2.定义
3.采购范围及要求
三、磋商文件
5.磋商文件的构成
6.磋商文件的澄清
7.磋商文件的修改
四、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8.响应文件的语言
9.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
10.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1.磋商报价
12.联合体
13.竞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4.磋商的有效期
15.磋商响应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7.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六、竞争性磋商程序
21.磋商小组的组成
22.文件初审
23.磋商
24.成交候选人确认
七、授予合同
25.签订合同
八、询问和质疑
26.竞标人有权就采购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九、适用法律
十、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项目
十一、磋商文件的解释权
十二、代理服务费
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要求
第四章评审办法
一、评审权重
二、评审步骤
(一)响应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检查。
1.资格审查:
2.符合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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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凤镇杉木坝村蔬菜设施农业基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磋商
1.第一轮磋商
2.第二轮磋商
(三)评审
1.比较与评价响应文件
2.推荐成交竞标人排序名单
三、评审标准
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目录
附件一:响应函
附件二:技术(商务)响应、偏离说明表
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件四:竞标人的资格声明
附件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附件六:承诺书...........................................................................................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件七:施工组织设计
附件八: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二)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人员简历表
附件九:资格审查资料
(一)竞标人基本情况表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四)正在实施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五)其他资格审查资料
附件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声明函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四)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附件十一:最终报价文件格式
1、最终报价响应函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第六章合同条款
湖北立百信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0718-8240824
龙凤镇杉木坝村蔬菜设施农业基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龙凤镇杉木坝村蔬菜设施农业基地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立百信
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省恩施市福星城三期18栋1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
年08月1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BX-ES-2022023
2、采购计划备案号:ZFFSCG-2022-74-00013
3、项目名称:龙凤镇杉木坝村蔬菜设施农业基地建设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202.836024(万元)
6、最高限价:202.836024(万元)
7、采购需求:
龙凤镇杉木坝村蔬菜设施农业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
量清单全部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
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湖北立百信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3,0718-8240824
龙凤镇杉木坝村蔬菜设施农业基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
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提供所
属行业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需具备与本项目蔬菜大棚、温室大棚及附属设施建设的合法经营证件。
6.2、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
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
35号)规定,本项目竞标人到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
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
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竞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竞标人的
竞标将被拒绝)。
6.4竞标人需提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竞标人应提供网站查询截
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须是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方可有效。否则投标人的竞
标申请将被拒绝)。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08月02日至2022年08月08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
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立百信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省恩施市福星城三期18栋1楼)
3、方式:
持报名登记表、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
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中小企业声明函,全部资料加盖单
位鲜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湖北立百信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省恩施市福星城
三期18栋1楼)获取招标文件,或通过邮箱2498671657@qq.com提交相关文件的扫描
湖北立百信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4,0718-8240824
龙凤镇杉木坝村蔬菜设施农业基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件加盖公章,然后致电0718-8240824确认获取文件信息,经确认后发送磋商文件,
因扫描件不清晰导致无法获取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2年08月1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立百信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省恩施市福星城三期18栋1楼)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08月1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立百信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省恩施市福星城三期18栋1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恩施市龙凤镇人民政府
地址:恩施市龙凤镇建设大道319号
联系方式:189724320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立百信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立百信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5,0718-8240824
龙凤镇杉木坝村蔬菜设施农业基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地址:湖北省恩施市福星城三期18栋1楼
联系方式:0718-82408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8972432040
