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机前冷却器、成品冷凝器、全凝器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8/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06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机前冷却器、成品冷凝器、全凝器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XJL-Z-2023-016)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标的需求单位委托对机前冷却器、成品冷凝器、全凝器采购进行对外招标。欢迎贵公司/厂前来参加投标。
1.1.招标人: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标的需求单位: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
1.3.招标内容:机前冷却器、成品冷凝器、全凝器。
1.4.交货日期:合同签定后70天内到达需方生产现场。
1.5.交货地址: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金龙路2号。
1.6.收货单位: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
1.7.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8.投标人资格要求
1.8.1投标人基本资格:
1.8.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1.8.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⑴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⑵投标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⑶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问题;
⑷在既往履约中未发现不良记录。
1.8.1.3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1.8.1.4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1.8.2投标人资格条件:
1.8.2.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招标产品的制作销售或销售。
1.8.2.2具有招标产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
1.8.2.3投标人必须为专业生产或代理此类产品厂家,且同类型产品3家以上成功的使用业绩。且具有本次招标所要求的生产规模或供货能力。
1.8.2.4具有二类及以上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资质。
1.8.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8.4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违法行为。
1.9.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8月30日-2023年9月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1.10.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1.9.要求的时间范围内,把以下资质材料扫描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发送到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部指定邮箱jljtztb_2N@163.com,过期不予受理。提交资料如下: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证明(合同)和公司简介、近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财务报告或企业年度财务报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经销商提供)。招标信息详见新金路集团官方网站(http://www.xjinlu.cn/)、*(www.qianlima.com)、中国招标与采购网(www.gc-zb.com),获得招标信息后请联系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部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详见招标公告1.17中的投标联系人。
1.11.标的物技术特性
1.11.1.招标设备及配件名称、规格、数量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备注
1
机前冷却器
F=421m2
1台
 
2
成品冷凝器
F=428m2
1台
 
3
全凝器
F=428m2
1台
 

1.11.2机前冷却器、成品冷凝器、全凝器其它技术要求,详见第五部分技术部分。
1.12.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招标前进行初步资格审查,但最终资格审查将在开标时同时进行。
1.13.标书购买
1.13.1截止时间:2023年9月6日17:00时前,过期不予受理。
1.13.2购买标书方式:网络购买电子标书。
1.13.3标书费用:每套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转账请注明“机前冷却器、成品冷凝器、全凝器采购招标咨询费”。
1.13.4缴纳招标咨询费银行账户信息
户  名: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德阳钟鼓楼支行
账  号:2305362109022111449
1.14.投标保证金
1.14.1投标人应提交¥2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作为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电汇形式缴纳,转账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若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无效。若中标,投标人向标的需求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招标人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若未中标,我公司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1.14.2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及账户信息:2023年9月8日12:00时前提交投标保证金到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汇款以到账时间为准,汇款须标明:机前冷却器、成品冷凝器、全凝器采购投标保证金。接收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户  名: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德阳钟鼓楼支行
账  号:2305362109022111449
1.15.投标文件的递交
1.15.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1.15.2投标方式:现场投标、邮寄标书或加密电子标书的方式投标。
1.15.3投标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21栋22层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5.4邮寄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21栋22层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部,邮编618000。
1.15.5投标邮箱:jljtztb_2N@163.com
1.15.6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16.开标时间、地址
1.16.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1.16.2开标地址: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21栋22楼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7.联系方式
1.17.1技术联系人:文先生  联系电话:13689602983
1.17.2投标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283893345   邮箱:jljtztb_2N@163.com
1.18.招标人声明,本次招标要求已充分考虑现有事项影响,如有调整,招标人将及时通知投标人。
 
附件:机前冷却器、成品冷凝器、全凝器结构示意图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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