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66.03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杨学彬18706076666
公告正文

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人民政府盖山派出所反恐处突保安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

交易项目编号:[350104]ZRG[GK]2021002
时间:2021.12.06 来源:仓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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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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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公告
    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人民政府盖山派出所反恐处突保安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 2021-12-06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人民政府

乙方:福州高新区旗都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4]ZRG[GK]2021002的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人民政府盖山派出所反恐处突保安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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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
(元)
1-1 C0810 安全服务 安全服务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160(人次)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660332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柒佰陆拾陆万零叁佰叁拾贰元整(¥7660332.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7)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盖山路2号;

4.3交付条件: 验收合格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本项目治安巡逻组(治安巡逻、内勤保安)保安65人,工作时间每日8小时;反恐工作组(反恐处突保安)保安25人,工作时间每日8小时(24小时待命);每天轮休15人。 5.2人员情况要求 (1) 招收人员需具有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退伍军人优先),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犯罪记录。 (2) 保安员需符合保安从 业资格要求,持证上岗;未持证的保安员上岗三个月内须经培训持证。 (3)乙方承诺派遣的保安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 5.3装备及设备配备要求 (1)需统一着特勤制式服装和鞋帽,统一特勤佩戴标识,统一配备个人安保装备; (2)治安巡逻组要求配齐反光背心、警棍、手电、对讲机等必要装备。 (3)反恐工作组要求统一配备个人安保“五大件”(1套/人,包含多功能腰带、伸缩棍、催泪喷射器、强光手电、手持电台)、防暴头盔(1顶/人)、防刺服(1套/人)、反光背心(1件/人)、T字棍(1根/人)、盾牌(1面/人)、爆闪肩灯(1个/人)、防割手套(1副/人)、长棍(5根/组,长2米)、钢叉(3根/组)、手持喊话器(2只 /组)、阻车路障(1部/组,选配) (4)乙方需配备至少1部车辆(7座,车辆需配备GPS定位系统、行车记录仪)用于巡逻。需同时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购置发票复印件且该车辆须为乙方自有。 5.4服务内容及要求 (1)根据双方确定的工作时间,配合甲方进行安全防范工作,配合所属派出所民警的勤务工作,遇有突发事件,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应急处置。 保安人员类别 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 数量 治安巡逻组 巡逻时间:早班9:00-12:00,中班13:30-17:30,夜班22:00-4:00,晚上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增加巡逻时间,接受盖山镇派出所安排任务工作,参与派出所里的巡逻,负责辖区街道、重点部位和社会面的治安防控,严防盗窃、抢夺等街头犯罪案件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5名 反恐工作组 工作时间为24小时待命,参加盖山派出所安排反恐处突任务及其他分配任务 25名 (2)保安人员服务甲方与所属派出所的指挥、调配,遵守派出所的各项规章制度,为所属派出所制定工作区域提供相关的安全保卫服务。 (3)乙方负责对保安人员进行各类业务知识技能的培训,对不适应或不合格的保安员应及时的更换和调整。 (4)对防恐防爆装备的及时维护与更新。 (5)在划分规定区域内巡逻,巡逻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饮酒上岗、脱岗、睡岗、违者严肃处理、辞退。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安保任务。当发生不可抗力或突发事件时,乙方积极协助甲方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7)甲方如有重要检查及其它重要活动时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根据采购人要求加强服务。若遇火警、水灾、台风暴雨等特殊情况,要在45分钟内组织不少于15人的应急小组配合甲方进行应急处置作业。 (8)在正常工作中,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保安人员管理办法 (1)保安人员应严格遵守采购人制定的规章制度,当班时不得擅自离岗、脱岗、睡岗、打人、骂人、酗酒、吸烟等。 (2)甲方对保安人员不满意或认为保安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岗位的,甲方有权提出更换有关人员。 (3)甲方对检查中发现的保安人员上班时无着装保安服的扣30元/人/次;夜间不穿反光背心的扣30元/人/次(穿棉大衣时除外);离岗、睡岗、脱岗和酒后执勤的第一次扣50元/人/次,第二次扣100元/人/次,第三次扣150元/人/次。 (4)保安人员在执勤期间,严禁发生打架斗殴事件(公安部门确认的正当防卫除外),如发生,除承担相应的赔偿费用外,另给予经济处罚(注:第一次发生处罚100元,第二次发生处罚200元。) (5)甲方将对乙方保安人员按月进行考核,并按月度考核扣分细则对保安服务费核减(服务费核减金额=扣分分数*50元),扣分细则见附表《保安人员扣分细则表》。连续两月85分以下或者一年三次85分以下,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中标资格并要求乙方予以赔偿,甲方有权重新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取新的中标单位。。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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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按财务相关规定支付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 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前,乙方以现金形式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合同期满后,如无违约行为或纠纷,保证金无息如数退还乙方。。

9、合同有效期

2年。从 2021 年 11 月 10 日至 2023 年 11 月 09 日。。

10、违约责任

(1) 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处理双倍罚款,如还不能弥补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2)在签订采购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3)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保留更换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6)甲方应在每月10日前支付上月款项,若逾期付款超过15日,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约,并且甲方应支付给乙方每日千分之五的利息损失。 (7)保安员应恪尽职守,若因保安员工作失职造成甲方遭受损失的,经相关部门确定后,由双方协商解决赔偿损失的金额。 (8)乙方按合同约定确保单位时间的在岗人数,如有不适合岗位人员,应甲方要求进行调换,调换岗位缺员不应超过7天。 (9)本项目不允许乙方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采购人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保安员提供正常良好的工作场所。 (2)甲方有权对保安员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并与乙方沟通调整保安员的工作内容。 (3)甲方核查发现保安员的有违反保安职责的行为或履约不力时,有权向乙方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4)甲方应教育职工配合保安人员开展保安服务工作,若甲方职工不配合保安人员工作时,甲方应及时出面予以协商处理和协商解决。 (5)甲方视工作情况提供无人机供乙方使用。 14.2其他要求 (1)乙方应负责应严格落实《劳动法》等国家相关规定,并为保安服务所需保安人员缴纳相关保险,保障员工各项劳动权益,确保员工劳动待遇不得低于福州市五城区规定的最低标准,所需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2)保安服务所需保安人员的食宿费用由乙方负责。 (3)保安服务合同期间,如遇任务繁重,乙方应内部调节保安人员及排班情况,不得增加增员或加班的费用。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人民政府 乙方: 福州高新区旗都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 盖山路2号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后山村宅山147号
单位负责人: 潘鹏钊 单位负责人: 杨学彬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83442850
联系方法: 18706076666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侯南屿支行
账号: 账号: 3500 1616 6560 5250 1889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1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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