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珠海路(青岛路-港窑路)道路绿化升级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20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5/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cz2408-202401-01g
预算金额200万元
招标公司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执法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高开华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1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20
公告正文
珠海路(青岛路-港窑路)道路绿化升级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Z2408-202401-01G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7-2024-00073
3、项目名称:珠海路(青岛路-港窑路)道路绿化升级改造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200(万元)
6、最高限价:111.41(万元)
7、采购需求:
主要对珠海路(青岛路-港窑路)段道路中间隔离带及道路两侧绿化带进行升级改造。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提供的工程应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完成。小微企业需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彩色扫描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中国风景园林学会颁发的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人才证书(项目负责人)或风景园林学会颁发的项目经理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若提供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2023年12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证明若是带电子章的无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没有带电子章的证明则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或事业单位上级部门公章,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分公司缴纳有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5月10日至2024年05月15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3、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磋商文件。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下载电子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的,其磋商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05月20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供应商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项目所属区域内的电子响应文件栏目。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5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操作系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组织在线开标。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方式,采用不见面磋商方式的,各供应商无需到现场进行解密及磋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因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工具导致的招标公告信息不一致时,以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执法局
地 址:宜昌市汕头路5号
联系方式:153357251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A座写字楼5楼
联系方式:0717-6485566转80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开华、徐玲
电 话:0717-6485566转8036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Z2408-202401-01G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7-2024-00073
3、项目名称:珠海路(青岛路-港窑路)道路绿化升级改造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200(万元)
6、最高限价:111.41(万元)
7、采购需求:
主要对珠海路(青岛路-港窑路)段道路中间隔离带及道路两侧绿化带进行升级改造。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提供的工程应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完成。小微企业需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彩色扫描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中国风景园林学会颁发的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人才证书(项目负责人)或风景园林学会颁发的项目经理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若提供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2023年12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证明若是带电子章的无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没有带电子章的证明则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或事业单位上级部门公章,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分公司缴纳有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5月10日至2024年05月15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3、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磋商文件。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下载电子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的,其磋商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05月20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供应商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项目所属区域内的电子响应文件栏目。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5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操作系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组织在线开标。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方式,采用不见面磋商方式的,各供应商无需到现场进行解密及磋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因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工具导致的招标公告信息不一致时,以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执法局
地 址:宜昌市汕头路5号
联系方式:153357251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A座写字楼5楼
联系方式:0717-6485566转80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开华、徐玲
电 话:0717-6485566转8036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