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市污染源监控设备采购项目(一期)第三方运维监管服务项目需求公示
金额
79.9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1/10/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序号 | 采购计划编号 | 需求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财政预算限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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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PLAN-2021-440301-0102012003-01042 | 深圳市污染源监控设备采购项目(一期)第三方运维监管服务项目 | 1.0 | 项 | 266508.0 | |
2 | PLAN-2021-440301-0102012003-01041 | 深圳市污染源监控设备采购项目(一期)第三方运维监管服务项目 | 1.0 | 项 | 799524.0 | |
3 | PLAN-2021-440301-0102012003-01038 | 深圳市污染源监控设备采购项目(一期)第三方运维监管服务项目 | 1.0 | 项 | 1599048.0 | |
具体技术要求
(一)运维单位监管考核及污染源自动监控规范性指导
1.考核及指导对象
考核及指导对象为承担深圳市污染源监控设备运维项目(以下简称“577工程”运维项目)运维服务的运维单位。
2.考核及指导要求
2.1.考核要求:考核参照《环境保护设施运营单位运营服务能力要求》T/CAEPI 2-2016、《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运行技术规范》HJ 355-2019、《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社会化运营管理的指导意见》、《深圳市在线监测系统建设、验收、运行与考核及数据审查技术规范》等要求执行。建立考核打分制度,对承担“577工程”运维项目的运维单位进行考核,并可根据采购方的要求发布考核结果。
(1)运维单位能力检查
核查“577工程”运维项目的运维单位是否具备采购方运维要求的能力,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检查:
人:运维单位运维人员是否具备在线监测仪器运维专业知识,是否能解决现场在线监测设备出现的问题,保证在线监测设备正常运行。运维人员是否通过专业考核持证上岗,人数配置是否合理。
机:是否配置合理的在线监测仪器备机及运维比对在线监测仪器需要的的便携式分析仪
料:是否备有合理的备品配件及在线监测设备需要的标液、试剂、耗材等。
法:是否建立在线监测运维技术体系及管理体系等,技术体系包含仪器校准、设备维护、质量检查、质量监督等技术规程及操作,管理体系包含人力资源(人员职责、人员培训、人员考核等)。
环:是否有满足运维服务需要的服务场所、实验场地。
(2)每月按“577工程”运维项目部署企业数量10%进行现场抽查运维工作核查;
(3)按运维单位每月全部点位运维工作情况进行资料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25%;
(4)每月参加采购人组织的“577工程”运维项目工作会议并提供阶段运维监管报告;
(5)制定“577工程”运维项目运维工作考核标准,并按标准每月评估;
2.2.指导要求:针对污染源自动监控国家、省、深圳市技术规范性要求进行讲解,使第三方运维单位、安装自动监控的污染源企业了解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建设、运行、验收等技术规范。对现场端的自动监控设施全流程的运行(采样、预处理、分析、数据采集传输)技术要求进行具体的指导,让第三方运维单位及安装自动监控设施的污染源企业熟悉并了解规范性运行的要求。根据问题清单监督、指导运维单位整改;
(1)按现场抽查、资料审查、现场全流程核实结果提出问题清单;
(2)督促运维单位落实整改,跟踪整改情况并定时报告;
(3)复核整改结果,确保整改到位。
(二)平台数据分析
1.分析数据对象
“577工程”运维项目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的在线监测数据、视频数据、污泥工况监控数据、视频等。
2.数据分析要求
严格按照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生态环境监管部门管理要求执行,包括但不限于《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运行技术规范》(HJ 355-2019)》、《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数据有效性识别技术规范》(HJ 356-2019)》、《深圳市在线监测系统建设、验收、运行与考核及数据审查技术规范》、《深圳市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异常预警及分类响应规范》规定的要求执行(有新制度出台按新制度要求实施),对“577工程”运维项目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数据进行智能巡检分析,查出数据异常问题,进行预警发布、督办反馈、统计、跟踪反馈等工作。
(1)利用监控平台,对“577工程”运维项目企业进行常态化数据核查,统计异常,找出问题高发监测点;
(2)对问题高发点位进行重点分析,对超标、异常、脱机等情况进行认定;对认定超标、异常的监测点数据(实时监测数据、视频、历史数据对比等)关联性挖掘分析,初步得出超标异常的分析结论。
(3)根据数据分析结论,提出问题清单。
(三)现场设备运行情况核查
