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浙建航询2024416号
二、项目名称: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项目总报价:698000(元) | 浙江中浙通特种设备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三墩路85号2幢134室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采购项目 | 巡逻车 | 中汽牌 | 4 | 174500 | ZQZ5022TXUGA6 |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维平,吴进勇(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郑行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由成交人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费用为人民币肆仟玖佰捌拾元整,成交人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98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紫金路3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进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787259
质疑联系人:张 虹
质疑联系方式:0578-27872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万丰北路72号金贸国际大厦12楼1207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金巧玲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139203
质疑联系人:朱建丽
质疑联系方式:0578-2139203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丽水市莲都区财政局
地 址:丽水市解放街71号
传 真:
联系人:张 鹏
监督投诉电话:0578-2131236
附件信息:
成交人公告内容.pdf
143.1K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173.6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