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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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AHSY2022-06-13 |
发布日期 |
2022年06月27日 |
一、发包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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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万佛湖镇羊山村肉牛养殖场管理用房配套工程已具备发包条件,依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六政【2018】49号)、“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调整舒城县招标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舒交易(2022)5号)的要求,对该项目按简易操作办法发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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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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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名称 |
舒城县万佛湖镇羊山村肉牛养殖场管理用房配套工程 |
2、发包人 |
舒城县万佛湖镇人民政府 |
3、资金来源 |
政府资金 |
4、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万办发【2022】71号 |
5、工程实施地点 |
舒城县境内 |
6、项目类型 |
t工程类¨服务类¨货物类 |
7、发包方式 |
固定价随机摇号 |
8、建设规模 |
控制价为597290.26元。 |
9、计划工期 |
45个日历天 |
10、发包范围 |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说明。 |
11、标段划分 |
一个标段 |
12、质量标准 |
合格 |
三、承包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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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包人资质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预承包人应当在舒城县政府性投资限额以下建设工程及抢险救灾等应急工程及工程服务诚信企业名单中择优使用)。 |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
①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②项目建造师必须常驻工地,每周不少5天。 |
3、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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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及发包文件的获取、发包会时间 |
1、报名时间、发包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
2022年6月27日至2022年 6月29日,上午8:00至11:30分,下午2:30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安徽舒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舒城县经济开发区三里河路金墩小区)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及发包人开具的推荐函购买发包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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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发包会地点及时间 |
地点:舒城县万佛湖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时间:2022年6月30日下午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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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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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 |
舒城县万佛湖镇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 |
安徽舒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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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舒城县万佛湖镇 |
地址: |
舒城县经济开发区三里河路金墩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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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231300 |
邮编: |
231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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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汪主任 |
联系人: |
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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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15856480268 |
电话: |
15956483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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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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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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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承包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承包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 2、报名时现场须携带以下资料参与报名: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B证、发包人开具的推荐函。 3、工程往来款全部通过承包单位的基本账户,不与项目部直接发生经济联系。 4、预承包人提出疑问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在项目发包会截止日前3天向发包代理机构提出。项目发包会时间与承包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发包文件。 5、发包人和发包代理机构不承担由于承包人没有关注和了解项目相关情况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6、本工程承包保证金2000.00元,预缴履约保证金为发包价的2%。预缴履约保证金必须在发包会结果公示后3天内通过承包人基本账户汇入发包人指定的保证金账户,不接受现金;承包单位凭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领取发包会结果通知书,在发包结果公示结束后7天内领取,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取消承包资格。 注:(1)参与交易项目承包的预承包人只可派1名代表参加发包会,每个预承包人确定一名授权委托人进场参加。发包文件中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到场的由项目负责人作为授权委托人参加,到场的项目负责人无授权委托的不得进场,并按未到场处理。 (2)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在参加发包会时,需提供“疫情防控情况承诺说明”(详见附件),作为项目承包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提供或未按公布格式内容提供的,发包人有权拒绝其参加发包会。 (3)授权委托人应按六安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防控综合指挥部(六指办〔2020〕80号)文“关于在全市推广应用安徽健康码的通知”的要求申领“安康码”,在入口登记处使用皖事通主动出示个人持有的“安康码”,持绿色“安康码”人员,由登记人员使用“安康码”核验端进行扫码核验,测量体温,根据情况予以放行或进行异常登记。持黄色或红色“安康码”的人员,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禁止进场参加发包会。 (4)本项目禁止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进场参加发包会;无前述承诺说明的视为未响应疫情防控和发包文件要求,其承包文件将被予以拒绝。需要承诺说明的事项不得有遗漏,有遗漏的视为未响应疫情防控和发包文件要求,其承包文件也将被予以拒绝。承诺说明的事项,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比照发包文件有关弄虚作假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同时按疫情防控规定,移送公安等部门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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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告发布媒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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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