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一批废纸箱(烟箱)转让 | 项目编号 | N0109WZ242436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10-12 00: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0-17 17:00:00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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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地 | 通辽市烟草公司物流配送中心 | ||||||||||||||||||||||||||
标的现状 | 堆放在仓库内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无 | |||||||||||||||||||||||||
评估基准日 | 无 | ||||||||||||||||||||||||||
评估机构 | 无 | ||||||||||||||||||||||||||
转让底价 | 2.00元/个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通辽市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91150500115790065J 注册地:通辽市向阳大街西0669 法定代表人:刘建军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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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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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决策文件 | 通辽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局长(经理)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无 |
特别 |
1、本次转让标的存放地址为通辽市烟草公司物流配送中心。 2、标的展示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需提前预约) 勘验标的联系人:魏成武 13947587263 3、本次标的转让后,转让方按照税法规定开具相关发票。 4、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5、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6、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的经营范围应包括废旧物资回收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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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详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照片仅作参考,标的数量和状况以实际为准,勘验现场时做好拍照、录像等相关记录。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同时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并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至中心。转让方与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中心在收到《交易合同》、受让方服务费和转让方提供的《交易价款转付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转付履约保证金。如受让方无违约情况,转让方在合同终止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至受让人指定账户。 3、此次转让标的挂牌以标准纸箱定价(单价)作为转让底价, 受让方须以成交价对标准纸箱进行收购,同时须按标准纸箱成交价的二分之一收购其他纸箱,不能只收购单个品种,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回收期限为一年。 原《卷烟纸箱收购合同》到期日为2024年11月3日。 4、受让方应于合同生效后的每月5日之前,预交5万元货款至转让方指定账户,预付款不足时,受让方须及时补充,每月月底转受让双方按照实际交接的数量直接结算。 5、中心在收到转受让双方交易服务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 6、受让方须按转让方的时限要求,固定专人专车负责搬运卷烟纸箱、并在通辽市物流中心备案,工作时按要求统一着装,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物流中心统一管理,如违反规定,转让方有权对受让方指定人员进行处罚或要求更换人员,该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7、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现场展示 | 详见“特别告知”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10-12 00:00:00 至 2024-10-17 17:00: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提供资料清单.doc 受让履约承诺书.doc 受让申请书.doc 授权委托书.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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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100000.00元,截止时间2024-10-17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从保证金中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 (1)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付清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工作的; (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最高报价者经审核不符合公告要求的; (7)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1、最终受让方按约定交纳除交易保证金外的交易服务费后,最终受让方所交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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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0.1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4-10-12 00:00:00-2024-10-18 10:05: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5000.00元 | ||||
附件下载 | 无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白斌、张旭 |
咨询电话 | 13948559977、18586098677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 |
咨询地址 |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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