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秀山县殡仪馆公墓一期建设工程劳务分包补遗澄清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01/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秀山县殡仪馆公墓一期建设工程劳务分包”询价文件补遗澄清通知如下:
1、本项目总承包单位不负责提供生活/住宿/办公场地,供应商应于开始工作前为其雇用的管理人员及劳务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膳宿条件和生活环境;膳宿条件和生活环境应达到工程所在地行政管理机关的标准、要求,费用自理,并独立承担相关所有责任。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本项目供应商自行负责其管理人员及劳务作业人员往返的交通,费用自理,并独立承担相关所有责任。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本项目供应商应自行为其管理人员及劳务作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将本项目询价开始时间更正为:2024年01 月29 日北京时间9时30分,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更正为:2024年01 月29 日北京时间9时20分。
注:如本次补遗澄清文件与询价文件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次补遗澄清文件发出为准。本次补遗澄清文件通知一经发布,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
采购人:秀山华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秀山县土地房屋勘测鉴定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24日
现将本项目“秀山县殡仪馆公墓一期建设工程劳务分包”询价文件补遗澄清通知如下:
1、本项目总承包单位不负责提供生活/住宿/办公场地,供应商应于开始工作前为其雇用的管理人员及劳务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膳宿条件和生活环境;膳宿条件和生活环境应达到工程所在地行政管理机关的标准、要求,费用自理,并独立承担相关所有责任。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本项目供应商自行负责其管理人员及劳务作业人员往返的交通,费用自理,并独立承担相关所有责任。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本项目供应商应自行为其管理人员及劳务作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将本项目询价开始时间更正为:2024年01 月29 日北京时间9时30分,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更正为:2024年01 月29 日北京时间9时20分。
注:如本次补遗澄清文件与询价文件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次补遗澄清文件发出为准。本次补遗澄清文件通知一经发布,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
采购人:秀山华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秀山县土地房屋勘测鉴定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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