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保安服务的采购合同 |
保安服务合同 甲方(需方):苏州工业园区娄葑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顾老师 电话:0512-62523291 乙方(供方):苏州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岩 电话:13739178558 备案方: 备案地址: 电话:
根据政府采购招标编号为JSCT2020-LF-G-003的招标文件及该文件的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甲方双方就甲方聘用乙方从事幼儿园保安服务工作,签订本合同书。 一、合同内容: 1、乙方负苏州工业园区娄葑街道幼儿园(香堤澜湾、泾园、苏安5个教学点)安保服务工作,服务人员总数为30人。服务时间为三年,自2020年8月30日至2023年8月31日,具体服务进驻时间按甲方通知为准。服务合同一年一签,上一年度合同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在此期限内乙方须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供保安服务。乙方在初次签订合同后有一个月的试用期,若在试用期间该单位所提供的服务能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其承诺,则该合同继续进行;若在此期间内预中标单位所提供的服务未能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或其投标承诺,则甲方可以无条件终止合同。试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 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中标通知书; (2)乙方的投标文件; (3)乙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他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4)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合同附件。 以上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合同价格及费用结算: 1、合同总价:人民币4774068.00元 以上价格应包括在承包期内完成服务内容所需要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包括工资、奖金、社保、误餐、正常节假日的加班费等费用)、专用设备、工具、保洁易耗材、办公设备、巡检器材、服装、胸卡、通讯、保险、各种税费、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费用 。 2、费用结算 (1)费用每月支付金额为:人民币132613元,甲、乙双方每个月的25日支付上月的费用。经甲方依据实际实际出勤人员数,考核细则考核后,乙方出具合格的发票和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服务合同履约报告,甲方支付相应费用。 (2)如中标人对服务缺陷不予更正,招标人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3)甲方支付合同项下费用外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包括个人)。 (4)确因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完成一些突击工作。如:安排服务人员(内部)临时加班。 (5)甲方对乙方的服务工作进行考核,每月考核结果与服务费用挂钩,月考核≥90分,服务费全额给付;如月考核80-89分,每下降1分扣除服务费0.1%;月考核小于79≤分;每下降1分扣除服务费0.2%(考核细则另行书面商定。) 3、乙方要求付款应提供以下资料: (1)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由甲乙双方及采购代理机构签章的《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3)其他(如有)。 三、服务质量与检验: 待整个服务项目开始实施后,验收时供需双方派员一起当场对所提供的服务项目进行逐一验收,如发现整个服务项目与投标承诺有出入时,应作详细记录,由供方立即无条件更正,同时由供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编外)、保安服务队长,必须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正常交纳社保。并经有关法律和业务知识、技能培训、考核合格,持有保安从业人员资格证,具备相应的政治、业务、身体素质,高中以上学历,年龄不高于50周岁。 2、安排的保安队员中至少设立3名保安班长,必须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正常交纳社保。并经有关法律和业务知识、技能培训、考核合格,持有保安从业人员资格证,具备相应的政治、业务、身体素质,高中以上学历,年龄不高于45周岁,实行24小时值守。 3、服务人员分布:香堤澜湾幼儿园1个点不低于5人;泾园幼儿园2个点不低于10人;苏安幼儿园2个点不低于10人。幼儿园保安实行24小时值守制度,严格执行家长接送制度和对其他进出人员和物品的检查、登记制度。上学、放学重点时段,幼儿园主要出入口应确保3名保安同时在岗在位;白天其余时段,幼儿园实行封闭式管理,所有校门一律关闭,主要出入口应确保2名保安同时在岗在位,并安排人员在幼儿园内巡逻;晚间(幼儿园内没有学生)时段,幼儿园主要出入口应确保2名保安在岗在位,并安排1名保安在幼儿园内巡逻。 4、乙方需对幼儿园保安配备警用叉、警用皮棍、防割手套、辣椒喷雾剂、对讲机等必要的安保装备,并确保所有装备随身携带或就近放置,以有效应对各种突发状况。 5、乙方安排在上述三个个幼儿园的保安队员中均需有一位具有消防员证,熟悉并熟练使用幼儿园消防安全设施、监控系统、与公安机关联网的紧急报警装置以及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负责幼儿园消防安全设施、监控系统、与公安机关联网的紧急报警装置以及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修,保证幼儿园消防安全设施包括门卫室配备灭火器等设施设备和交通安全设施运转正常、发挥作用,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够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送警情。 6、乙方应定期(一年内至少2-3次)对保安进行安全知识及防范技能、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并安排的保安队员配合幼儿园开展安全知识宣传、安全演练等工作,落实门卫管理、值班巡查、安全检查、重点守护、应急处置等防范措施,及时制止发生在幼儿园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公安机关。 7、乙方安排的保安队员负责查验进入校园的人员、物品和车辆,并进行实时登记,严防来历不明人员、未经许可的园外机动车、未经批准的非教学用易燃易爆、毒化物品、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和可能伤人的动物进入校园。 8、乙方应落实保安值班巡逻制度。每月编制值班、巡逻人员值日表,规定职责任务、巡查线路、时间和具体要求,报甲方和幼儿园备案。 9、乙方安排的保安队员应严格遵守幼儿园接送时间、手续等规章制度。防止因保安失责,发生幼儿走失事故。 