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浏阳市株树桥水库管理局浏阳市株树桥水库洪水预报及调度系统建设项目合同公告
金额
18.05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0/10/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ycg-202009100057
预算金额18.05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浏阳市株树桥水库管理局浏阳市株树桥水库洪水预报及调度系统建设项目合同公告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LYCG-GK-202009100057-1


采购人(全称): 浏阳市株树桥水库管理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北亿立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浏阳市株树桥水库洪水预报及调度系统建设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LYCG-202009100057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株树桥水库洪水预报及调度系统建设 行业应用软件 为满足实现本期项目设计文件及后期功能展建设的功能需求,变更后产品性能指标优于原合同参数。 1 180580
 合计金额小写: 180580
 合计金额大写:壹拾捌万零伍佰捌拾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180580 元

附件:变更清单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 3 0 日内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包括但不限于株树桥水库坝区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所有货物(含辅材、附件、备品备件、制造商合货物由乙方自行运输至项目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75162.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7,说明:项目完成验收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7%,剩余3%为质保金。,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708.7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5,说明:本项目质保期为2年,质保期的第1年内无质量问题,退质保金的一半。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708.7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5,说明:质保期的第2年内无质量问题,退质保金的另一半。

4.2 收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高新科技支行(湖北亿立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2201331601050205090)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乙方应根据合同和规程规范进行施工,质量达到合格标准。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担。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驻守工地,积极与甲方沟通,及时处理工程施工事项,并服从甲方指挥安排。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乙方完工后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验收时如发现属于甲方责任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规定期限内返工或补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属于乙方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规定期限内返工或补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工程施工及甲方验收依据国家、行业规定有关标准和规范。当国家相关部门对标准和规范作出修改时,则以修订后新颁布的标准和规范为准。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应按合同要求按时支付合同款项,乙方应按合同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合同内容。

7.违约责任

如中标人不能按时完成交货、安装,则向采购人缴纳一定数额的违约金,按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二收取每天的违约金,最多推迟20天,如超过20天,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须在七个工作日无条件退还全部货款。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浏阳市锦程大道香槟现代城 地址: 宜昌高新区兰台路13号中试车间8幢
法定代理人: 黄永忠 法定代理人: 张新强
委托代理人: 聂伟 委托代理人: 张普
电话: 0731-83689291 电话: 0717-6339483
传真: 0731-83689287 传真: 0717-6850673

附件列表
  1. 附件1变更清单.docx附件1变更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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