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眉县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推广使用委托业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60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0/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cg005
预算金额60万元
招标公司眉县自然资源局
招标联系人-13892421760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莉0917-3502893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21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2024年眉县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推广使用委托业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http://ggzy.baoji.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28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CG005
项目名称:2024年眉县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推广使用委托业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4年眉县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推广使用软件业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4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5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合同包2(2024年眉县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推广使用硬件业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1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5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眉县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推广使用软件业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提出融资申请,办理“政采贷”业务;
(11)需落实的其他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等,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者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政策执行。
合同包2(2024年眉县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推广使用硬件业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提出融资申请,办理“政采贷”业务;
(11)需落实的其他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等,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者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政策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眉县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推广使用软件业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货物和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需提交其法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年度至今连续已缴纳的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年度至今连续已缴纳的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供应商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2024年眉县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推广使用硬件业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货物和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需提交其法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年度至今连续已缴纳的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年度至今连续已缴纳的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供应商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0月15日
至 2024年10月2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http://ggzy.baoji.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28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线上递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0月28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及办理供应商入库申请并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陕西CA锁);
2、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模式,实行电子投标方式,各供应商须自行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交纳磋商保证金,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http://ggzy.baoji.gov.cn/)-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3、供应商在网上填写的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应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供应商自负;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随时留意【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上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若变更公告中明确注明本项目提供有变更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企业端后,从〖项目流程·〉项目管理·〉答疑文件下载〗获取更新后的电子磋商文件(*.SXSCF);
5、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从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登录,登录后切换到〖我的项目〗模块,依次点选〖项目流程·〉项目管理·〉上传响应文件〗上传加密后的电子响应文件(*.SXSTF)。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眉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眉县平阳街256号农业大厦
联系方式:138924217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金融广场A座2203室
联系方式:0917-35028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莉
电话:0917-3502893
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4日
备案表.pdf
采购需求.docx
2024年眉县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推广使用委托业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http://ggzy.baoji.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28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CG005
项目名称:2024年眉县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推广使用委托业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4年眉县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推广使用软件业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4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服务 | 眉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推广使用软件业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50,000.00 | 45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合同包2(2024年眉县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推广使用硬件业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1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其他服务 | 眉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推广使用硬件业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50,000.00 | 15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眉县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推广使用软件业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提出融资申请,办理“政采贷”业务;
(11)需落实的其他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等,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者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政策执行。
合同包2(2024年眉县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推广使用硬件业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提出融资申请,办理“政采贷”业务;
(11)需落实的其他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等,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者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政策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眉县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推广使用软件业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货物和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需提交其法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年度至今连续已缴纳的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年度至今连续已缴纳的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供应商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2024年眉县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推广使用硬件业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货物和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需提交其法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年度至今连续已缴纳的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年度至今连续已缴纳的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供应商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0月15日
至 2024年10月2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http://ggzy.baoji.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28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线上递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0月28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及办理供应商入库申请并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陕西CA锁);
2、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模式,实行电子投标方式,各供应商须自行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交纳磋商保证金,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http://ggzy.baoji.gov.cn/)-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3、供应商在网上填写的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应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供应商自负;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随时留意【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上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若变更公告中明确注明本项目提供有变更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企业端后,从〖项目流程·〉项目管理·〉答疑文件下载〗获取更新后的电子磋商文件(*.SXSCF);
5、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从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登录,登录后切换到〖我的项目〗模块,依次点选〖项目流程·〉项目管理·〉上传响应文件〗上传加密后的电子响应文件(*.SXSTF)。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眉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眉县平阳街256号农业大厦
联系方式:138924217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金融广场A座2203室
联系方式:0917-35028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莉
电话:0917-3502893
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4日
备案表.pdf
采购需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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