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盛泽镇白龙桥路东、舜湖西路北WJ-J-2013-051地块住宅用房项目、建设盛泽镇白龙桥路东、舜湖西路北WJ-J-2013-052地块住宅用房项目汇景名苑三期居配工程高压柜物资采购货物招标
发布时间:2020-07-08 10:1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建设盛泽镇白龙桥路东、舜湖西路北WJ-J-2013-051地块住宅用房项目、建设盛泽镇白龙桥路东、舜湖西路北WJ-J-2013-052地块住宅用房项目汇景名苑三期居配工程高压柜物资采购货物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设盛泽镇白龙桥路东、舜湖西路北WJ-J-2013-051地块住宅用房项目、建设盛泽镇白龙桥路东、舜湖西路北WJ-J-2013-052地块住宅用房项目汇景名苑三期居配工程高压柜物资采购货物招标(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盛政经核发[2014]5号、盛政经核发[2014]6号、盛政经核发[2019]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高铭房产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0%,私有资金:10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高铭房产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正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建设盛泽镇白龙桥路东、舜湖西路北WJ-J-2013-051地块住宅用房项目、建设盛泽镇白龙桥路东、舜湖西路北WJ-J-2013-052地块住宅用房项目汇景名苑三期居配工程高压柜物资采购
2.2建设地点: 盛泽镇白龙桥路东、舜湖西路北的蚬子荡南侧2#A、2#B地块
2.3 规模:合同估算价123.538521万元
2.4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交货期(天) |
E3205840327001102003001 |
汇景名苑三期居配工程高压柜物资采购货物招标 |
汇景名苑三期居配工程高压柜物资采购货物招标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5天内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见第三章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 2020年7月8日11:00至2020年7月15日17:00前 。
5.2获取方式: 请投标申请人于2020年7月15日17:00时前使用企业CA锁登录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211.143.240.34:7090/wjhy/自行下载。
注:请尚未开通“网上支付”服务的投标人和代理机构尽快去银行办理,否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
参见“关于启用网上支付平台的通知” (http://www.szzyjy.com.cn/wjqfzx/035004/035004001/20191011/015a1526-a0d2-4131-9e87-8e97fe666e96.html)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7月29日09时30 分,地点为 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211.143.240.34:7090/wjhy/ 。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szzyjy.com.cn/ 上发布。
8. 其他明确事项
一、 申请人资格审查条件:
1、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获得工商行政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 需提供承诺书:
(1)承诺本公司不是为本项目相应标段的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单位;
(2)承诺本公司不是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单位;
(3)承诺本公司参加同一标段货物投标时,不存在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情况;
(4)承诺本公司现未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5)承诺本公司现未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
(6)承诺本公司的财产现未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
(7)承诺本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执行期内的;
(8)承诺本公司在本次资格申请审查书及投标文件中所有材料、内容真实有效;
(9)承诺本公司在以往履行供货合同不存在产品质量问题或严重不良履行行为;
(10)承诺本公司所投的同类设备或材料不存在未查明原因的事故;
(11)承诺本公司本次投标物资交货地点为“地面交货”;
(12)承诺本公司如违背承诺书条款,则中标无效;(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需加盖红色公章)
4、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有效劳动合同,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二、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3)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14)投标人为相应标段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15)投标人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1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17)被责令停业的;
(1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2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三、 其他:
1、投标人须在规定端口上传承诺书,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事宜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有效劳动合同,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投标人必须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4、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
5、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高铭房产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正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吴江盛泽镇南环路南侧(杨扇村) 地 址: 苏州市宝带西路1566号新锐科创中心2幢13楼
邮 编: 215000 邮 编: 215000
联 系 人:宋丽苹 联 系 人: 王齐
电 话:13812736107 电 话: 0512-68667315-659
传 真: 传 真: 0512-66357852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563328452@qq.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0 年 7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