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SGCEPC2021-005号
一、招标条件:
松阳县田园强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松阳县分布式光伏--低收入农户同步现代化试点项目(第二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经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110-331124-04-01-931088,概算总投资:5757.92万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专项+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代理本项目的招标事宜。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项目总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
松阳县分布式光伏建设项目(第二期)建设地点共计8个厂区,使用屋顶面积约7万平方米,项目总装机容量约为9936KW,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或全额上网模式。
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建设地点和规模主要为:
序号 |
企业名称 |
建设地点 |
装机容量约(kw) |
1 |
国资(博勒科技有限公司) |
松阳县新华北路 |
896 |
2 |
浙江益宏不锈钢有限公司 |
松阳县江南工业区江南路10号 |
729 |
3 |
浙江宏海钢管制造有限公司 |
松阳县叶村乡江南工业区江南路8号 |
790 |
4 |
浙铜五星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松阳工业园区 |
1359 |
5 |
浙江松阳青山特钢有限公司 |
松阳县叶村乡江南工业区江南路 |
1251 |
6 |
浙江华田不锈钢制造有限公司 |
松阳县叶村乡江南工业区 |
495 |
7 |
浙江圣日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松阳县赤寿乡工业园区红海路 |
198 |
8 |
浙江华威门业有限公司1 |
松阳县工业园区 新华北路(新厂房) |
3618 |
浙江华威门业有限公司3 |
松阳县古市工业区(老厂房) |
600 |
|
9 |
小计 |
9936 |
三、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包含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工程内容:方案优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设备等所有设计;前期报批及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本工程所有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工程施工、厂房加固、并网调试、检验、试运行、验收、移交、备案、保修服务、培训、质保期内产品的保修和更换等(不含运维)。具体包括:
1、工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具体设备参数设计及后续配套等设计;
2、工程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设所涉及到的所有材料、设备等的采购;
3、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设计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及厂房加固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工程验收: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各阶段调试、验收、竣工验收的资料准备、活动组织及相关配合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5、工程移交;
6、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
7、按合同约定对项目质量、安全、进度、信息等进行管理和控制;
8、其他建设方面和涉及所有的专业配套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档案管理等所有内容的全程办理工作,以及专业配套工程及施工、备案等一切相关资料及流程的办理工作。
9、全部厂区均采用低压并网,EPC中标单位须协助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服务费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
四、项目工期:180 日历天,单个分布式光伏项目完工调试验收合格后必须直接并网发电。
五、项目最高投标限价:5178.44万元【其中:光伏系统建设费用4371.84万元(4.40元/瓦,包含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一切费用),加固费806.60万元】。
六、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质量标准:设计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设计规范标准要求。
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及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设备要求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达到相关专项规范验收标准。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2.1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或其控股子公司具有光伏板生产制造能力的企业。
注:控股子公司证明材料需提供天眼查股权关系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2)光伏设备安装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总承包项目经理与安装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投标人的业绩: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牵头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个项目装机容量3MW及以上的分布式光伏业绩(提供承包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为光伏板生产厂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与其他人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5、在本项目投标期间,企业及上述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国家发改委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行政主管部门或丽水市建设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八、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进行审查,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1日09时30分止,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松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县城环城西路121号,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交易大厅。)
9.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招标文件的获取途径
10.1、本工程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10.2、网上下载:2021年11月1日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松阳)http://lssggzy.lishui.gov.cn/syweb/上发布并供下载。
十一、其它要求
1、本项目厂房加固工程须经招标人同意后,由中标单位委托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企业施工;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松阳县田园强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松阳县西屏街道金山垄55号 地 址:杭州市滨江区建业路418号A座1301室
联系人:刘旭升 联系人: 吴樱滨
电 话: 0578-8816306 电 话:0578-8801634
备案部门(盖章):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松阳县田园强村投资有限公司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