根据对平台数据检查及分析的情况,对“577工程”运维项目内自动监控问题高发企业进行现场全流程核查。参照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生态环境监管部门管理要求及工作技术规范,包括不限于(环境保护部19号令)《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深圳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管理及现场检查技术指引》),对“577工程”运维项目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进行现场核查,并结合工作实际和管理要求,及时提交工作报告,为环境监管和现场执法提供技术保障。
1. 现场核查对象
现场核查对象为“577工程”运维项目监控平台数据分析出来的问题高发企业。
2. 现场核查要求
参照《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及《深圳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管理及现场检查技术指引》等技术规范内容要求执行,对“577工程”运维项目内自动监控现场端设备进行现场核查,为采购人污染源自动监控现场检查提供全流程技术支持。
负责“577工程”运维项目内的重点监控问题高发企业现场核查(必要时进行标样核查),全年不低于100家次,根据现场核查情况,全年协助市采购人下达运维整改不低于25单。重点核查每周平台数据分析锁定的问题高发企业,接受任务后负责到现场巡检企业的自动监控设施全流程真实情况(包括采样、预处理、分析、数据传输等),通过现场对问题企业的全流程核查,分析采样单元、预处理单元、分析单元(标样、水样等分析)、数据传输单元运行的合理性,分析数据逻辑性,找出问题的产生节点及具体原因,并同比、环比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在线监测数据逻辑关联性分析等,分析出问题清单及可能存在的违法行为;配合采购人对重点线索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协助固定证据,打击违法犯罪。
完成“现场核查表单”、“核查技术报告”等编制、汇总、通报及跟踪工作,并建立现场核查管理档案。各表单、报告和档案均须按期及时提交监管部门,并应监管部门要求,将现场核查情况通过相应渠道予以发布或通报,做好汇总统计和整改跟踪工作。
3. 其它要求
通过平台数据分析、现场全流程核查的内外场结合分析和相互支撑,逐步建立一套污染源自动
监控数据分析核查模型,为采购人探索开展非现场执法提供支撑。
(四)协助开展非现场执法专项行动
根据采购人监管执法要求,协助开展分现场执法行动,利用“577工程”运维项目内自动监控数据分析成果锁定违法企业,配合采购人现场查处。
1. 核查对象
核查对象为“577工程”运维项目内的重点监控违法并被列入非现场执法专项行动的企业。
2. 核查要求
负责协助采购人对“577工程”运维项目内的重点监控违法企业查处,全年不低于15家次。先通过非现场方式,对平台数据跟踪分析,找出违法线索,接受任务后负责到现场巡检企业的自动监控设施全流程真实情况(包括采样、预处理、分析、数据传输等),通过现场对问题企业的全流程核查,分析采样单元、预处理单元、分析单元(标样、水样等分析)、数据传输单元运行的合理性,分析数据逻辑性,找出问题的产生节点及具体原因;配合采购人对重点线索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协助固定证据,打击违法犯罪。
(1)协助制定工作方案;
(2)通过在线监测数据审核分析,提供专项行动范围,锁定存在违法嫌疑的企业清单;
(3)根据在线监测数据审查线索,配合采购人开展非现场执法专项行动,现场查处存在违法嫌疑的企业。
3.其它要求
协助固定证据,完成“平台数据问题分析分析清单”,“现场核查表单”等各项报告编制、汇总、通报及跟踪工作,并建立现场核查管理档案,及时提交监管部门。
(五)服务保障要求
1.人员保障
(1)本服务项目组团队成员人数不少于9人,8人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在环境、化学、自动化等其它工科类相关专业,熟悉污染源自动监控技术规范及相关国家、广东省、深圳市的监管要求,其中内场(平台数据分析)安排不少于2人,外场(现场巡查)人员不少于6人且须有自动监控(水)运行工或者环境监测技术人员考核合格证书,不低于3人持有驾驶证。
(2)本项目组设项目经理1人,负责项目协调。专人专职,全面负责监控平台数据分析、现场核查、专项执法行动协助、运维考核及指导等相关工作统筹。
(3)突发事故或应急状态下,须按监管部门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含夜间和法定节假日等)赶赴现场。技术服务项目组负责人须保持24小时手机开机状态。
2.装备保障
(1)本项目须配备不低于3台专车用于现场核查,保障现场核查工作顺利开展。
(2)本项目须配备现场核查用的全套检修、查验和分析等仪器和工具,以及各类标准溶液等。
(3)本项目须配备专用电脑及相应的软件分析系统用于平台数据分析、各类报表的统计、分析、汇总,监管部门提供各网络接口。
3.制度保障
(1)工作期间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态度须文明礼貌、细致和蔼。
(2)坚守工作岗位,不擅离职守,不能做与上班无关的事情,如炒股、游戏、聊天等。请假须提前三天上报,并及时安排好代班人员,确保人员到位、稳定。
(3)不得接受排污企业或运维单位等的礼物和宴请,对发现的排污企业或运维单位的违规行为不得瞒报、缓报。
(4)对系统相关技术和商业机密保守秘密,不得借双方合作的名义推销产品,未经业主同意,不得将系统数据和视频图像用于合同无关的用途。
(六)服务成果
(1)每月形成一份运维商运维质量评估考核打分表(依据运维商考核情况)并上报采购人。
(2)提交企业现场核查报告,每核查1家次企业形成1份现场核查报告,内容包括现场情况核查表、自动监控系统现场分析情况、现场存在的问题及整改建议等。
(3)通过监控各平台数据情况、现场核查情况,每月形成1份工作分析报告,内容包括:当月监控平台数据分析情况、当月“577工程”运维项目内的自动监控设备运行的总体情况、当月企业现场核查情况等。
