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城路北延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水城路北延一期工程已由 盐城市行政审批局以 《关于水城路北延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盐行审投资【2020】4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通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水城路北延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盐城市新洋街道龙桥村和盐城市新兴镇新场村境内,盐城市水城路至铁路货运支线段。
2.1.2建设规模:道路全长约2.6公里,包含七个桥涵,占地面积约96亩
2.1.3合同估算价: 约11300万元
2.1.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0年 7月23日,竣工日期: 2021年1月19日
2.1.5 其他: /
2.2招标范围:水城路北延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土石方工程、雨污水工程、桥涵涵洞工程、路灯工程、安全设施工程、供电管沟等工程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招标人保留调整部分工程量的权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自2017年1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至少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额达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业绩;
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扫描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注:(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主要包括: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章;或中标公告官网查询截图;或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扫描件;或提供该业绩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体现,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指标能够体现,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如业绩工程不止一名项目负责人的,本工程只认可排列第一位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有关业绩证明材料,若有投诉、质疑,当地主管部门有存档资料的,招标人调查取证时一律以调取的存档资料为准。
3.1.4.信誉要求:(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 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1.6.其他要求:
3.1.6.1.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三)、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 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1.6.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19年1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1.6.3. 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3.1.6.4. 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发现有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有业绩要求未提供业绩、或提供明显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要求不符的业绩参与投标的等情形),提请评标委员会先进行废标,并作为不良行为推送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不少于1个月,并限制其参加国有资金项目投标。
3.6若投标人符合苏建规字〔2019〕2号文条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任意一项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信誉良好的企业,可以跨专业承接其他三个类别同等级资质相应的工程。需满足以下条件,投标时需提供下述“(一)除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投标保证金外,企业须提供控制价10%的履约担保(账户:江苏通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账号:10401101040011810,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城北支行),担保方式采用银行保函或银行汇票,投标时须将银行保函或银行汇票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其他资料中。(二)拟承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作为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拟承接类别一级资质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且未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该工程业绩已在国家或者江苏省相应的工程项目监管平台备案。(三)现场施工管理机构和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须符合相关行业的管理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年 6 月 29 日至2020年 7 月 6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5元,售后不退。
5 . 投标 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年 7 月14 日15 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盐城有限数量制入围盐城ABCD合成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上发布。
9. 投标单位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应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录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省行政区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0. 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1. 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12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通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金融城5号楼 地 址: 盐城市青年西路8号
联 系 人:李松兵 联系 人: 杨梦云
电 话:0515-69007088 电 话: 0515-68668050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170549087@qq.com
2020年6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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