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50103永嘉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晚籼稻谷公开竞价销售公告交割细则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2/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卢建钦1396896200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品种、数量、质量:
1.品种:晚籼谷,年份:2024年,产地:永嘉,数量:250.648吨,共1个标段(详见标的物详情)。
标的号
储粮地点
数量(吨)
品种
年份
产地
水分
%
杂质
%
出糙率
%
整精米率%
脂肪酸值mg/100g
色泽气味
镉mg/kg
标1
桥下0P8
58.56
晚籼稻谷
2024
永嘉
13.1
0.5
78.0
60.4
13.0
正常
0.0497
乌牛1P3
192.088
12.5
1.0
77.2
61.4
14.2
正常
0.0945

2.质量:委托方提供温州市粮油质检站出具的全部质检报告,出库粮油质量指标参照温州市粮油质检站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检验项目参照永嘉县县级储备粮油质量管理要求执行。具体质量情况以委托方标的物所在的仓库实物为准,包括质量缺陷、瑕疵等,竞买人应在竞价前对标的实际状况进行了解,卖方接受现场看样,一旦进入网上竞价,即表示竞买人接受标的物一切现状,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看样时间:12月27日至1月2日,看样请提前联系。
4.看样地点:永嘉县桥下储备库0P8仓,联系人:卢建钦,联系电话:13968962009
永嘉县乌牛粮库1P3仓,联系人:林建平,联系电话:13777705127
二、提货办法:
1.提货时间:购销合同签订后,于2025年1月17日(含)前提清(不可抗力除外);竞得方提货须提前1天与委托方联系,以便提前安排出库作业人员(日装车能力100吨左右)。委托方每天工作时间为8:30-16:30,法定节假日和人力不可抗拒情况的除外。如遇恶劣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需延长提货期限的须提前告知,不得影响仓房后续新粮补库。
2.提货地点:永嘉县桥下储备库0P8仓、乌牛粮库1P3仓。
3.提货方式:散装粮车板提货,车板费10.84元/吨,由中标方首次提货前,按中标数量一次性向装卸公司自行付清,实物交割结算数量(含车板费)以过磅数量为准。
三、结算办法:
1.合同签订:竞得方须在竞得后的3个工作(含)日内凭中标通知书与永嘉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签订粮食购销合同。竞得方无故拒签购销合同的,视为违约,没收全部预交的履约保证金。委托方重新启动竞价交易程序。
2.货款结算:自行结算,先付款后提货。竞得方在合同签订后,在合同期限内款到提货,并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含)内付清所有货款,委托方收到全部货款后,委托方收到全部货款后开具提货单,将粮权转移给竞得方,竞得方方可开始提货出库。
四、粮食损耗与溢余:
(一)粮食短少。委托方原则上按照提货顺序足量发货。该仓出清后,若竞得方是最后提货完成的,且数量少于标的数量的,由委托方按竞得方中标价格(如竞得方竞得该仓两个及以上标的的按最低中标价计算)退还不足部分的货款。
(二)粮食溢余。该仓全部销售出清后,若竞得方是最后提货完成的,足量提货后仍有溢余,则溢余部分由竞得方按中标价格(如竞得方竞得该仓两个及以上标的的按最高中标价计算)提货,根据粮食溢余情况,提货截止日可适当延迟。
五、违约处理
1.货款结算。如竞得方不能按照交易公告和购销合同要求按期足额缴纳货款的,视为违约。交易市场将按比例把违约部分相对应的履约保证金支付给委托方作为违约处理,逾期10个工作日以上未结清货款,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逾期总天数(工作日)
1—2日
3—4日
5—6日
7—10日
10日以上
违约金扣除比例
(从相应货款所对应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5%
10%
15%
50%
100%

2.提货逾期。提货期限次日起计逾期提货天数,最后一车到库登记日即为提货结束日。提货逾期期间,委托方只承担标的物的代保管,竞得方需自行关注标的物的质量变化,一切质量问题和相关责任由竞得方自行承担。若逾期提货,根据逾期天数按以下条款处理:逾期提货15个自然日以内(含),乙方按1000元/天的标准向委托方代储库点交纳仓储使用费,逾期提货超过15个自然日以上,网上粮食交易市场没收竞得方全部履约保证金给委托方,委托方有权单方中止合同,并对货物享有处置权。对于恶意推迟提货时间的,委托方将有权通过交易市场没收竞得方全部履约保证金。
3.竞得方若无故不执行合同或不继续执行合同的,交易市场将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给委托方作为赔偿,且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竞得方负责。
4.竞得方违约的,委托方将违约情况告知交易市场,并由交易市场记录其违约信息。
六、其他说明:
1.本次粮食竞价交易的起拍价成交价均指含税含发票。
2.永嘉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提供正式销售发票,有关印花税等税款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各自自行缴纳。
七、质量纠纷处理约定:
1.委托方、竞得方双方任意一方出库粮油质量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网上粮食交易市场提出协商解决,对协商结果仍有异议的,由委托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调解、仲裁。
2.双方均可全权委托温州粮食中心市场进行纠纷处理,因纠纷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八、对于近期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受委托方委托举办的网上竞价交易会上中标标的,被纳入黑名单的,限制参与本次竞价交易活动。此外,若竞得方未按照公告及合同约定期限履约,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将视情况限制其参与后期粮食竞价交易活动。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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