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怀柔实验室氢能实验平台建设电堆烧结炉设备采购项目便捷磋商公告
金额
25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5/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htc-hr24016
预算金额25万元
招标公司怀柔实验室
招标联系人李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天恒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羽010-53347227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13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27
公告正文
天恒招标有限公司受怀柔实验室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怀柔实验室氢能实验平台建设电堆烧结炉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怀柔实验室氢能实验平台建设电堆烧结炉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THTC-HR2401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羽、岳一鑫、陈洁、杨洋
项目联系电话:010-53347227、010-5339371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怀柔实验室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怀柔区杨雁东一路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老师 010-5091822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恒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羽、岳一鑫、陈洁、杨洋010-53347227、010-53393710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条甲22号南新仓商务大厦B座922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HTC-HR24016
2.项目名称:怀柔实验室氢能实验平台建设电堆烧结炉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便捷磋商
4.项目预算金额:25.00万元(人民币)。
5.项目最高限价(如有): / 。
6.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预算金额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包1
怀柔实验室氢能实验平台建设电堆烧结炉设备采购项目
25.00万元
1台
最高温度≥1100℃,炉膛尺寸≥400×400×450mm,加压范围0-500kg。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对近三年内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1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天恒招标有限公司业务部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条甲22号南新仓商务大厦B座922)。
3.方式:有意向的供应商携带下列有效文件购买便捷磋商文件:如为法定代表人报名请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为被授权人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无法现场报名,请将上述文件扫描件、标书费汇款底单、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发送至ywb03@thtc.com.cn。便捷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4.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5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    点: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条甲22号南新仓商务大厦B座922。
(五)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5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    点: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条甲22号南新仓商务大厦B座92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二、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7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便捷磋商文件。
2.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3.账户信息
户名:天恒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北京西城支行
标书款、保证金付款账号:321680100100050176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本次采购不接受现场递交响应文件,仅通过邮寄、快递等非现场递交方式接收响应文件。
4.2采用非现场方式递交的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密封包装外增加较坚固的纸箱外包装,以保证邮寄、快递过程中密封的完整;供应商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及物流状态跟踪,确保响应文件在首次应答截止时间前被代理机构接收,同时承担在邮寄过程中因丢件、派送超时、寄件地址错误等情况导致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被代理机构接收的风险。代理机构将拒收在首次应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快递、邮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3快递(响应文件)接收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09:00—2023年5月27日09:30(北京时间)。
4.4快递(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09:30(北京时间)。
4.5快递(响应文件)接收指定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条甲22号南新仓商务大厦B座922。
4.6快递(响应文件)接收人及联系方式:同项目联系人。
4.7首次应答截止时间:2024年5月27日09:3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首次应答截止时间。
4.8未按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应答,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5.磋商会议
5.1本次磋商会议通过“腾讯会议”线上平台开展,供应商无需到场。请供应商提前下载软件并了解使用方法,确保线上参会影音设备稳定、连贯、有效(包括但不限于摄像头、语音功能正常的手机、电脑、平板等电子设备,为保证观看效果,建议使用电脑客户端)。
5.2每个供应商仅允许1名供应商代表参加视频会议,请各供应商代表于首次递交截止时间前添加我公司工作人员企业微信号(详见磋商文件),我公司将通过此微信号在首次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别向递交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发放会议号码和密码(注:此微信号对关于磋商程序之外的其他问题不予回答)。
5.3在响应文件开启前向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发放会议号码和密码,供应商代表加入会议并测试网络,将自己的名称改名为“供应商单位名称+参会人员姓名”。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5.000000 万元(人民币)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