湖北立百信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6,0718-8240824
龙凤镇杉木坝村蔬菜设施农业基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二章磋商须知
一、竞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对竞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采购人 | 采购人:恩施市龙凤镇人民政府联系人:陈先生电话:18972432040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立百信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湖北省恩施市福星城三期18栋1楼联系人:杨先生电话:0718-8240824 |
3 | 项目名称 | 龙凤镇杉木坝村蔬菜设施农业基地建设项目 |
4 | 建设地点 | 恩施市龙凤镇杉木坝村、古场坝村。 |
5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6 | 招标范围 | 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
7 | 计划工期 | 60日历天 |
8 | 质量要求 | 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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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竞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 1、供应商需具备与本项目蔬菜大棚、温室大棚及附属设施建设的合法经营证件。2、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规定,本项目竞标人到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竞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竞标人的竞标将被拒绝)。3、竞标人需提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竞标人应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须是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方可有效。否则投标人的竞标申请将被拒绝)。 |
10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口组织; |
11 | 招标控制价 | 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202.836024万元(此预算为最高限价,凡是报价超过此预算投标无效) |
12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人员构成:评标委员会3人;其中采购人1人,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总人数的2/3,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13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金额:无 |
14 | 磋商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18】26号)的精神,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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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磋商有效期首次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60个日历天
16 |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一套和副本贰套,电子版一份(与响应函密封一起),最终报价文件贰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形式,最终报价时递交,格式详见附件十一) |
17 |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湖北省恩施市福星城三期18栋1楼 |
18 | 磋商截止日期 | 2022年08月15日14点00分 |
19 | 磋商时间 | 2022年08月15日14点00分 |
20 | 磋商地点 | 湖北省恩施市福星城三期18栋1楼 |
21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是 |
22 | 价格扣除比例 | 5% |
23 | 联合协议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价格扣除比例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二、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磋商邀请书中所述项目的工程、服务
及相关货物的采购。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恩施市龙凤镇人民政府。
2.2“监管部门”是指:恩施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3“招标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采购活动的湖北立百信项目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4合格的竞标人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竞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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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1.本合同附件
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2: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廉洁协议书
附件3: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4:安全协议书
附件5:工程结算资料编制质量承诺
附件6:履约担保
备注
由于本项目系政府投资项目,本合同甲方仅在当前主持项目建设。如后续本
项目的建设职能、产权、使用权等被移交至市人民政府或其他组织,应当视为甲
方将相应权利进行转移。相关单位或组织应被视同具备本合同发包人(甲方)的
全部权利,乙方无权以合同相对性原则抗辩相关承接职能或权利的单位、组织的
主张或请求(特别是后期相关单位或组织要求乙方进行质量保修或修复缺陷),
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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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凤镇杉木坝村蔬菜设施农业基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附件1: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恩施市龙凤镇人民政府(甲方)
承包人(全称):,(乙方)
甲方和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
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具体保修
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乙方的全部施工范围,。
二、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及质量保修期
根据国家现行相关质量管理及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及质量保修期自
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若保修期满后仍存在施工期内的施工质量缺陷未修复时,相
关工程项目保修期应自修复之日起相应延长。
缺陷责任期
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满,工程质量及保修服务符合合同约定,
经参建各方验收通过,办理完相关手续后,甲方无息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修期:
1.基础设施工程、路基、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和围墙、挡墙、护坡等结构工程,
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景观小品、灯杆等类似项目为5年;
3.防水防渗工程、有防水防渗要求的设施、设备、房间、墙面、景观水池(水系)等为5
年。
3.强弱电系统、照明系统、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设备为5年;
4.给排水系统、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设备为5年;
5、所有工程防腐、防锈保修期为2年;
6.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设备为5年;
7.装修工程、其他项目及配套等工程为2年。
三、质量保修责任
1.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之时起12小时内派人保修。
2.发生涉及结构安全或者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保修通
知之时2小时内立即到达现场抢修。
3.发生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
