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6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许女士0573-8729701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1/11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斜桥镇庆仲路西侧、联云路北侧区块安置房项目全过程代建开发已批准建设,采购人为海宁市斜桥新市镇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采购人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代建开发进行公开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本项目建设地点为斜桥镇庆仲路西侧、联云路北侧。
2.2项目概况:本工程规划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用地面积约2197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5213平方米,其中地上约46166平方米,地下约19047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建筑、物业配套用房、社区服务用房、变电所、开闭所、监控及消控室和门卫、架空层、地下停车库及局部兼战时人防地下室、道路及广场、景观绿化、室外给排水、电梯及相应配套工程等。
2.3采购范围:(1)项目管理:该项目属于全过程委托建设管理,采购项目建设管理范围主要指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从前期报批、施工、监理单位采购开始、到施工、交(竣)工验收(包括专项验收)、工程备案、完成房屋测绘工作、办理项目的权属登记、不动产证办理、交付使用,直至约定的保修期结束。
(2)设计服务:本项目设计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所有专项设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总图、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弱电、智能化、BIM可视化(地下综合管线)、消防、防雷、基坑围护、公共部位装修、标识标牌、幕墙、信报箱、钢结构、抗震支架、绿色建筑、节能计算、海绵城市、室外给排水综合管网、交通设施、人防、室外道路及景观绿化设计、围墙等(不包括自来水、天然气、电力设计、三网合一等)完成本项目建设施工所需的全部设计内容;
施工期咨询服务:包括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变更设计、协调工程变更、参加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等相关服务。
2.4工程总投资额约2.6亿元(不含土地价款及政策处理费用、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物业三金、红线外市政配套道路景观等费用)。
3.质量标准
(1)项目管理目标:前期工作按照国家相关规范、程序办理;项目质量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标准。(2)设计质量标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
4.合同服务期
项目开发周期分为开工前准备阶段、项目工程实施阶段、工程竣工验收及专项工程报验并达到标准(达到交付标准指完成质监综合验收)并完成竣工备案,直至质量缺陷期结束;其中建安工程施工总工期控制在30个月内,起始时间以为监理单位下达开工令为准,结束时间以五方验收报告载明竣工时间为准。合同服务期同项目开发周期并至竣工结算审计完成。
计划设计周期
(1)方案设计修改阶段:收到方案评审会议纪要后15个日历天内应向采购人提交修改、优化后的建筑方案设计文件。
(2)初步设计阶段:建筑方案设计批准后30个日历天内应完成初步设计并提交初步设计概算。
(3)初步设计修改阶段:收到初步设计修改意见后7个日历天内应向采购人提交修改、优化后的初步设计文件。
(4)施工图设计阶段:建筑方案设计文件修改完成并通过规划审核后45个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5)施工期咨询服务:同施工工期。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由有以上资质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业绩要求详见采购公告资格后审要求,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代建开发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由牵头人单位拟派。
5.2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1家房地产开发单位、1家设计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为房地产开发单位,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5.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5.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投标报名和采购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2年12月22日至2023年1月11日10时00分,到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海宁市水月亭西路459号三楼)领取采购文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同时洽购相关资料;
6.2现场登记地点: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海宁市水月亭西路459号三楼);
6.3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6.4领取材料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营业执照复印件;(4)资质证书复印件;(5)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6)浙江省外设计单位需提供进浙承接业务备案登记证明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采购文件要求,地点为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浙江省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海宁市交通局3号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和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发布。
9.其他
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海宁市斜桥新市镇建设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宁市斜桥地址:海宁市水月亭西路459号三楼
邮编:314400 邮编:314400
联系人:周先生联系人:许女士
电话:0573- 电话:0573-87297016
传真: 传真:0573-87297016
2022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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