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泛半导体工业社区建设项目
金额
55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7/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泛半导体工业社区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泛半导体工业社区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海宁市合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海宁市海昌街道。
2.2施工招标范围:本工程共一层涉及装修面积约480m2,施工内容包括原墙拆改,新建隔断,天棚、地面、墙面装饰,照明系统,网络系统,监控改造,风管改造,消防改造,显示设备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本工程概算投资约55万元,计划工期:60日历天。本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已竣工的(2020年1月1日指的项目实际开工时间,如证明的业绩资料里不能反映的,由原发包方针对开工时间进行证明)类似工程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指单个工程合同价在30万元及以上的装修工程】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施工许可证(可三选一)、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必须提供),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等。如所提供的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7月25日9时00分,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登记。(未领取CA锁的单位,请参照《关于办理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CA专用锁)的通知》)。
4.2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对应栏目将投标文件上传完毕。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宁市合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海昌街道由拳路66号 地址:海宁市水月亭西路459号
邮 编:314400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 系 人: 金女士
电 话:0573- 电 话:0573-87297016
传 真: 传 真:0573-87297016
2023 年 7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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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泛半导体工业社区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海宁市合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海宁市海昌街道。
2.2施工招标范围:本工程共一层涉及装修面积约480m2,施工内容包括原墙拆改,新建隔断,天棚、地面、墙面装饰,照明系统,网络系统,监控改造,风管改造,消防改造,显示设备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本工程概算投资约55万元,计划工期:60日历天。本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已竣工的(2020年1月1日指的项目实际开工时间,如证明的业绩资料里不能反映的,由原发包方针对开工时间进行证明)类似工程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指单个工程合同价在30万元及以上的装修工程】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施工许可证(可三选一)、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必须提供),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等。如所提供的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7月25日9时00分,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登记。(未领取CA锁的单位,请参照《关于办理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CA专用锁)的通知》)。
4.2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对应栏目将投标文件上传完毕。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宁市合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海昌街道由拳路66号 地址:海宁市水月亭西路459号
邮 编:314400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 系 人: 金女士
电 话:0573- 电 话:0573-87297016
传 真: 传 真:0573-87297016
2023 年 7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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