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民市市场局2024年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检机构招标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7/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方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韩飞024-87588857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08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新民市市场局2024年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检机构招标招标公告

2024年07月01日 16:3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新民市市场局2024年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检机构招标
品目

采购单位新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区域新民市公告时间2024年07月01日 16:3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7月01日至2024年07月08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3日 09:30
开标地点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新民市辽河大街115号),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现场递交。
预算金额¥82.7535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飞
项目联系电话024-87588857
采购单位新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新民市南郊路2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27513078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方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北街15-3号(5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87588857 
附件:
附件1新民市市场局2024年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检机构招标.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新民市市场局2024年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检机构招标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4-07-01 至 2024-07-08
撰写单位: 辽宁方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撰写人: 张玉涛
  
(新民市市场局2024年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检机构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民市市场局2024年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检机构招标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181-00090
项目名称:新民市市场局2024年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检机构招标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41,205.00
最高限价(元):241,205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优先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242,495.00
最高限价(元):242,495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优先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171,230.00
最高限价(元):171,23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优先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172,605.00
最高限价(元):172,605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优先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1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7月08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7月2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新民市辽河大街115号),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现场递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2、开标时,投标人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供应商须自行携带CA、笔记本电脑(电脑需提前下载所办CA的插件、自备上网功能)或用其他方式自行解密(解密时间30分钟),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逾期未解密视为放弃投标。
3、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如因未关注更正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新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 新民市南郊路20号
联系方式: 024-275130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方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北街15-3号(501)
联系方式: 024-87588857 
邮箱地址: 769482585@qq.com 
开户行: 中信银行沈阳沈新路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方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81129010123005626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韩飞
电  话: 024-87588857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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