(4)年底提交1份年度总结分析报告,包括:本服务年度“577工程”运维项目内监控企业在线监控数据异常情况分析(含数据异常率分析、数据异常情况变化趋势分析等)、“577工程”运维项目内的污染源水质自动监控设备的总体情况分析、现场核查情况分析(含协助采购人下达监察整改意见情况以及协助立案情况)、运维单位考核工作情况、自动监控培训服务情况等。
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1年,按合同约定的运维起始之日起计算。该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合同期满可以续签,但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如采购人对履约情况不满意,或者因财政部门调整项目预算等其他情形导致合同实质性条款发生变化,需重新采购的情况下,采购人不再续约。
(二)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
1. 质量考核验收标准:
考核细则由采购人制定,考核采取分阶段考核方式进行,每半年考核一次。采购人根据日常监督检查和安排的工作完成质量进行综合考核。
采购人考核《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运行技术规范(HJ 355-2019)、《深圳市在线监测系统建设、验收、运行与考核及数据审查技术规范》等国家及地方污染源在线监测运行相关要求,对运维商考核工作进行考核;参考《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数据有效性识别技术规范》(HJ 356-2019)》,《深圳市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异常预警及分类响应规范》等对数据分析工作进行考核;参照《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及《深圳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管理及现场检查技术指引》等技术规范内容要求对现场核查工作进行考核。
2. 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采购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内作出书面整改说明并经甲方核对,按照说明进行相应的整改,乙方拒绝进行更改或者逾期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合同款项,还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交成果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1‰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各项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不得转包或者分包该项目,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合同款项,还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违反保密协定的,每次每项应当承担本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对平台数据分析、现场核查及数据分析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合同款项,还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6)当乙方不按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合同款项,还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提供相应金额的合法发票后15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费用的10%;
(2)中标人按招标文件及采购人要求准备好人员、车辆、服务所需仪器等后,提供相应金额的合法发票后15日内,经采购人核验通过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费用的30%;
(3)中标人完成项目整体工作量的50%,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提供相应金额的合法发票后15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费用的50%;
(4)服务期结束后提交整体服务成果并通过验收,中标人提供相应金额的合法发票后15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费用的10%。
(四)验收要求:
主要对合同成果要求进行验收,包括运维商考核、现场核查、数据分析等报告验收。
(1)每月形成一份运维商运维质量评估考核打分表并上报深圳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
(2)提交企业现场核查报告,每核查1家次企业形成1份现场核查报告,内容包括现场情况核查表、自动监控系统现场分析情况、现场存在的问题及整改建议等。
(3)通过监控各平台数据情况、现场核查情况,每月形成1份工作分析报告,内容包括:当月监控平台数据分析情况、当月深圳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运行的总体情况、当月的企业现场核查情况等。
(4)年底提交1份年度总结分析报告,包括:本服务年度“深圳市污染源监控设备采购项目”内监控企业在线监控数据异常情况分析、“深圳市污染源监控设备采购项目”内污染源水质自动监控设备的总体情况分析、现场核查情况分析、运维单位考核工作情况等。
