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屏山县2023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开展勘测定界、权属调查、批文备案技术服务工作的公开询价函
金额
-
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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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6/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屏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小微项目发包和采购工作的通知》(屏府办发〔2022〕19号)精神,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以询价方式确定并委托作业单位开展屏山县2023年第2批次(面积约25亩)建设用地报批项目技术服务工作,现公开发布询价通知书,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工作内容
屏山县2023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项目需开展勘测定界、权属调查和批文备案工作,并提供权属调查成果、出具勘测定界报告、完成批文备案。
二、工作要求
按国家、省、市等相关部门对用地报批工作的最新规程规范、文件标准要求完成勘测定界、权属调查、批文备案(含报批资料编制、组卷上报、全程跟踪报件)等用地报批服务工作,所提供成果必须能符合用地报批审查的要求,如有返工,所产生的费用概由你单位自行承担。具体工作内容和时限要求如下。
第一阶段工作:至少安排3人在甲方确定用地报批范围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勘测定界、权属调查工作,提供报批红线和基础数据;
第二阶段工作:在第一阶段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前完成报批资料收集、编制组卷和上报工作;
第三阶段工作:在取得用地批文前至少安排1名熟悉用地报批工作流程、政策业务、土地地类数据等工作,且协调沟通能力强的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参与我局全程跟踪办理用地报批工作,要求参与工作的人员工作时间在1小时内作出响应,非工作时间 (含节假日) 在2小时内作出响应,组卷上报后2个月内取得用地批文。
第四阶段工作:取得用地批文当月,须完成批文备案工作。同时,取得用地批文10日内,供应商将用地报批资料规范归档,制作一套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电子档案存入移动电脑,将纸质档案和移动电脑及其中的工作数据资料一并免费提供给我局使用。
三、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类别含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等;
6.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选人及法定代表人和具体承担服务的工作人员没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7.不允许联合体参加,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报价要求
本项服务工作合计最高限价0.55万元,邀请有意愿承担该项服务工作的供应商进行综合报价,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报价应涵盖完成工作的所有责任和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设备、保险、代理、税费、风险、专家评审、上级审核、检查、后续服务等各环节费用及合理利润。
请有意愿承担工作的供应商,于2023年6月16日18:00前将盖鲜章的《屏山县2023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报批勘测定界、权属调查、批文备案技术服务工作报价函》递交到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五楼516室。
报价时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报价函(需密封完整),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所有资料需要加盖供应商鲜章。同时提供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进行核验。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
询价人组织询价小组对收到的报价函进行评审,在合格报价中由低到高确定第一、第二、第三成交候选人,并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
当最终合格报价的参选人仅有一家时,直接确定为第一候选人。若成交候选人报价出现并列,由询价小组随机抽签确定候选人排序。
第一成交候选人应在“屏山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ybps.gov.cn/”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之日起1个工作日后3个工作日内到我局签订合同,同时启动工作。
如成交候选人逾期未签订合同,视为放弃成交资格,我局将依次通知排名靠后的成交候选人签订合同。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831-5602693
附件:1.报价函模板
2.合同样本
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12日
一、工作内容
屏山县2023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项目需开展勘测定界、权属调查和批文备案工作,并提供权属调查成果、出具勘测定界报告、完成批文备案。
二、工作要求
按国家、省、市等相关部门对用地报批工作的最新规程规范、文件标准要求完成勘测定界、权属调查、批文备案(含报批资料编制、组卷上报、全程跟踪报件)等用地报批服务工作,所提供成果必须能符合用地报批审查的要求,如有返工,所产生的费用概由你单位自行承担。具体工作内容和时限要求如下。
第一阶段工作:至少安排3人在甲方确定用地报批范围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勘测定界、权属调查工作,提供报批红线和基础数据;
第二阶段工作:在第一阶段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前完成报批资料收集、编制组卷和上报工作;
第三阶段工作:在取得用地批文前至少安排1名熟悉用地报批工作流程、政策业务、土地地类数据等工作,且协调沟通能力强的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参与我局全程跟踪办理用地报批工作,要求参与工作的人员工作时间在1小时内作出响应,非工作时间 (含节假日) 在2小时内作出响应,组卷上报后2个月内取得用地批文。
第四阶段工作:取得用地批文当月,须完成批文备案工作。同时,取得用地批文10日内,供应商将用地报批资料规范归档,制作一套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电子档案存入移动电脑,将纸质档案和移动电脑及其中的工作数据资料一并免费提供给我局使用。
三、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类别含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等;
6.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选人及法定代表人和具体承担服务的工作人员没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7.不允许联合体参加,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报价要求
本项服务工作合计最高限价0.55万元,邀请有意愿承担该项服务工作的供应商进行综合报价,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报价应涵盖完成工作的所有责任和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设备、保险、代理、税费、风险、专家评审、上级审核、检查、后续服务等各环节费用及合理利润。
请有意愿承担工作的供应商,于2023年6月16日18:00前将盖鲜章的《屏山县2023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报批勘测定界、权属调查、批文备案技术服务工作报价函》递交到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五楼516室。
报价时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报价函(需密封完整),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所有资料需要加盖供应商鲜章。同时提供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进行核验。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
询价人组织询价小组对收到的报价函进行评审,在合格报价中由低到高确定第一、第二、第三成交候选人,并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
当最终合格报价的参选人仅有一家时,直接确定为第一候选人。若成交候选人报价出现并列,由询价小组随机抽签确定候选人排序。
第一成交候选人应在“屏山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ybps.gov.cn/”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之日起1个工作日后3个工作日内到我局签订合同,同时启动工作。
如成交候选人逾期未签订合同,视为放弃成交资格,我局将依次通知排名靠后的成交候选人签订合同。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831-5602693
附件:1.报价函模板
2.合同样本
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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