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连云港盐文化展示馆工程项目连云港盐文化展示馆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2/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连云港盐文化展示馆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盐文化展示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连开审批复【2022】39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猴嘴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连云港盐文化展示馆工程项目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2.1.2、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猴嘴街道佛堂路与花果山大道西北角处,占地面积566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36.09平方米,其中原历史建筑盐坨麻袋仓库修缮建筑面积622.69平方米,新建仿历史建筑面积1913.4平方米(房屋风格与原历史建筑一致),包括展示厅、服务中心、游客休息区、报告厅、文化资源室、盐制品售卖区、艺术家工作室、卫生间等。
2.1.3、招标控制价:12202150.63元
2.1.4、工期要求:210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国家现行竣工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连云港盐文化展示馆工程项目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业绩认定标准:2020年2月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至今,投标人须承担过单项类似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及以上的施工项目。
注:(1)类似项目业绩必须为投标人自行施工项目;如是总承包单位范围内分包给专业承包单位的,不作为总承包单位类似项目业绩认定。
(2)投标人须将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四方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原件扫描上传于诚信库中,缺一不可。
(3)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能清晰表明类似工程规模、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
(4)类似项目业绩单项规模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标明的规模为准。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7】5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14】5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苏清办【2021】5号、苏清办【2022】17号文等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附件)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规定:
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须为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合格企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2022年7月-2022年12月。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4)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21】338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连建发【2021】336号文“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2月17日-2月24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工具费1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9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七、评标方法
7.1、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þ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þ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þ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þ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95%)。
7.1.2、评标入围方法
本次招标选择评标入围方法为:方法一:全部入围
7.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九、其他要求
9.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投标时不再要求投标人递交纸质文件。
9.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9.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 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十、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猴嘴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仲科长
联系电话:0518-8544110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巨龙南路88号2幢3楼
联系人:林工
电话:0518-85110823/18861336791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最后携带相关原件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进行诚信库审核,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密码锁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盐文化展示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连开审批复【2022】39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猴嘴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连云港盐文化展示馆工程项目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2.1.2、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猴嘴街道佛堂路与花果山大道西北角处,占地面积566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36.09平方米,其中原历史建筑盐坨麻袋仓库修缮建筑面积622.69平方米,新建仿历史建筑面积1913.4平方米(房屋风格与原历史建筑一致),包括展示厅、服务中心、游客休息区、报告厅、文化资源室、盐制品售卖区、艺术家工作室、卫生间等。
2.1.3、招标控制价:12202150.63元
2.1.4、工期要求:210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国家现行竣工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连云港盐文化展示馆工程项目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业绩认定标准:2020年2月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至今,投标人须承担过单项类似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及以上的施工项目。
注:(1)类似项目业绩必须为投标人自行施工项目;如是总承包单位范围内分包给专业承包单位的,不作为总承包单位类似项目业绩认定。
(2)投标人须将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四方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原件扫描上传于诚信库中,缺一不可。
(3)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能清晰表明类似工程规模、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
(4)类似项目业绩单项规模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标明的规模为准。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7】5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14】5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苏清办【2021】5号、苏清办【2022】17号文等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附件)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规定:
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须为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合格企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2022年7月-2022年12月。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4)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21】338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连建发【2021】336号文“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2月17日-2月24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工具费1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9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七、评标方法
7.1、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þ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þ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þ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þ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95%)。
7.1.2、评标入围方法
本次招标选择评标入围方法为:方法一:全部入围
7.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80分 施工组织设计:18分 投标人业绩:2分 |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投标报价(80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苏建招办[2017]7号文规定,选择以下两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决定。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 Q2=l-Ql,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K2=90%。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
2.3.3(1)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采用方法五时,评标价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其所包含的规费税金。 | ||
2.3.3 (2) | 施工组织设计 (18分) | 1、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每多一页扣减0.1分。 3、本工程技术标采用暗标制,技术标暗标编制说明: (1)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形式。施工组织设计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正文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大、小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图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段落行间距为单倍行间距,勾选段落-缩进和间距-“如果定义了文档网络,则与网格对齐(W)”。 (2)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标设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特别提醒:若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暗标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能体现出投标单位情况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不得超过5页) | 2 | 符合本项目的要求、总体概述合理、可行,并且具有一定的先进性,满分2分,不提供不得分。 |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不得超过4页) | 2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合理,满分2分,不提供不得分。 投标人须在开标前自行踏勘现场,踏勘费用自行承担,根据现场条件合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不得超过10页) | 3 | 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可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完善,满分3分,不提供不得分。 | ||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不得超过12页) | 3 |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合理可行,满分3分,不提供不得分。 | ||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不得超过28页) | 3 | 对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全面、准确,处理措施得当。必须贴合预应力空中张拉现浇工艺,满分3分,不提供不得分。 | ||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不得超过15页) | 2 | 对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合理,满分2分,不提供不得分。 | ||
安全控制方案(不得超过6页) | 3 | 有具体管理措施及方法,满分3分,不提供不得分。 | ||
2.3.3 (3) |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 |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 2 | 2020年2月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至今,投标人须承担过单项类似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及以上的工程施工项目,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 |
注:(1)类似项目业绩必须为投标人自行施工项目;如是总承包单位范围内分包给专业承包单位的,不作为总承包单位类似项目业绩认定,资格审查与评标方法为同一业绩可重复计取。 (2)投标人须将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四方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原件扫描上传于诚信库中,缺一不可。 (3)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能清晰表明类似工程规模、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 (4)类似项目业绩单项规模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标明的规模为准。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九、其他要求
9.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投标时不再要求投标人递交纸质文件。
9.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9.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 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十、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猴嘴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仲科长
联系电话:0518-8544110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巨龙南路88号2幢3楼
联系人:林工
电话:0518-85110823/18861336791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最后携带相关原件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进行诚信库审核,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密码锁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新点软件 | 黄桂松 朱加旺 张海南 | 0518-85861319 4009980000 |
广联达 | 郑磊 刘书丹 | 13812332568 18651253807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A名称:CFCA | 孙丽丽 耿立珍 公司客服 | 18005133017(微信同号) 17751872787(微信同号) 4001662366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国信CA | 周梦雪 魏飞 客服电话 | 15298603303 18261319191 400025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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