验收标准参考《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运行技术规范(HJ355-2019)、《深圳市在线监测系统建设、验收、运行与考核及数据审查技术规范》等国家及地方污染源在线监测运行相关要求,对运维商考核工作进行考核;参考《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数据有效性识别技术规范》(HJ 356-2019)》,《深圳市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异常预警及分类响应规范》等对数据分析工作进行考核;参照《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及《深圳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管理及现场检查技术指引》等技术规范。
评标信息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价格分计算方法: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序号 | 评分项 | 权重 | ||
1 | 价格 | 10 | ||
2 | 技术 | 40 | ||
| 行号 | 内容 | 权重 | 评分准则 |
1 | 实施方案 | 12 | 评审内容:重点考察实施方案内容的全面性、科学性、合理性,主要考察以下几个方面: 1.提供深圳市污染源监控设备采购项目运维监管服务的具体内容、技术路线、工作流程; 2.提供运维商考核的实施细则; 3.提供深圳市污染源监控设备采购项目在线监控系统的数据审核分析及发现异常机制; 4.提供现场全流程核查的要求及详细实施方案; 5.提供协助开展非现场执法专项行动方案。 评分标准:满足上述所有需求得70%分,满足上述任意四点需求得50%分,满足任意三点得30%分,低于三点不得分。 在此基础上,专家根据各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进一步评审,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全面合理,成熟可靠,可操作性强,评审为优加30%分;项目实施方案内容较全面合理、成熟,方法比较科学,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评审为良加20%分;项目实施方案全面合理但不具体,有基本内容,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可操性,评审为中加10%分;项目实施方案没有具体针对性,内容缺失,缺乏针对性和可操性,评审为差得0分。 | |
2 |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 12 | 评审内容: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考察: 1. 对项目的整体熟悉情况,能阐明项目的重点和难点: 2. 对项目内容运维商考核,提出切实可行考核要点及指导帮扶建议; 3. 对项目的内容平台数据分析,提出巨量数据分析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提出数据分析工作高效运转的措施; 4. 对项目内容现场核查,提出现场核查全流程检查的重点,并说明核查工作的难点,并给出应对措施; 5. 对项目内容协助开展非现场执法专项行动,提出利用平台数据分析及现场全流程核查内外结合发现违法线索并固定证据的重难点,提出合理的操作性强的建议。 评分标准:满足上述所有需求得70%分,满足上述任意四点需求得50%分,满足任意三点得30%分,低于三点不得分。 在此基础上,专家根据各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进一步评审,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准确、清晰,措施科学合理,建议有效可行,评审为优加30%分;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较准确、较清晰,措施较为科学合理,建议较为有效可行,评审为良加20%分;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进行分析但不准确,措施科学、合理性一般,建议针对性不强,评审为中加10%分;缺乏对本项目的理解,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均不到位,建议不合理,评审为差得0分。 | |
3 | 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及措施 | 3 | 评审内容: 投标文件中是否提供详细突发事件处理(含重大故障、较严重超标排放、重大执法行动等),应急预案及措施,根据响应情况进行评审打分。 评分标准:满足上述所有需求,提供详细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及措施的得70%分。在此基础上,专家根据各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进一步评审,对本项目的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及措施分析准确,措施科学合理,评审为优得30%分;对本项目的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及措施分析较准确、较清晰,措施较为科学合理,评审为良得20%分;对本项目的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及措施进行分析但不准确,措施科学、合理性一般,评审为中得10%分;缺乏对本项目的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及措施分析、应对措施均不到位,建议不合理,评审为差得0分。 | |
