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国共产党宜宾市南溪区委员会执政实录(2023)》出版设计印刷项目自行组织采购公告(3)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7/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有关规定,现就《中国共产党宜宾市南溪区委员会执政实录(2023)》设计印刷项目自行组织采购公告如下,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南委史采〔2024〕3号
二、采购项目:《中国共产党宜宾市南溪区委员会执政实录(2023)》设计印刷
三、采购资金及方式
(一)采购资金:财政资金,最高限价¥22000元(大写:贰万贰仟元整),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二)采购方式:自行组织采购,采取低价中标方式。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质量及数量要求
1、中标方负责完成《中国共产党宜宾市南溪区委员会执政实录(2023)》的设计制版、印制(含校对稿、送审稿、送审样书和最终成书印制)、装订、运输以及制作成书的可复制的PDF电子文档和Word文档等全过程的所有事项。中标方应在中标费用总额中列支为完成上述事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中国共产党宜宾市南溪区委员会执政实录(2023)》为硬精装本,属精细印刷品,集四色印刷相结合的综合性图书。全书规格为210mm×285mm(大16开),锁线精装,圆脊;封面着深色红,采用工业纸板、烫金、热压;前置彩页采用157克铜板纸四色印刷2个印张。全书除前置彩页外的内文版面采用80克进口双胶纸图文混排四色全彩印刷,篇幅35个印张约为60万字左右。彩页增减、四色页增减不再另外增减费用。该书使用的材料应为合格以上产品,纸张色差应统一;设计、制版、印刷、装订达到行业一等品标准要求。
全书印数100册,采购人实收成书100册。中标方用硬纸箱封装好成品书一次性运抵宜宾市南溪区委党史研究室。
3、《中国共产党宜宾市南溪区委员会执政实录(2023)》的所有知识产权均属采购人。中标方应向采购人提供全书成书后的可复制的PDF和WORD电子文档。
(二)过程控制
1、《中国共产党宜宾市南溪区委员会执政实录(2023)》为内部出版。全书付印稿由采购方负责人签发付印。
2、工作周期。《中国共产党宜宾市南溪区委员会执政实录(2023)》自交文字图片稿之日起,到所有成品书运达南溪区委党史研究室之日止,中标方整个工作周期为60天。工作过程中,中标方应向采购方提供三次校对后的全稿,并将校稿送宜宾市南溪区综合档案馆2楼南溪区党史研究室(地方志办公室),由采购方进行审查,校对一次所需时间为7天。
3、中标方在二校完成后,向采购方提供2本软封送审稿样书(送审样书中的前置图片应为全彩,其余部分可单色印刷),部分内容的若干份校稿(可单色印刷)供采购方送审及征求意见。
4、交货地点及方式。采购方指定交货地点为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委党史研究室。成品书如有与要求不相符或有划伤、褪色、掉页等现象,代理方负责包退、包换。
(三)其他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如成书质量或过程控制达不到要求,应向采购方赔付费用总额10%的罚金;若提供的成品书被认定为不合格产品,应在10天之内无条件重印,并向采购方赔付费用总额20%的罚金。交清全部成品书的时间,每推迟一天(由于采购方原因导致中标方工期延长不在此例),向采购方每天赔付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3、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应认真履行双方按国家法律法规确定的有关约定。如有与需求不相符或有划伤、褪色、掉页等现象,乙方负责包退、包换。
五、合格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资质要求: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图书设计、编辑或代理出版物编、印业务范围资格。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三年内有执政实录或年鉴出版工作经验和成果,提供印证材料。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参与政府项目活动中没有不良记录。
六、投标资料递交
(一)递交方式:1、邮寄投标资料;2、现场递交投标资料。
(二)递交时间: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7月26日18:00整(以递交时间内采购方实际收到资料的时间为准,因投递时间延误造成的影响采购方概不负责)。
(三)递交地点:宜宾市南溪区综合档案馆2楼南溪区党史研究室(地方志办公室)(邮编644100)。
(四)递交详单:1、相关资格、资质资料(含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图书编辑或代理出版物编、印业务范围资格等)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的复印件;2、参与投标函;3、承诺函;4、开标一览表;5、商务响应表;6、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五)递交要求:将投标资料密封在同一个密封袋中,在密封袋上标注项目名称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七、采购结果公告与合同签订
(一)结果公告时间:由采购方在投标资料递交截止日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招标领导组进行开标(如果投标单位达不到规定数,此次招投标作废)。
(二)结果公告地点:登陆“四川宜宾市南溪区门户网”(网址:http://www.zgnx.gov.cn/)查询公告。
(三)全面响应本公告四至五款实体条件和程序性要求,且价格最低者为中标单位。我室将在第一时间以PDF格式网络通知中标单位。
(四)签订合同前中标单位应提供相关资格、资历资料原件(正本或副本)供验证。签约资格验证属实则正式签订合同;若验证不实,则取消资格,签约资格顺延至下一位投标单位。
(五)合同签订:中标单位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资格、资质材料原件(若不是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应同时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到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
八、验收和付款
(一)供应商用硬纸箱封装好成品书一次性运抵宜宾市南溪区综合档案馆2楼南溪区党史研究室(地方志办公室),经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结算单。
