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磋商公告]关于校园快递服务中心建设与运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08/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qcs202203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老师
标书截止时间2022/08/26
投标截止时间2022/08/30
公告正文

根据《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现就浙师大校园快递服务中心建设与运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磋商文件编号: HQCS2022035

二、磋商项目内容:

鉴于校园快递整合、统一管理经营需要,需引进1家快递经营管理供应商

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前沿用已有4个快递用房(杏园、桃源、启明、游泳池四处共约1000平米)。

2023年9月1日前完成校园快递服务中心用房建设(拆除原杏园快递点的建筑,并新建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平米),并投入运营,提供一站式服务。学校收回除杏园点外三处房产使用权。

合作期限:1+4年,202291日至2023年8月31日为快递用房过渡期,沿用原有四处快递用房。2023年9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以新建的校园快递服务中心运营。

序号

项目名称

面积

(约㎡)

管理费

最低限价

项目内容

备注

1

校园快递服务中心建设与运营

1000

20万元/

1.校园快递服务中心建设

2.校内整合、收派件服务

投入建设与设备经费不少于150万元实际金额以审计为准不足部分以现金形式补齐

三、磋商响应方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主体的要求;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响应方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尚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

4.近五年存在以下情形者不具备报名资格:

(1)在浙师大经营过程中曾拖欠承包经营费、水电费;

(2)在浙师大经营过程中曾违反合同约定拒不服从管理。

▲5.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投标方应是具有仓储物流服务或快递运营相关资质的企业;

2)投标方应具有独立自主研发或经授权合作的智能快递业务系统,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保障数据安全;

3)投标方应具有经营校园快递服务中心及整合校园快递的经验与能力,至少提供1个高校合作案例,并能独立承担校园快递服务中心建设及设施设备投入的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和补充(更正、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以电子邮件形式发放;

2.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时间至2022年826日止(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本文件所涉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详见浙师后勤网站本公告下面的相关附件《供应商报名须知》。

现场报名地点: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浙师大后勤公司采购中心(老行政楼一楼采购中心二室), 陈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92010。

4.标书工本费:300元/本,售后不退。

五、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20000元整(人民币)。磋商响应方应于2022829日下午1600时前将磋商保证金足额交至指定账户(需注明“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交纳方式:建议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交纳,若以现金、网上银行等其它方式交纳的,需提前打入指定账号(磋商现场不接受现金),保证金的相关凭证(若为打印件、复印件则加盖公章)需要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同时另外单独递交(如是转账支票须提供进账凭证)。磋商保证金应以磋商响应方名义交纳,以其他名义交纳的磋商保证金无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磋商响应方承担。

、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28309:30时。

七、磋商文件的递交

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2年8309:30前(开标当天8:00到9:30)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递交至指定地点:浙江师范大学西南门外(保卫处西南门值班室旁),若有变化,另行通知。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579-82292010,邮编:321004。逾期送达或未按本标书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邮寄方式以送达签收为准)。

八、标书质疑

磋商响应人对磋商文件有质疑的,应在获得磋商文件之日起或在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磋商单位提出,否则视为各磋商响应人均对此无异议。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磋商将于2022年8309:30时在浙师大后勤保障部三楼会议室开标(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十、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用后审制,接受磋商响应方报名或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不表明已获参与磋商资格,经磋商小组审查合格的磋商响应方才有资格参与磋商,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其造成的损失由磋商响应方自行承担。

十一、本次磋商信息公告媒体

浙师大采购中心网(http://cgzx.zjnu.edu.cn)和浙师后勤网(http://hqjt.zjnu.edu.cn)。

十二、业务咨询

磋商文件发放、供应商报名和磋商保证金交纳递交联系人:浙师大后勤公司采购中心,陈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92010

项目联系人:浙师大后勤保障部教育服务中心,付老师,联系电话:13505790668  

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浙师大后勤公司财务管理办公室,俞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87677

十三、磋商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指定账户

名: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金华银行浙师大支行

号:0188990181000139

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7日

编辑:陈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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