4 | 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 3 | 评审内容: 考察投标文件是否具有项目完成后的服务承诺,服务承诺是否具有可行、合理,对运维商全面客观考核客观合理,数据分析,现场核查是否给予执法人员相应支持。 评分标准: 服务承诺可行、合理,对运维商全面客观考核,数据分析、现场核查给予执法人员较大支持,得100%分; 服务承诺基本可行、合理,对运维商进行基本客观合理考核,核查人员给予配合执法人员相关支持,得50%分; 未提供服务承诺,或服务承诺不可行、合理,对运维商考核不客观合理,数据分析,现场核查未给予执法人员相关支持的不得分。 | |
5 | 违约承诺 | 3 | 评审内容:投标文件是否详细说明违约承诺,评审委员会根据响应情况进行评审打分。 评分标准: 违约承诺详细,安排合理,评价为优,得100%分; 违约承诺较详细,安排较合理,评价为良,得50%分; 违约承诺一般,安排一般,评价为良,得25%分; 违约承诺不详细,安排较差,评价为差,得0分。 | |
| 6 | 项目成果应用建议 | 7 | 评分内容:是否具有项目成果的应用建议,项目成果应用建议是否全面,科学、合理而且有效。 1. 利用运维商考核成果协助采购方建立运维考核体系。 2. 利用数据分析的成果,建立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智能分析体系,发挥“577工程”运维项目的非现场执法的作用。 3.利用现场全流程核查的成果,形成污染源自动监控现场执法核查的技术规范,为采购方执法人员提供核查参考。 4. 利用项目开展的平台数据分析+现场核查成果形成数据分析指导精准现场核查,现场核查支撑平台数据分析的内外场问题发现及核查机制,为非现场执法提供支持。 评分标准: 完整提供运维商考核、数据分析、现场核查成果的应用建议,内外场联动问题发现及核查机制应用非现场执法建议,满足上述三项内容的得100%分数;满足两项得50%分数,满足4项得70%分数;满足三项得50%分数,满足两项得30%分数,低于两项得0分。 在此基础上建议方案内容全面且实用性强,能为采购方运维监管和执法提供有效支持的,评价为优,得30%分;成果的应用建议方案可靠,方案满足基本需求的,评价为良,得20%分;应用建议方案满足基本需求,评价为中,得10%分;应用建议方案操作性较差,评价为差,得0分。 |
3 | 综合实力 | 45 | ||
| 行号 | 内容 | 权重 | 评分准则 |
1 | 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 6 | (一)评分内容: 1.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40%分。 2.投标人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0%分。 3.投标人具有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0%分。 以上四项累计加分,最高得100%分。 (二)评分依据: 1.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书作为得分依据,如证书注明年审要求的,必须按规定年审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方为有效; 2.ISO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可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查询。 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
2 |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 5 | (一)评分内容: 1.投标人自2018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区级(或以上)政府部门或其直属机构委托的污染源自动监控监管技术服务,服务需含“运维单位考核及指导、平台数据分析、现场设备运行情况核查等关键内容,得100%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同时提供合同关键信息(运维单位考核及指导、平台数据分析、现场设备运行情况核查等内容),且履约评价合格或者验收合格证明文件作为得分依据,履约评价合格或者验收合格证明文件需加盖合同甲方公章(或甲方直接管理部门业务章)。 2.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如项目报告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 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
3 |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 | 6 | (一)评分内容: 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工科类专业背景,研究生或以上学历(低于此项不得分),在此基础上: 1.环境类或电气自动化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得40%分; 2.注册环保工程师,得40%分; 3.入选市级及以上科技专家得20%分; 以上三项累计加分,最高得100%分。 证明材料: 1. 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已缴纳2021年8月至10月的社保证明(如开标日当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否则本项均不得分; 2.提供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资格证书扫描件; 3.入选市级及以上科技专家需提供入选证明材料(官方网站截图或专家库名单等); 4.未提供以上证明资料、证明资料不全或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投标人提供虚假承诺的,将做无效投标处理,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报主管部门处理处罚。 | |