(二)验收结束后,供应商持成交通知书、采购合同、验收结算单、供货发票到我室财务股办理结算手续,财务股在7个工作日内办理全额付款业务。
九、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田超,联系电话:0831—3322302手机:13890929509
备注:相关表格资料在附件栏下载
中共宜宾市南溪区委党史研究室(地方志办公室)
2024年7月22日
附件:相关资料
附件:1
参与投标函
中共宜宾市南溪区委党史研究室(区地方志办公室):
我方全面研究了〔〕号(采购编号)(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总投标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在服务期限内提供项目服务。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交纳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的履约保证金,并承诺在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我方将不要求退还履约保证金。
(1)若我方自愿撤回投标;
(2)我方提供了虚假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
(3)在履约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和严重违约行为。
4.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5.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传真:
日期:年月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中共宜宾市南溪区委党史研究室(区地方志办公室):
本授权声明:(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有权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3
承诺函
中共南溪区委党史研究室(南溪区地方志办公室):
本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郑重承诺具备以下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参与政府项目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其他:。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以及提供的有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自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4
开标一览表
注:1.“投标总价”应与“投标函”中“投标总价”一致。
2.“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
日期:年月日
附件:5
商务响应表
采购编号:
采购项目:
填表说明:请对照招标公告的实体和程序性要求作出投标响应。未明确作出投标响应的,视为未响应。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
日期:年月
附件:6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
日期:年月
一、采购编号:南委史采〔2024〕3号
二、采购项目:《中国共产党宜宾市南溪区委员会执政实录(2023)》设计印刷
三、采购资金及方式
(一)采购资金:财政资金,最高限价¥22000元(大写:贰万贰仟元整),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二)采购方式:自行组织采购,采取低价中标方式。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质量及数量要求
1、中标方负责完成《中国共产党宜宾市南溪区委员会执政实录(2023)》的设计制版、印制(含校对稿、送审稿、送审样书和最终成书印制)、装订、运输以及制作成书的可复制的PDF电子文档和Word文档等全过程的所有事项。中标方应在中标费用总额中列支为完成上述事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中国共产党宜宾市南溪区委员会执政实录(2023)》为硬精装本,属精细印刷品,集四色印刷相结合的综合性图书。全书规格为210mm×285mm(大16开),锁线精装,圆脊;封面着深色红,采用工业纸板、烫金、热压;前置彩页采用157克铜板纸四色印刷2个印张。全书除前置彩页外的内文版面采用80克进口双胶纸图文混排四色全彩印刷,篇幅35个印张约为60万字左右。彩页增减、四色页增减不再另外增减费用。该书使用的材料应为合格以上产品,纸张色差应统一;设计、制版、印刷、装订达到行业一等品标准要求。
全书印数100册,采购人实收成书100册。中标方用硬纸箱封装好成品书一次性运抵宜宾市南溪区委党史研究室。
3、《中国共产党宜宾市南溪区委员会执政实录(2023)》的所有知识产权均属采购人。中标方应向采购人提供全书成书后的可复制的PDF和WORD电子文档。
(二)过程控制
1、《中国共产党宜宾市南溪区委员会执政实录(2023)》为内部出版。全书付印稿由采购方负责人签发付印。
2、工作周期。《中国共产党宜宾市南溪区委员会执政实录(2023)》自交文字图片稿之日起,到所有成品书运达南溪区委党史研究室之日止,中标方整个工作周期为60天。工作过程中,中标方应向采购方提供三次校对后的全稿,并将校稿送宜宾市南溪区综合档案馆2楼南溪区党史研究室(地方志办公室),由采购方进行审查,校对一次所需时间为7天。
3、中标方在二校完成后,向采购方提供2本软封送审稿样书(送审样书中的前置图片应为全彩,其余部分可单色印刷),部分内容的若干份校稿(可单色印刷)供采购方送审及征求意见。
4、交货地点及方式。采购方指定交货地点为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委党史研究室。成品书如有与要求不相符或有划伤、褪色、掉页等现象,代理方负责包退、包换。
(三)其他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如成书质量或过程控制达不到要求,应向采购方赔付费用总额10%的罚金;若提供的成品书被认定为不合格产品,应在10天之内无条件重印,并向采购方赔付费用总额20%的罚金。交清全部成品书的时间,每推迟一天(由于采购方原因导致中标方工期延长不在此例),向采购方每天赔付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3、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应认真履行双方按国家法律法规确定的有关约定。如有与需求不相符或有划伤、褪色、掉页等现象,乙方负责包退、包换。
