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兴业路西段道路维修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5.7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4/09/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lyh-gczb-20240909
预算金额5.7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向东1894306889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友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洋0431-8060579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兴业路西段道路维修监理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友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YH-GCZB-20240909
项目名称:兴业路西段道路维修监理
预算金额:5.7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7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YH-GCZB-20240909
 
项目概况
兴业路西段道路维修监理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友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邮箱(892286641@qq.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兴业路西段道路维修监理;
采购编号:采购计划-[2024]-00314号;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57000.00元;
最高限价: 57000.00元;
采购需求:兴业路西段道路维修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保修、备案及审计结束为止;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合格标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微企业投标时应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应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投标的应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能保证连续施工。
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响应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供应商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无其他再监项目;
3.3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4供应商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未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不良信用记录(www.ccgp.gov.cn)提供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未在“信用中国”(详见财库【2016】125号)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主体名单查询;
3.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子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采购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9月14日至2024年09月23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吉林省友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3.方式:本项目采取QQ邮箱形式报名;
4.售价:3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报名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5.1潜在供应商需将报名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为PDF文件,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892286641@qq.com )(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并写明供应商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与采购代理机构确认资料是否合格。未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属获取招标文件失败。
5.2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会告知供应商进行补充、修改,供应商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资料合格的供应商,代理机构将“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邮箱,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和文件费支付凭证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后,方可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
5.3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4年10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一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农安县市政工程管理所
地址:农安县古城街与北环路交汇
联系人:刘向东
联系方式:189430688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友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宽城区长新街18号华新小区15号楼101室
联系人:刘洋
联系方式:0431-806057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洋
电话:0431-80605793
 
来源:吉林省友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初审:刘洋
复审:刘向东
终审:谢佳慧
 
 
合同履行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保修、备案及审计结束为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微企业投标时应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应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投标的应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能保证连续施工。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响应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3.2供应商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无其他再监项目;3.3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3.4供应商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未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不良信用记录(www.ccgp.gov.cn)提供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未在“信用中国”(详见财库【2016】125号)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主体名单查询;3.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子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8采购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4日  至 2024年09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友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邮箱获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一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农安县市政工程管理所     
地址:农安县古城街与北环路交汇        
联系方式:刘向东189430688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友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宽城区长新街18号华新小区15号楼101室            
联系方式:刘洋0431-806057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洋
电 话:  0431-80605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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