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溧审批投许[2021]46号
预算金额22000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雅荷1580517660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12/22
公告正文

(溧水分中心)南林溧水校区科技创新港项目二期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2-12-02 09:52:06 来源: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原文链接
编号: ALS210228-03FG
1. 招标条件
江苏南京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南林溧水校区科技创新港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溧审批投许[2021]46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220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二期施工图设计
2.2 工程地点:南京市溧水区白马镇农高区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二期拟新建两个组团(西侧第一组团包括 1-5#宿舍楼、6#数据中心,东侧第二组团包括7#宿舍楼及一座食堂)以及配套建设相关附属工程。本项目二期总建筑面积 109816 ㎡,其中地上部分 94365㎡,地下部分 15451㎡。按用途划分,居住建筑79443㎡,公共建筑30373㎡。最大单体建筑面积24868㎡(含连廊),建筑高度最高29.55米。
2.5 设计合同估算价:450.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57493.41万元)
2.6 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本次施工图设计包括宿舍楼、食堂、数据中心及其相关附属工程。具体工作范围如下:
(1)包含但不限于基坑支护、建筑、结构、全装饰装修、人防、电气、消防、空调与通风、智能化、电梯、室外配套道路、运动场地、给排水、综合管网、景观绿化、供配电、边坡防护(含本地块与相邻地块、本地块内的高差处的挡墙设计)等;
(2)专项设计及二次深化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海绵城市、装配式建筑、泛光照明、环保、节能、绿色建筑、幕墙、厨房设备、太阳能、标识、BIM设计等;
(3)各阶段文件报批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到的所有专业图审报批、数字报建等;
(4)本地块与周边地块场地、道路的衔接设计;
(5)本地块红线范围以外、与市政道路连接处的道口设计;
(6)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包括但不限于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均属本设计范围。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 设计服务期:55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12-22 09:00:00
4.3 平台和工具使用费按照公示标准执行。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具体要求为:自2019年1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接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住宅、厂房、仓库除外)工程施工图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二者缺一不可,若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建筑面积、施工图设计内容以设计合同上载明的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充分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业绩和评分业绩不可兼得)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6.1、投标报价(满分10分)
6.1.1最高限价为441万元,超过本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6.1.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 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6.1.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6.1.4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项目组成员(满分29分)
6.2.1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或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优秀勘察设计师(包含省级优秀勘察设计师、省级勘察设计大师、国家级勘察设计大师、院士)的加2分。(须提供职称证书及相关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6.2.2建筑专业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或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优秀勘察设计师(包含省级优秀勘察设计师、省级勘察设计大师、国家级勘察设计大师、院士)的加2分。(须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及相关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6.2.3结构专业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或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优秀勘察设计师(包含省级优秀勘察设计师、省级勘察设计大师、国家级勘察设计大师、院士)的加2分。(须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及相关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6.2.4电气专业人员 1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或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优秀勘察设计师(包含省级优秀勘察设计师、省级勘察设计大师、国家级勘察设计大师、院士)的加2分。(须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及相关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6.2.5给水排水专业人员 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或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优秀勘察设计师(包含省级优秀勘察设计师、省级勘察设计大师、国家级勘察设计大师、院士)的加2分。(须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及相关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6.2.6暖通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或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须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2.7消防专业人员 1名: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或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须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2.8室内设计专业人员1名:具有一级室内装饰设计师资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或高级室内建筑师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须提供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3、业绩(满分16分)
6.3.1企业业绩:自2019年1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接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住宅、厂房、仓库除外)工程施工图设计业绩,有一个得6分,满分6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二者缺一不可,若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建筑面积、施工图设计内容以设计合同上载明的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充分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6.3.2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11月1日(含)以来,在本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住宅、厂房、仓库除外)工程施工图设计业绩且担任项目设计负责人,有1个得5分,满分10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二者缺一不可,若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建筑面积、施工图设计内容以设计合同上载明的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充分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6.4、设计方案(满分41分)
