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溧水分中心)南林溧水校区科技创新港项目二期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金额
2200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12/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溧审批投许[2021]46号
预算金额220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杜工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雅荷1580517660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12/22
公告正文
(溧水分中心)南林溧水校区科技创新港项目二期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2-12-02 09:5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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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
编号: ALS210228-03FG | |||
1. 招标条件 | |||
江苏南京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南林溧水校区科技创新港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溧审批投许[2021]46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220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 |||
2.1 标段名称:二期施工图设计 | |||
2.2 工程地点:南京市溧水区白马镇农高区 | |||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 |||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二期拟新建两个组团(西侧第一组团包括 1-5#宿舍楼、6#数据中心,东侧第二组团包括7#宿舍楼及一座食堂)以及配套建设相关附属工程。本项目二期总建筑面积 109816 ㎡,其中地上部分 94365㎡,地下部分 15451㎡。按用途划分,居住建筑79443㎡,公共建筑30373㎡。最大单体建筑面积24868㎡(含连廊),建筑高度最高29.55米。 | |||
2.5 设计合同估算价:450.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57493.41万元) | |||
2.6 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 |||
设计范围包括:本次施工图设计包括宿舍楼、食堂、数据中心及其相关附属工程。具体工作范围如下: (1)包含但不限于基坑支护、建筑、结构、全装饰装修、人防、电气、消防、空调与通风、智能化、电梯、室外配套道路、运动场地、给排水、综合管网、景观绿化、供配电、边坡防护(含本地块与相邻地块、本地块内的高差处的挡墙设计)等; (2)专项设计及二次深化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海绵城市、装配式建筑、泛光照明、环保、节能、绿色建筑、幕墙、厨房设备、太阳能、标识、BIM设计等; (3)各阶段文件报批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到的所有专业图审报批、数字报建等; (4)本地块与周边地块场地、道路的衔接设计; (5)本地块红线范围以外、与市政道路连接处的道口设计; (6)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包括但不限于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均属本设计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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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 |||
2.7 设计服务期:550日历天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无 | |||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 |||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 |||
4.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12-22 09:00:00 | |||
4.3 平台和工具使用费按照公示标准执行。 | |||
5. 资格审查办法 | |||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
5.2 本工程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 |||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具体要求为:自2019年1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接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住宅、厂房、仓库除外)工程施工图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二者缺一不可,若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建筑面积、施工图设计内容以设计合同上载明的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充分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业绩和评分业绩不可兼得) |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6. 评标方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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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2年12月2日9时52分到 2022年12月9日9时52分为止 | |||
8.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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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江苏南京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南京市溧水区白马镇白马大道111号 |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1号新丽华中心11层 | ||
邮 编:210000 | 邮 编:210000 | ||
联 系 人:杜工 | 联 系 人:孙雅荷 | ||
电 话:025-57250910 | 电 话:15805176600 | ||
传 真:/ | 传 真:/ | ||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ZhaoBiaoFileInfo/RetrieveImageData.aspx?RowGuid=5ef3e6dc-f779-4585-b16c-74458558d455&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56221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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