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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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原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甲方组织验收。涉及结构安全的,应当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备案。
5.缺陷责任期届满,乙方仍应按合同约定的工程各部位保修年限承担质量保修义务。
6.在保修期内,因工程质量缺陷造成任何人身、财产损害的,以及因保修不及时造成新
的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及赔偿责任。
四、保修费用
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乙方应承担保修费用。
五、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在质保期内,如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的时间内维修至合格标准,所有保
修项目的质量问题处理期限从甲方向乙方发出保修通知起计,保修通知以书面、电子邮件或电
话、短信任一种形式发出。乙方履行保修义务时间不满足要求的、或拖延完成维修服务的,按
质保金的5%/次对乙方进行处罚。如甲方发出两次通知而乙方仍不履行服务或拖延完成服务的,
甲方有权另行聘请第三人进行维修,所产生的费用和罚款由乙方承担,且质保金不再退还;若
质保金已退还或者质保金不足以支付维修费时,甲方可凭本合同及处罚单向乙方索取相关费
用。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甲方、乙方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如后续本项目的建设职能、产权、使用权等被移交至市人民政府或其他组织,应当视为
甲方将相应权利进行转移。相关单位或组织应被视同具备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中发包人(甲方)
的全部权利,乙方无权以合同相对性原则抗辩相关承接职能或权利的单位、组织的主张或请求,
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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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廉洁协议书
甲方(发包人):恩施市龙凤镇人民政府
乙方(承包人):
为加强廉洁建设,规范承发包双方的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
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省政府第308号令的有关规定,由甲方与乙方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条甲乙双方责任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省政府第308号令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一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
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洁制度,开展廉洁教育,设立廉洁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
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
(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廉洁建设的行为,应向其上级部门或纪检、监察等有关机关举报。影响
合同履行的,可按合同中关于合同解除的约定处理。
第二条甲方责任
(一)甲方作为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全面负责工程建设的进度、质量和资金管理,认真履行合
同规定的甲方责任。
(二)甲方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财物和其他利益。财物是指现金、有价证券和实物。包括
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或者予以报销各种费用。其他利益是
指提供国内外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等给付财物以外的其他手段。
(三)甲方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
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四)甲方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等安排提
方便。
(五)甲方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等亲友不得从事与乙方有关的工程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
务等经济活动。
(六)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约定以
外的材料和设备。
第三条乙方责任
(一)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施工责任主体,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与规范,
依照合同负责承担工程建设的进度、质量、资金控制。
湖北立百信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30
龙凤镇杉木坝村蔬菜设施农业基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人员给付财物和其他利益。财物是指现金、有价证券和实物。
包括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或者予以报销各种费用。其他利
益是指提供国内外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等给付财物以外的其他手段。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外)及娱乐活动,提供通讯工具、
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四)乙方不向甲方人员的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等安排提供便利。
(五)乙方不接受甲方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等亲友从事或明示、暗示干涉工程材料设备供应、工
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的要求。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给予党
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
赔偿。
(二)乙方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条和第三条规定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给予党
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无论是否造成损失,乙方均应
承担最高额度的违约金;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
第五条协议生效
本协议的有效期,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第六条协议法律效力
本协议书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第七条协议份数
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在签订后与工程建设合同一并送工程所在地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或其指定(委托)的部门(机构)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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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称 | 姓名 | 专业 | 技术职称等级 | 资格证书、编号 |
一、总部人员 | 一、总部人员 | 一、总部人员 | 一、总部人员 | 一、总部人员 |
项目主管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二、现场人员 | 二、现场人员 | 二、现场人员 | 二、现场人员 | 二、现场人员 |
项目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施工员 | ||||
质量员 | ||||
安全员 | ||||
预算员 | ||||
材料员 | ||||
资料员 | ||||
机械员 | ||||
标准员 | ||||
注:该人员名单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名单一致,否则视为
承包人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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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安全协议书
甲方(发包人):恩施市龙凤镇人民政府
乙方(承包人):
为确保建设工程在施工中人身、设备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
等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发、乙方安全责任,确保施工安全,保证员工和其他所有雇员在工程建设
过程中人身健康安全,预防发生各类施工安全事故,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
