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至2025年度鹤山市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9
金额
15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xcg2024065
预算金额155万元
招标联系人-0750-888771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750-8810071
标书截止时间2025/01/06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08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采购计划编号
采购预算金额 1550000.000000
预算金额单位
采购品目名称
项目经办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概况
2024至2025年度鹤山市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1月08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XCG2024065
项目名称:2024至2025年度鹤山市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5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2024至2025年度鹤山市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55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2024-2025年度计划安排5次测评(含模拟入户问卷调查))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550,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自行承诺或声明,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自行承诺或声明,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自行承诺或声明,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4至2025年度鹤山市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当按相关政策文件及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对应的书面声明函或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4至2025年度鹤山市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2月27日 至 2025年01月0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1月08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远程电子开启,请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1月08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远程电子开启,请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开标(开启)有关事项:
(1)本项目开标(开启)方式为“远程电子开标”,投标(响应)供应商应当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系统进行自动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无需委派代表前往开标(开启)现场,无需到现场提交纸质或电子光盘投标(响应)文件。
(2)投标(响应)供应商应按“远程电子开标(开启)”的有关要求,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已加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并取得投标(响应)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3)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开启)。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在开标(开启)时,投标(响应)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进行解密,开标(开启)解密时长具体情况根据开标(开启)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开启)的,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开启)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5.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6.组织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共产党鹤山市委员会宣传部
地 址:广东省鹤山市沙坪街道前进路18号
联系方式:0750-88877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鹤山市沙坪街道新城路612号
联系方式:0750-88100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 话:0750-8810071
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7日


相关附件:

2024至2025年度鹤山市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项目磋商文件(2024122701).zip
附件:采购需求12-25.pdf
项目委托代理协议--2024至2025年度鹤山市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项目.pdf
相关附件
  • 附件名称 1

    2024至2025年度鹤山市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项目磋商文件(2024122701).zip
  • 附件名称 2

    附件:采购需求12-25.pdf
  • 附件名称 3

    项目委托代理协议--2024至2025年度鹤山市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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