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昭平县城江滨新区地下停车场项目-室外配套设施工程昭平县城江滨新区地下停车场项目—室外配套设施工程
金额
2532.13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1/01/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4511002871000406
预算金额2532.13万元
招标公司广西昭平县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世斌0774-256885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01/28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昭平县城江滨新区地下停车场项目-室外配套设施工程已由昭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昭发改规划【2020】3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西昭平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发行专项债券、上级补助资金、业主自筹等方式多渠道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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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项目招标编号:E4511002871000406 报建号:无 建设地点:昭平县县城江滨新区 建设规模:昭平县城江滨新区地下停车场项目-室外配套设施工程的土建工程、水电安装、给排水工程、绿化、硬化铺装及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具体详见经审图备案的《施工图设计》及经财政投资评审的《工程量清单》内容。 合同估算价:2532.13万元 要求工期:270日历天,定额工期270日历天【备注: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工期应按《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确定,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 招标范围:昭平县城江滨新区地下停车场项目-室外配套设施工程的土建工程、水电安装、给排水工程、绿化、硬化铺装及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具体详见经审图备案的《施工图设计》及经财政投资评审的《工程量清单》内容。 标段划分:标段(包)编号:E4511002871000406001001,标段(包)名称:昭平县城江滨新区地下停车场项目—室外配套设施工程 设计单位:中鼎世纪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贺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有限公司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以上资格【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合理设置注册建造师等级,不应提高资格要求】,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桂建发【2018】5号)规定,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以评标阶段通过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的结果为准)【备注:此款可由招标人自主选择,如不采用,还须向本项目招标的监督部门说明理由】。 3.6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 |||||||||||||||||||||||||||||||||
4.招标文件获取 | |||||||||||||||||||||||||||||||||
请于2021年01月06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zggzy.org.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递交 | |||||||||||||||||||||||||||||||||
5.1投标文件应通过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1月28日15时30分。 5.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成功上传,同时于投标截止前由专职投标员通过身份证或CA锁登录贺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http://221.7.240.130:9080/BidOpening),采用身份证号签到,并通过贺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验证,否则投标无效。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须在弹出的输入框中填写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并仔细确认。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所有专职安全员在投标文件解密环节通过系统自动验证,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 |||||||||||||||||||||||||||||||||
6.评标方式 | |||||||||||||||||||||||||||||||||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 |||||||||||||||||||||||||||||||||
7.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 |||||||||||||||||||||||||||||||||
预付款为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30%。工程款原则上按月支付,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5%,工程变更部分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70%;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审核确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无息)。 | |||||||||||||||||||||||||||||||||
8.发布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贺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hzggzy.org.cn/gxhzzbw/(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上发布) | |||||||||||||||||||||||||||||||||
9.交易服务单位 | |||||||||||||||||||||||||||||||||
贺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10.监督部门及电话 | |||||||||||||||||||||||||||||||||
昭平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站;联系电话:0774-6699378。 | |||||||||||||||||||||||||||||||||
11.注意事项 | |||||||||||||||||||||||||||||||||
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登录地址:http://ztb.gxzjt.gov.cn:1121/zjthy/。由于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与自治区招标投标系统的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非实时同步,每天晚上同步一次),因此投标人应至少在开标时间2天前将所需投标材料在诚信库内审核通过。 投标人须办理企业CA锁后并确保在有效期内才能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及上传投标文件等业务。未办理企业CA锁的单位,请到广西数字认证中心名称办理,客服电话:0771-123123。 | |||||||||||||||||||||||||||||||||
12.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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