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3年8月14日黄檀硐综合改造提升工程-夜游黄檀硐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8/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023年8月14日:黄檀硐综合改造提升工程-夜游黄檀硐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黄檀硐综合改造提升工程-夜游黄檀硐工程 已由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备案通过,项目代码2308-330382-04-01-659744,建设资金来自乐清市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筹集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乐清市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乐清市中雁荡山景区管理所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1633.6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414.85万元,设计费44.45万元。
建设规模:项目实施南起“盘山公路停车场”,东至“五龙谷”,西至“黄檀硐休息亭”,北至黄檀硐村(具体设计范围详见初步设计文件),全域面积约17万平方;
内容包括盘山公路亮化,沿溪景观节点亮化,古村中心节点光影演绎打造;
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基础灯光、艺术灯光,演绎内容创作、多媒体系统、音响系统、总控及智能控制系统、深化设计、施工安装等,建设地点:乐清市黄檀硐村。
2.2本次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模式,为交钥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及总预算、工程施工、设备购置并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以及保修期的保修、移交、备案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本次招标控制价1238.0596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193.6096万元,设计费44.45万元)。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含设计工期)。
2.4质量要求:合格;
具体如下:
1)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工程施工图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或审查机构的审查及备案。
2)工程所有物资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3)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2个,各成员均应为独立企业法人;
3.2.3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要求:①联合体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必须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力义务、工作职责。
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3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自2018年7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亮化(内容需含灯光秀或夜游或光影秀等)项目施工业绩;
3.5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机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
3.7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机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
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8 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 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或更换手续办理完成之日)担任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注册监理工程师的,不允许同时在其他项目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3.10 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机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技术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三)其他:
3.1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1 个。
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为准);
3.15拟派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其中之一(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应的资格要求),其他人员之间不得相互兼任。
项目负责人如为注册建造师的,应提供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提供社保部门的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正常缴费的社会养老个人保险缴费记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 年9月5日10时00 分。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投标注册登记表),办理投标报名事宜。
联系人:刘建军
电话:15201356317
邮箱:zb8811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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