4 | 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 12 | (一)评分内容: 本项目团队成员须具有工科类专业背景,本科及以上学历8人以上(含8人),低于8人此项不得分。在此基础上: 1. 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有环境监测类高级职称的,每人得20%分,累计加分,此项最高得20%分; 2.具有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及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颁发的自动监控(水/污废水)运行工证书,每人得7.5%分;累计加分,此项最高得30%分; 3. 具有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颁发的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培训证书的,每人得5%分,本项最高得20%分; 4.项目团队成员有环境监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承担过区级(或以上)政府部门或其直属机构委托的污染源自动监控监管技术服务项目的,项目需含“运维单位考核及指导、平台数据分析、现场设备运行情况核查等关键内容,此项最高得30%分。 以上四项,不可重复,累加计分,最高得100%分。 (二)评分依据: 1. 提供团队成员在投标单位已缴纳2021年8月至10月的社保证明(如开标当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否则本项均不得分。 2.提供团队成员对应的学历证书、职称资格证书、考试合格证书扫描件。 3.提供负责过区级(或以上)政府部门或其直属机构委托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技术服务项目,有主要技术人员签字证明的合同扫描件(需提供关键签字合同页)。 4.未提供以上证明资料、证明资料不全或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投标人提供虚假承诺的,将做无效投标处理,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报主管部门处理处罚。 | |
5 | 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创新、设计)情况 | 10 | (一)评分内容: 1.投标人具有污染源自动监控智慧监理系统相关技术专利(含软件著作权),得25%分; 2.投标人具有污染源智能研判智能分析预警系统相关技术专利(含软件著作权),得25%分; 3.投标人具有水质污染源动态监测系统相关技术专利(含软件著作权),得12.5%分; 4.投标人具有水质自动采样监督执法系统相关技术专利(含软件著作权),得12.5%分; 5、投标人具有废水重金属快速监测系统相关技术专利(含软件著作权),得12.5%分; 6.投标人具有管网水质溯源快速检测排查系统相关技术专利(含软件著作权),得12.5%分。 以上六项累加计分,最高得100%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有效的产权(专利)证书等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
6 | 项目拟使用的车辆、场地、工具、机器等情况 | 3 | (一)评分内容: 1.根据本项目内容,投标人需为本项目配备投入可在项目所在地全天候巡查自有车辆不低于3台, 得40%分,3辆以下不得分; 2. 根据本项目需要,投标人需为本项目配备对应服务人员常驻场所、办公电脑、仪器,得60%分,不配备不得分。 (二)评分依据: 1.车辆提供自有或租赁证明; 2. 配备对应服务人员常驻场所、办公电脑、仪器,要求提供常驻场所租赁合同,办公电脑及水质比对分析仪器(便携式多参数水质分析仪或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等)的购买发票证明。 | |
7 | 服务网点 | 2 | (一)评分内容: 1、投标人注册地在深圳市的企业(含在深圳市范围内设有合法注册的分公司分公司)或注册地在广东省的企业(除深圳市),承诺中标后设立售后服务机构的,得100分; 2、投标人注册地在广东省以外企业,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在深圳市设立售后服务机构的(在深圳市范围内设立合法注册的分公司或售后服务机构),得50分; 3、其他情况不得分。 (二)评分依据: 1.提供营业执照(分公司需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售后服务机构需同时提供售后服务合作合同及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及服务场所证明,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服务场所证明为自有场地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
4 | 诚信情况 | 5 |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准则 |
1 | 市财政局诚信管理情况 | 5 | 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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