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H23-211100-04052
二、项目名称:辽宁广播电视台城市形象宣传和展示经费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辽宁日报城市形象宣传和展示经费
供应商名称:辽宁艺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和平区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79号
中标(成交)金额:1,2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辽宁广播电视台城市形象宣传和展示经费(C06010000新闻服务)
服务范围:《直通市县区》系列宣传活动专题节目及活动宣传片 12期 20分钟高清专题,播出时间、播出期数等具体情况以双方最终商定为准
服务要求:一、节目将始终贯彻“定位准确、特色鲜明、时尚新潮、精益求精”宗旨,弘扬正能量,引领新风尚。 (一)严格执行采购需求完成辽宁广播电视台城市形象宣传和展示项目12期高清专题,每期20分钟。 (二)坚持正确宣传舆论导向,聚焦重点、热点题材,选题精准,全面展示我市发展情况。 二、严把节目质量关,严格执行辽宁广播电视集团(台)关于节目节目制作、审核及播出管理规定。 (一)落实节目三审责任人制 (二)落实选题筛选责任人制 (三)落实采访项目责任人制 (四)实行重点选题和活动报审制 三、宣传节目高清视频技术标准(按辽宁广播电视台高清播出技术标准执行) 四、团队管理 1、人员构成:拍摄制作人员均为辽宁广播电视集团(台)多年电视媒体从业人员,具有电视采访、拍摄及节目后期制作相关经验。 2、人员配备:前期采访团队,分为三组,每组至少3人;后期制作团队,分为三组,每组1-2人,负责节目素材编辑、成片剪辑及包装;配音1人;音乐、音效合成1人;其他支持人员若干。 五、应急预案 1、我方做好充分的设备储备,如出现某设备损毁或其他情况无法正常使用时可迅速更换设备。 2、成立采制小组,设立组长责任制。做好前期采访准备,由副组长制定采访提纲,组长审核。如其中一名编导不能按时参与采制工作则由另外两名组员根据采访提纲进行拍摄制作。 3、因台风、洪水、暴雨、大雪、冰冻、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拍摄延误,我方将及时调整拍摄及制作进度,以保证需求方的宣传要求。 4、每个采制小组根据宣传需要储备1-3备用选题,以应对受采方临时出现中断或停止采访活动的突发情况。
服务时间:履约期限:2023年度,具体情况以双方最终商定为准
服务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完全响应采购方需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春光、任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中共盘锦市委宣传部
地址:惠宾大街117号
联系方式:0427-2826056、18342309999
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地址:大洼区东华路77号
联系方式:0427-8650051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427-8650052
十、附件
采购文件:JH23-211100-04052----辽宁广播电视台城市形象宣传和展示经费--单一来源--服务类--采购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