10、乙方安排的保安队员应熟练掌握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具备一定救护能力,定期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应急演练,及时妥善处置涉园突发事件。 五、甲方权利和义务 1、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根据对乙方的检查考核结果按自然月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3、听取乙方提出的建议并给予答复。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其认为无能力的、工作失职的或不适合的员工。 5、甲方有权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调整乙方工作时间、临时调用乙方保安人员处理紧急事件、协助除雪、防汛等相关任务,但事后须通知乙方负责人。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 1、根据响应文件所作的承诺开展好各项工作,确保场内保安等区域干净整洁的面貌。 2、接受甲方及各级管理部门的检查考核并通过考核。 3、为保证保安工作正常有效开展,乙方须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用工要求且建固定的专业保安队伍,按要求将成交项目的作业计划(含作业设备、工具)和保安预案,报甲方备案。独立承担保安作业中的各类责任(安全责任、用工责任和经济责任等)。制定和建立保安管理相关制度和台帐记录,经甲方认可并备案。 4、乙方配备保安装备、工具等,保安人员统一着装上岗,乙方提供国家规定所需的保安服装配备(冬、夏制服各两套,夜间大衣一套)和普通保安警具(武装带、橡皮警棍、手电筒),费用由乙方承担。 5、在任何情况下(灾害天气期间或重大活动期间),乙方均应服从甲方要求和安排,做好保安工作。乙方在保安服务过程中,不得损坏甲方设施、物品,节约各类资源。 6、乙方独立承担场内保安作业中的安全责任、用人责任和经济赔偿。在进行保安工作时,乙方须做好相关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员工的安全,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依法为保安人员缴纳社保,负责保安人员的人身安全并需购买意外险。乙方应及时将本项目处乙方服务人员的社保缴纳凭证及意外险投保凭证复印件交付给甲方留档。乙方员工在工作场地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意外事故或违法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员工工作时如造成甲方以及任何第三方的人员受伤或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及赔偿费用。 7、乙方应确保具有提供保安服务的相关资质,否则甲方有权立即解除该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责任。 8、乙方保安人员与甲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劳动合同关系,乙方人员的工资、福利、劳动保护、保险等待遇由乙方负责按时支付。乙方保安人员如发生工伤,由乙方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9、乙方应在三日内撤换不称职的保安员、五日内撤换不称职队长,甲方提出的问题乙方应立即整改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回复。 七、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为乙方管理部门提供办公用房及通讯设施(1部市内固定电话);并指定专人作为甲方联系人予以协调工作。加强与乙方沟通,交流情况,互通信息。 2、甲方应教育所属人员尊重乙方工作人员的劳动成果,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人员履行好合同所规定的职责和义务。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在从事服务工作中应当做到文明工作、安全生产,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2、乙方应及时调整不适应工作需求的服务人员及其员工。如甲方认为该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的,必须调整。 3、乙方应经常对员工进行岗位职责和安全教育,加强岗位责任考核。因管理不当、违规操作发生设备损坏、被盗等安全事故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具体办法于合同签订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 八、违约责任 1、违约责任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甲方违约责任 (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1%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 (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3、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1%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 4、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九、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1、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①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②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2)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2、合同的转让 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 十、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并交纳履约保证金后生效,同时还需至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加盖备案章。 2、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需向政府采购办公室和招标代理机构备存。 十一、附则 1、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招标代理机构一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一份。 1、未尽事宜 2、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甲方:(公章或合同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公章或合同章) 乙方代表签字:李岩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附件:
1、5个教学点(1).pdf5个教学点(1).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