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黑龙江省鹤伊高速公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G1111鹤哈高速苔青至伊春段工程路面技术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金额
90.74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1/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0.74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女士88100153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11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4
公告正文
1.采购条件
G1111鹤哈高速苔青至伊春段工程路面技术咨询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人为黑龙江省鹤伊高速公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0项目编号:JT-XM-XBCG-FW-202310-0756
2.1项目名称:G1111鹤哈高速苔青至伊春段工程路面技术咨询服务。
2.2项目概况:鹤伊高速苔青至伊春段起于金林区苔青镇东侧,与鹤伊高速鹤岗至苔青段顺接,途经金林区、伊美区、友好区、乌翠区,终于伊绥高速K166+460处。主线全长63.367公里,一级公路连接线3.67公里,批复概算总投资63.64亿元,采用PPP模式建设,计划2025年10月交工通车
2.3采购内容:
(1)编制本项目路面施工技术指南。
(2)对工地试验室进行综合评价与分析。
(3)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综合评价与分析。
(4)原材料考察及质量控制。
(5)基层、面层生产配合比设计指导及试铺技术指导。
(6)路面(含底基层、基层、面层)现场施工巡查指导。
(7)技术培训及其他技术服务工作。
2.4工作内容:
(1)项目负责人在生产配合比调试、试拌试铺时应全程把关,参加试验路段铺筑总结及相关会议;在各施工标段每个路面结构层开工前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并在工程重要施工环节到场指导。
(2)路面施工技术服务期间,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技术指导人员必须熟悉路面相关技术,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定期对路面施工现场进行技术巡查指导。
(3)技术服务人员应按照采购人布置的任务及期限,进行各项工作,及时反馈工作结果。
(4)现场技术人员应具有丰富的路面施工和试验检测经验,针对专项技术问题,能够对施工、监理单位提供的施工工艺及检测数据进行分析研判,并提出对应的质量控制意见或建议,协助采购人解决问题。
(5)技术服务完成后应形成技术服务报告,汇总技术服务的数据、成果、解决的主要技术问题及服务体会。
2.5合同包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合同包,即J1合同包。
2.6最高询比限价:907,449元人民币。
2.7服务地点:黑龙江省伊春市。
2.8服务期限:36个月。服务期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按签订合同要求全部完成,并提交相关的技术服务报告之日止(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进场日期按服务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行业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
3.0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实现零死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资格的法人,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路面技术咨询服务能力。
3.1.1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五年(2018年11月1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独立承担过1项高速公路路面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3.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询比采购活动。
3.3供应商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与本询比采购活动。
3.4近三年(2020年11月1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的查询结果为准),不得参与本询比采购活动。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分包。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询比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询比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8日0时00分至2023年11月11日0时00分。
4.2 询比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登录本项目指定的“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服务平台”)(http://zc.hljsjtjt.com/)进行操作。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本平台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下载询比采购文件。数字证书可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方式,供应商应合理考虑邮寄时间(1-2个工作日),CA办理咨询电话:19846076680(李女士)。
4.4 本项目采用网上申请方式,供应商登录系统后,按要求提供资料上传至采购服务平台。
5.采购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缴纳采购保证金。
6.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14日9时00分;供应商应使用采购服务平台提供的“黑龙江交投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按询比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供应商应在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开启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7.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7.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登录“采购服务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合同包)进行签到,并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实时在线关注线上开标操作情况。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zc.hljsjt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同时发布。
9.其他说明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采,通过采购服务平台(http://zc.hljsjtjt.com/)开展采购活动,注册及操作等相关内容,请先查阅门户网站帮助中心《黑龙江交投集团电子招采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参与询比采购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省鹤伊高速公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伊春市乌翠区林都大街34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796066340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88100153
传 真:0451-88100150
电 子 邮 箱:55553978@163.com
监 督 人:黑龙江省交投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电 话:0451-51153302
G1111鹤哈高速苔青至伊春段工程路面技术咨询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人为黑龙江省鹤伊高速公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0项目编号:JT-XM-XBCG-FW-202310-0756
2.1项目名称:G1111鹤哈高速苔青至伊春段工程路面技术咨询服务。
2.2项目概况:鹤伊高速苔青至伊春段起于金林区苔青镇东侧,与鹤伊高速鹤岗至苔青段顺接,途经金林区、伊美区、友好区、乌翠区,终于伊绥高速K166+460处。主线全长63.367公里,一级公路连接线3.67公里,批复概算总投资63.64亿元,采用PPP模式建设,计划2025年10月交工通车
2.3采购内容:
(1)编制本项目路面施工技术指南。
(2)对工地试验室进行综合评价与分析。
(3)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综合评价与分析。
(4)原材料考察及质量控制。
(5)基层、面层生产配合比设计指导及试铺技术指导。
(6)路面(含底基层、基层、面层)现场施工巡查指导。
(7)技术培训及其他技术服务工作。
2.4工作内容:
(1)项目负责人在生产配合比调试、试拌试铺时应全程把关,参加试验路段铺筑总结及相关会议;在各施工标段每个路面结构层开工前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并在工程重要施工环节到场指导。
(2)路面施工技术服务期间,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技术指导人员必须熟悉路面相关技术,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定期对路面施工现场进行技术巡查指导。
(3)技术服务人员应按照采购人布置的任务及期限,进行各项工作,及时反馈工作结果。
(4)现场技术人员应具有丰富的路面施工和试验检测经验,针对专项技术问题,能够对施工、监理单位提供的施工工艺及检测数据进行分析研判,并提出对应的质量控制意见或建议,协助采购人解决问题。
(5)技术服务完成后应形成技术服务报告,汇总技术服务的数据、成果、解决的主要技术问题及服务体会。
2.5合同包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合同包,即J1合同包。
2.6最高询比限价:907,449元人民币。
2.7服务地点:黑龙江省伊春市。
2.8服务期限:36个月。服务期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按签订合同要求全部完成,并提交相关的技术服务报告之日止(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进场日期按服务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行业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
3.0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实现零死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资格的法人,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路面技术咨询服务能力。
3.1.1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五年(2018年11月1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独立承担过1项高速公路路面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3.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询比采购活动。
3.3供应商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与本询比采购活动。
3.4近三年(2020年11月1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的查询结果为准),不得参与本询比采购活动。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分包。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询比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询比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8日0时00分至2023年11月11日0时00分。
4.2 询比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登录本项目指定的“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服务平台”)(http://zc.hljsjtjt.com/)进行操作。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本平台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下载询比采购文件。数字证书可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方式,供应商应合理考虑邮寄时间(1-2个工作日),CA办理咨询电话:19846076680(李女士)。
4.4 本项目采用网上申请方式,供应商登录系统后,按要求提供资料上传至采购服务平台。
5.采购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缴纳采购保证金。
6.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14日9时00分;供应商应使用采购服务平台提供的“黑龙江交投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按询比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供应商应在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开启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7.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7.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登录“采购服务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合同包)进行签到,并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实时在线关注线上开标操作情况。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zc.hljsjt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同时发布。
9.其他说明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采,通过采购服务平台(http://zc.hljsjtjt.com/)开展采购活动,注册及操作等相关内容,请先查阅门户网站帮助中心《黑龙江交投集团电子招采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参与询比采购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省鹤伊高速公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伊春市乌翠区林都大街34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796066340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88100153
传 真:0451-88100150
电 子 邮 箱:55553978@163.com
监 督 人:黑龙江省交投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电 话:0451-5115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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