五、合格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资质要求: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图书设计、编辑或代理出版物编、印业务范围资格。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三年内有执政实录或年鉴出版工作经验和成果,提供印证材料。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参与政府项目活动中没有不良记录。
六、投标资料递交
(一)递交方式:1、邮寄投标资料;2、现场递交投标资料。
(二)递交时间: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7月26日18:00整(以递交时间内采购方实际收到资料的时间为准,因投递时间延误造成的影响采购方概不负责)。
(三)递交地点:宜宾市南溪区综合档案馆2楼南溪区党史研究室(地方志办公室)(邮编644100)。
(四)递交详单:1、相关资格、资质资料(含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图书编辑或代理出版物编、印业务范围资格等)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的复印件;2、参与投标函;3、承诺函;4、开标一览表;5、商务响应表;6、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五)递交要求:将投标资料密封在同一个密封袋中,在密封袋上标注项目名称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七、采购结果公告与合同签订
(一)结果公告时间:由采购方在投标资料递交截止日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招标领导组进行开标(如果投标单位达不到规定数,此次招投标作废)。
(二)结果公告地点:登陆“四川宜宾市南溪区门户网”(网址:http://www.zgnx.gov.cn/)查询公告。
(三)全面响应本公告四至五款实体条件和程序性要求,且价格最低者为中标单位。我室将在第一时间以PDF格式网络通知中标单位。
(四)签订合同前中标单位应提供相关资格、资历资料原件(正本或副本)供验证。签约资格验证属实则正式签订合同;若验证不实,则取消资格,签约资格顺延至下一位投标单位。
(五)合同签订:中标单位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资格、资质材料原件(若不是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应同时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到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
八、验收和付款
(一)供应商用硬纸箱封装好成品书一次性运抵宜宾市南溪区综合档案馆2楼南溪区党史研究室(地方志办公室),经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结算单。
(二)验收结束后,供应商持成交通知书、采购合同、验收结算单、供货发票到我室财务股办理结算手续,财务股在7个工作日内办理全额付款业务。
九、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田超,联系电话:0831—3322302手机:13890929509
备注:相关表格资料在附件栏下载
中共宜宾市南溪区委党史研究室(地方志办公室)
2024年7月22日
附件:相关资料
附件:1
参与投标函
中共宜宾市南溪区委党史研究室(区地方志办公室):
我方全面研究了〔〕号(采购编号)(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总投标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在服务期限内提供项目服务。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交纳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的履约保证金,并承诺在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我方将不要求退还履约保证金。
(1)若我方自愿撤回投标;
(2)我方提供了虚假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
(3)在履约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和严重违约行为。
4.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5.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传真:
日期:年月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中共宜宾市南溪区委党史研究室(区地方志办公室):
本授权声明:(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有权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3
承诺函
中共南溪区委党史研究室(南溪区地方志办公室):
本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郑重承诺具备以下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参与政府项目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其他:。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以及提供的有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自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4
开标一览表
采购编号 | |||||
采购项目 | |||||
序号 | 服务内容 | 完成时间 | 报价(元) | ||
1 | |||||
2 | |||||
3 | |||||
合计(万元):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
注:1.“投标总价”应与“投标函”中“投标总价”一致。
2.“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
日期:年月日
附件:5
商务响应表
采购编号:
采购项目:
项目 | 招标要求 | 投标响应 |
填表说明:请对照招标公告的实体和程序性要求作出投标响应。未明确作出投标响应的,视为未响应。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
日期:年月
附件:6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人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
日期:年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