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永安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改造项目(二期)勘察设计项目
金额
5874.44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9/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504810401100144001
预算金额5874.44万元
招标公司永安市净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盛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余女士0598-382752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07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永安市净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编号为E3504810401100144001的永安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改造项目(二期)勘察设计项目已由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综【2022】6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安市净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盛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永安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改造项目(二期)勘察设计项目;
2.2.建设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永安;
2.3.工程建设规模:该项目总投资估算为5874.44万元。永安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改造项目(二期)主要工程范围包含的有大湖镇上甲村、冲二村,曹远镇集镇、埔头村、霞鹤村、坑边村,罗坊乡集镇,上坪乡集镇、麻岭村,西洋镇岭头村、青水乡集镇A、B站、罗溪村,槐南镇集镇A、B站,贡川镇集镇A、B站,安砂镇苔茹村、水南村和小陶镇八一村、新寨村,燕西街道青松村。主要工程内容包括①现状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改造工程;②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新建工程;
2.4.投资总额:人民币/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5874.44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包括岩土勘察、岩土检测、勘探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基坑支护设计(含设计和概算的评审与报批等文件)设计变更、后续配合服务等,并配合业主办理申报审批等相关工作。勘察工作由设计单位自行协调进度,若因该项工作原因造成设计工作延误,由设计单位全权负责。
2.5.2.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岩土工程勘察:根据工程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工程勘察文件。②工程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后续设计(含施工图深化和优化)、设计方案评审及初设概算评审组织、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中间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全过程配合服务;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排水专业工程、建筑安装工程、道路工程及其它附属设施等专业工程。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23年10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设计))乙级资质;③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污水管网设计业绩;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smwz/)(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地址或详细地址)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0。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9月21日 18:0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1)现金形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永安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改造项目(二期)勘察设计项目投标保证金”(招标项目名称,可简写)②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投标人须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单项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超过投标人交纳的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按工程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予以补足。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在开标当日应未失效,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资格审查不合格。③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叁万元(¥30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2023年9月22日 08:30,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本项目采取线上开标形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本招标公告第7.2和7.3条款不适用。开标当日,投标人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mggzy.sm.gov.cn/smwz/)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45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7.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资格条件要求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和身份证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汇编缩印本),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5874.44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151.66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优化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8.3.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smwz/)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安市净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解放北路1756号,邮编:366000;
电话:13960522227,传真:/;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盛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永安市巴溪大道1599号2幢605室,邮编:366000;
电话:0598-3827520,传真:/;
联系人:余女士。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支行;
帐户名称: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35001646007059565656- 0006;
交易中心名称: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永安市南山路199号(永安市建设局附楼三楼)。
1.招标条件
永安市净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编号为E3504810401100144001的永安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改造项目(二期)勘察设计项目已由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综【2022】6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安市净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盛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永安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改造项目(二期)勘察设计项目;
2.2.建设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永安;
2.3.工程建设规模:该项目总投资估算为5874.44万元。永安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改造项目(二期)主要工程范围包含的有大湖镇上甲村、冲二村,曹远镇集镇、埔头村、霞鹤村、坑边村,罗坊乡集镇,上坪乡集镇、麻岭村,西洋镇岭头村、青水乡集镇A、B站、罗溪村,槐南镇集镇A、B站,贡川镇集镇A、B站,安砂镇苔茹村、水南村和小陶镇八一村、新寨村,燕西街道青松村。主要工程内容包括①现状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改造工程;②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新建工程;
2.4.投资总额:人民币/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5874.44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包括岩土勘察、岩土检测、勘探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基坑支护设计(含设计和概算的评审与报批等文件)设计变更、后续配合服务等,并配合业主办理申报审批等相关工作。勘察工作由设计单位自行协调进度,若因该项工作原因造成设计工作延误,由设计单位全权负责。
2.5.2.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岩土工程勘察:根据工程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工程勘察文件。②工程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后续设计(含施工图深化和优化)、设计方案评审及初设概算评审组织、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中间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全过程配合服务;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排水专业工程、建筑安装工程、道路工程及其它附属设施等专业工程。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23年10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设计))乙级资质;③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污水管网设计业绩;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smwz/)(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地址或详细地址)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0。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9月21日 18:0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1)现金形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永安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改造项目(二期)勘察设计项目投标保证金”(招标项目名称,可简写)②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投标人须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单项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超过投标人交纳的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按工程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予以补足。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在开标当日应未失效,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资格审查不合格。③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叁万元(¥30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2023年9月22日 08:30,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本项目采取线上开标形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本招标公告第7.2和7.3条款不适用。开标当日,投标人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mggzy.sm.gov.cn/smwz/)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45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7.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资格条件要求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和身份证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汇编缩印本),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5874.44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151.66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优化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8.3.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smwz/)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安市净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解放北路1756号,邮编:366000;
电话:13960522227,传真:/;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盛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永安市巴溪大道1599号2幢605室,邮编:366000;
电话:0598-3827520,传真:/;
联系人:余女士。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支行;
帐户名称: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35001646007059565656- 0006;
交易中心名称: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永安市南山路199号(永安市建设局附楼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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