6.4.1设计构思 (满分26分)
(1)设计理解:总平面规划布局及主要规划条件理解:对项目总体平面规划布局思路的理解与合理化建议,对项目用地强度指标、交通设计要求、场地与建筑设计等主要规划条件理解与合理化建议。(满分6分)(等级分:优:6;良:5.5;中:5;差:4.5;无:0)
(2)建筑设计:对项目建筑平面、立面、剖面设计方案的理解及合理化建议。(满分5分)(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3)结构设计:对项目结构选型、参数设置、平面布置设计方案的理解及合理化建议。(满分5分)(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4)水电暖通设计:对项目电气、给水排水、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方案的理解及合理化建议(满分5分)(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5)专项设计:对项目绿色节能、环境保护、智慧建筑、装配式等专项设计方案的理解及合理化建议(满分5分)(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6.4.2项目解读 (满分15分)
(1)进度计划:承诺的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总体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计划是否合理可行、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对可能出现的进度偏差是否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满分4分)(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2)后续服务:承诺后续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后续期间的服务内容合理可行、保证措施可靠;对于后续期间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有应对措施。(满分4分)(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3)关键技术:对关键技术问题有深入的表述,解决方案完整、经济、安全、切实可行,措施得力。(满分4分)(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4)成本控制:设计成本控制措施合理,分析内容全面。(满分3分)(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
6.5、其他因素(满分4分)
企业奖项:自2019年1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所承担的新建公共建筑类项目设计获得国家级设计类奖项的得2分/个,获得省级设计类奖项的得1分/个,此项限评两个获奖项目,同一项目以最高的获奖项目计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本奖项不包括专项设计奖项,如结构专项、绿色专项、装修专项、BIM专项、机电专项等。奖项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为准。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为准,如获奖证书发证时间与获奖文件发文时间不一致时,以发文日期为准。投标人须提供设计合同和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备注:
(1)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设计方案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除被评标委员会认定存在重大偏差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同时有两名投标人得分相同且均为最高分,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则由评标委员会抽签决定排名。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资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3)评分标准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等)和业绩证明材料、奖项等,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4)本项目设计方案为暗标。暗标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方案"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5)项目组成员不得重复得分,同一人不得多专业重复计分。项目组成员相关证书不累计得分,按最高级别计取。
(6)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办法中打分业绩不可兼得,评分办法打分业绩中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亦不可兼得。
(7)所有人员的职称证书必须是国家人社部门评定颁发或经其授权并备案的具有职称评定资格的相关机构或单位评定颁发。
(8)项目组成员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2年5月-2022年10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不提供,相应人员不得分。以上证明资料需要投标人自行扫描至投标文件中。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2年12月2日9时52分到 2022年12月9日9时52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3、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8.4、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8.5、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2年5月-2022年10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均需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本项目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8.6、投标人在参与溧水区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时,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诚信投标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在投标文件中投标函附录中体现)(注:《诚信投标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方有效,法定代表人签章视为无效)。
8.7、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8、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
1)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8.9、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库手续,否则可能将会影响投标,有关投标详细操作问题可咨询交易中心网络管理中心(68505877、68505828)。
8.10、凡参加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有围串标、挂靠、转包等不良行为的,一律记入不良行为,限制进入溧水市场6个月以上并予以公示。
8.11、投标保证金 :(1)缴纳方式:银行汇票、电汇、转账支票、银行保函。(2)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支付,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自行进账,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到达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溧水分中心专用账户。(3)投标人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线联网打印《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在线联网打印咨询电话:025-68505877、68505828、83727019)。
8.12、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和注册执业人员注册证书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
8.13、未中标单位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案:不补偿。
8.14、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南京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溧水区白马镇白马大道111号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1号新丽华中心11层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杜工 联 系 人:孙雅荷
电 话:025-57250910 电 话:15805176600
传 真:/ 传 真:/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ZhaoBiaoFileInfo/RetrieveImageData.aspx?RowGuid=5ef3e6dc-f779-4585-b16c-74458558d455&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5622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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