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动物标本采购
二、项目编号:KLFCGD20131032
三、项目内容:湿地鸟类标本50件,海蛇标本1件,海洋鱼类标本120件,海洋贝类标本300件,海洋节肢动物及其他无脊椎类动物标本100件。
四、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五、截标时间:2013年6月18日15时30分
六、评审小组成员:罗万次、李先巧、梁菲
七、成交结果:
成交人:温州市鹿城工艺生物标本厂
成交金额:人民币叁拾万零壹仟叁佰壹拾元整(¥301310.00)
八、成交结果公告时间:2013年6月20日至2013年6月28日
九、本次采购的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1.联系人:刘海燕 联系电话: 0770-2821504
2.传真:0770-2831072-8003 邮政编码: 538001
3.联系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珍珠路6号桂海东盟新城9#(H幢)605号房
十、公告说明:
1.报价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防城港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电话: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0770-2821504 传真:0770-2831072-8003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的要求进行质疑或投诉, 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