工程范围:乙方施工的全部内容
协议期限:本协议与工程施工合同同步有效至施工结束且质保期满为止。
一、甲方的安全责任:
1、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且具备下列条件:
1.1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1.2应有的安全管理制度齐全,包括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各级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等制度。
2、开工前监督乙方必须事先制定施工方案,明确“三措”(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后
方可施工。
3、不定期检查乙方施工现场,对乙方人员在生产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
止和纠正;对乙方人员在生产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经济处罚,对严重违章的
行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
二、乙方的安全责任
1、乙方的安全责任包含:施工准备中安全责任、施工中安全责任、投入使用后因工程质量或质量
维修等原因引发的安全责任。
2、相关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及持证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3、配备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4、乙方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制订施工方案,并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好保证安全的“三大措施”
(组织、技术、安全措施)后方可实施。
5、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遵守国家、行业有关安全施
工、文明施工的规定。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6、工程开工前,乙方必须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技能和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
进入现场施工。需调换工种、增补或调动人员者,在上岗前均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安规考试,并
报给甲方安监部门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证》。
7、乙方工作人员必须无妨碍工作的病症,否则不得参与工作。凡已注册的工程施工人员不得随意
更换,不得冒名顶替。
8、工程开工前,必须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让全体施工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
施。
9、乙方进行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项目施工时,必须事先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填写安全施工作业
票;从事电气上的工作,一切施工活动都要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或工作票),并派员监督。
10、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须及时整改。施工中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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旦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甲方安全监察部门。
11、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用具,并保证施工工
具、器械使用安全。
12、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
验周期。乙方施工人员应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
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经落实整改后方准继续施工。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工用具等均
应符合施工要求。对施工现场脚手架每天开工前须派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各类安全
防护设施、遮栏、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等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
13、乙方承建的项目,禁止再行转包,非主体工程需要分包的,必须报甲方书面批准。总包方必
须对分包方进行安全管理与监督,分包工程发生安全事故时,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14、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用工,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职业禁忌
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
15、乙方应对工作地段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工作班人员状态以及施工中的安全责任负责;如因
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违反有关安全规程、规定及本协议所列安全事项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对第
三方造成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三、其他
1、乙方施工人员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时,甲方有权予以纠正制止,并按照相关管理办法给
予乙方经济处罚,直至停止乙方的工作、解除承包合同。
2、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施工现场
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的人身伤亡、设备损坏事故及其造成的经济损失,一切
责任由乙方承担,并通知有关政府部门调查处理、统计上报。
3、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
任何一方可以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5、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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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工程结算资料编制质量承诺
承包人本着诚实信用、实事求是的原则编制并报审工程结算资料,对工程结
算资料编制质量负责。若承包人提供虚假资料,如:虚列施工项目及内容、提供
虚假购货发票等,经查证属实的,发包人可扣除承包人提供虚假资料的同等金额,
并将承包人行为纳入社会信誉度考核。
工程结算综合审减率{(承包人报审金额-造价咨询机构审定金额)/承包人
报审金额}超过10%及以上时,本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
人直接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造价咨询服务费按照恩施市审计局、财政局、住
建局文件(恩市审办发[2018]12号)确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为保证工程结算的准确性,加快结算审计流程的顺利推进,报送的结算审核
资料达到以下要求:
1.资料装订整齐,均已编制目录、页码,复印件清晰,签字盖章手续完整,
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全部真实有效的隐蔽工程影像及视频采用光盘或U盘记录;
2.报送的项目结算资料真实、合法、完整,无漏报、错报、虚报的情形,审
计期间不随意补充和变更;
3.如结算资料中存在不合格(变更内容不明确、签字单位不齐全等)的变更
签证,按照无效签证处理。
承包人(盖章)
法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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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履约担保
恩施市龙凤镇人民政府,(发包人名称):
鉴于恩施市龙凤镇人民政府(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
年月日就
(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
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元)。
2.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
之日止。
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
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
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项目所在
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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