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兴化市清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一般固废(污泥)处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92.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7/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thzc-t2023020号
预算金额92.5万元
招标联系人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泰禾房地产土地造价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女士1396106976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0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0
公告正文

兴化市清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一般固废(污泥)处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JSTHZC-T2023020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泰州市,兴化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一般固废(污泥)处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92.5万元,招标人为兴化市清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玖拾贰万伍仟元整(¥: 925000.00元)
最后响应报价高于采购预算的,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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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一般固废(污泥)处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一般固废(污泥)处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处置单位需提供具
备生活污水处理厂剩余污泥处置能力的环评批文; (2)供应商须为”一企一档”
固废运输平台入库处置单位(提供入库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03日16时00分到2023年07月0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址:兴化市五里东路181号城投8号公馆16层1
605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0日 10时00分
递交方式:兴化市五里东路181号城投8号公馆16层1601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0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兴化市五里东路181号城投8号公馆16层1601室
七、其他
一、本次采购范围包括污泥的清理、运输、处置等服务。
二、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玖拾贰万伍仟元整(¥:925000.00元),最
后响应报价高于采购预算的,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
三、工期、地点
(1)采购合同签订后,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清运。
(2)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兴化市城南,城东,兴化市各乡镇污水厂等
)
四、供应商须符合的特定资格条件:(1)处置单位需提供具备生活污水处理厂
剩余污泥处置能力的环评批文;(2)供应商须为”一企一档”固废运输平台入库
处置单位(提供入库证明文件)。
五、谈判文件制作费用:人民币200元;报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印章。
六、注意事项:(1)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https://www.jszbtb.com/#/newindex)发布
的更正公告。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兴化市清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化市清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兴化市垛田镇工业园西
联系人:罗先生
电 话:15190643515
电子邮件:1896106016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泰禾房地产土地造价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兴化市五里东路181号
联系人: 陈女士
电 话: 13961069761
电子邮件: 39731363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7 盖章)
采购需求
1、采购技术要求(对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黑
体加斜体方式提示)
2、本次采购范围包括污泥的清理、运输、处置等服务。
3、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玖拾贰万伍仟元整(¥:925
000.00元),最后响应报价高于采购预算的,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文件。
4、数量清单:
序 号名称事项数量单价地点1 1
1一般固废(污泥 )处置清运出场及 处置暂定2500吨300元/吨城南、城东污水厂
2一般固废(污泥 )处置清运出场及 处置暂定500吨350元/吨除城南、城东厂外 兴化市各乡镇污水

注:(1)本次一般固废(污泥)处置出场并处理须达到国家环保标
准(本次固废为一般污泥),处置全过程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标准、技术规范。
(2)由于本次采购一般固废(污泥)处置量无法精确计量,故
按暂定数量,最终按实结算,请各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首次报价及现
场二次报价按清单内容分项报价,最终汇总按总价计算进行评审。
(3)配合采购人生产的实际需要,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处理处
置污泥。
(4)成交供应商在接收到污泥且处置完成后,须经环保部门验收达
标后方可进行转移。
(5)污泥收集运输载具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要求,应具有GPS
功能,每次污泥运输处置后提供污泥处置转运联单、GPS运输轨迹图
地磅称重单及其它国家省市规定必备的处置证明材料。
(6)污泥收集运输必须进入采购人指定的计量设备进行称重,
并按计量重量作为结算依据。
(7)现场污泥库污泥须铲运上车,污泥费用应包括污泥铲运上
车、运输处置、开票税金等一切应包含的费用。
(8)根据固废处置相应法律法规,做好其余各项工作,配合业
主单位做好上级检查。
(9)处置方式:砖瓦厂制砖处置。
(10)供应商中标后须承诺加入江苏省太湖流域平台入库处置
单位(谈判响应文件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4、工期、地点
(1)采购合同签订后,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清运。
(2)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兴化市城南,城东,兴化市
各乡镇污水厂等)
5、付款方式
按环保要求规范化处置完成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每月付
当月实际处置量相应金额。(每次付款需开具增值税发票)
6、供应商工期延误
(1)供应商应按照合同要求中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业固废处置
完善后,凭第三方无害化处理结果证明交采购人验收检查。
(2)如果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拖延工期,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供应商应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供应商遇到不能按时完成项目,
应在5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完成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通知
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
否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或终止合同,同时保留按第2条规定
对供应商追究的权利。
7、误期赔偿
供应商必须在约定期限内完成本项目。如果供应商未按期完成
每延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2%赔偿。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
同总价款的10%。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采购人有权单方
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供应商
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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