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全州至容县公路东安经全州至灌阳(广西段)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全州至容县公路东安经全州至灌阳(广西段)项目核准的批复》(桂发改交通〔2022〕770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全州至容县公路东安经全州至灌阳(广西段)两阶段初步设计的批复》(桂交行审〔2022〕383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广西全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西全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文件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核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竣(交)工实体工程质量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全州至容县公路东安经全州至灌阳(广西段)PPP项目竣(交)工实体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重) 招标编号:FZJT202311-G3-0013(重)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全州县、灌阳县 建设规模:本项目路线全长75.102公里,其中新建段长67.767公里,与泉南高速共线段长7.335公里,主线设置桥梁17455.2m/40座(包含互通区主线桥),其中特大桥6884.4米/6座,大中桥10570.8米/34座,天桥107米/1座,涵洞106道,通道87道。全线设置互通式立体交叉6处(其中3处为枢纽互通),服务区1处,匝道收费站3处,管理分中心1处,养护工区1处。设置庙头连接线,连接线长0.78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km/h,桥隧比25.75%。 2.2 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为全州至容县公路东安经全州至灌阳(广西段)PPP项目竣(交)工实体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按照国家和部颁质量评定标准和试验规程等有关规定对服务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梁(含桥梁荷载试验)、涵洞和通道、交安、交通工程(不含交通机电工程)及沿线附属设施的工程实体抽检项目进行检测,对关键抽检项目进行复测,对工程外观进行全面检查,提交相应检测报告;(2)根据检测报告对服务范围内检测中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协助招标人完善质量管理;(3)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的养护和维修处治建议,完成内业资料,为项目的竣(交)工验收提供基础资料,协助招标人完成本项目竣(交)工验收工作。第2标段还应履行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牵头方责任,并不另外增加费用。 2.3 服务期限 计划检测服务期限:本项目交工验收(含桥梁荷载试验检测)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交工验收日止(含交工验收提出的缺陷修复的复检,如有);竣工验收服务期自通过交工验收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日止(含竣工验收提出的缺陷修复的复检,如有)。具体开始检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检测单位按招标人各工程分阶段(原则上分路基桥涵工程、路面工程、交安设施等沿线附属设施工程等阶段)进行交工验收配合服务,各工程交工验收检测配合服务时间按工程进度由招标人通知试验检测单位进场服务,竣工验收配合服务由招标人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另行通知。 2.4 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检测工作内容 本次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服务单位采购分2个标段,标段编号为№JC1、№JC2。 №JC1标段服务范围为K0+000~K38+043.5及所属连接线工程; №JC2标段服务范围为K38+043.5~K75+146.625及所属连接线工程。 2.5 工程数量表 工程数量表见招标文件第七章附件E-2 财务报价表固化清单。投标人应根据财务报价表固化清单中的检测项目、数量进行投标报价,财务报价表固化清单中的检测项目、数量仅作为投标人投标报价的依据,不作其他用途。 财务报价表固化清单中的检测项目、数量为招标人暂估,投标人应根据《广西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测鉴定中心关于全州至容县公路东安经全州至灌阳(广西段)竣(交)工质量检测有关事宜的复函》自行对检测项目、数量进行复核,并应充分考虑招标财务报价表固化清单列项不全和估算数量不准对其报价的影响,并承担该风险。 在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总报价不变的基础上,对财务报价表固化清单中的检测项目、数量、单价进行调整,投标人需无条件接受。 在合同执行期间,除因国家税率调整而相应调整增值税额以外,无论何种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预估的检测数量不足、检查项目漏项、因质量不合格导致的复检、质量监督部门要求需额外或新增试验检测项目等原因)引起的检测服务费变化,合同总价均不予调整。若合同执行期间国家税率进行调整,相应调整增值税额,不含税合同金额不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含民办非企业法人),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具有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 (3)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资质证书涵盖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七章附件E-2 财务报价表固化清单中所涉及的所有检测参数。 (4)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https://www.ttiis.cn/)”中,且投标人名称和等级与该网站“质量检测机构查询”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等级完全一致。 3.2 业绩要求 自2018年1月1日起至今,完成一条不小于40公里(新建或改建或扩建)的高速公路交工或竣工实体工程质量检测或高速公路交工验证性检测或高速公路竣工复测服务项目。 3.3 主要人员要求 3.3.1 试验检测负责人:1人,高级及以上职称,且职称专业为路桥或岩土或试验检测类或土木工程(以职称证为准,职称证无专业划分的,以毕业证为准),8年及以上类似工作经验,具备现行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师证。至少负责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竣(交)工验收检测或交工验证性检测或竣工复测任务(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3.2 技术负责人:1人,高级及以上职称,8年及以上类似工作经验,具备现行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师证。至少负责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交工(或竣工)验收实体工程质量检测或交工验证性检测或竣工复测任务(担任副职及以上职务)。 3.3.3 试验检测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上专业资格合计应涵盖道路、桥梁、交通安全设施专业,若以上人员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所注明的专业不能涵盖以上要求的专业的,则应增加相应专业的试验检测工程师以全部涵盖所要求的专业。 3.3.4试验检测工程师:5名,工程师及以上职称,6年及以上类似工作经验,应具备现行有效的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并在检测单位进行了岗位登记,至少参加过1个高速公路的交工(或竣工)验收实体工程质量检测或交工验证性检测或竣工复测任务。 3.3.5助理试验检测工程师:5名,3年及以上类似工作经验,具备现行有效的各省级交通质监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助理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从事试验检测工作至少3年。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可同时对本招标项目两个标段分别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段。开标、评标的顺序以№JC1、№JC2标段依次进行,中标顺序以评标顺序确定。如投标人№JC1标段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JC2标段将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6 信誉要求: 3.6.1 投标人不得违反《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9号)第三十四条的要求检测机构在同一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标段中不得同时接受建设、监理、施工等多方的质量检测委托。 3.6.2 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3.6.3 投标人不应存在以下情况:被交通运输部在全国范围内或广西交通运输厅在广西范围内作出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 3.6.4 未被税务机关列入欠税公告。 3.6.5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信用情况,若在评标阶段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发现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前述情况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6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与所投标段对应的工程的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其它利害关系(参股、母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7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能建及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12日至2024年09月20日(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使用账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广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办理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含项目的图纸、技术资料等),逾期不能办理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2 本项目无图纸或其他技术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评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0-08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公告第5.2款递交投标文件。 5.2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3 未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数字证书(CA),具体登记方法请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交叉互认平台(http://ggzy.jgswj.gxzf.gov.cn/gxggzy/CAhrpt/CAlogin.html)。 5.4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到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地点,也可以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用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5.5 如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投标截止公布投标人名单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点击进入投标文件解密环节,解密时间为60分钟。在解密时间结束前投标人须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202.103.240.162:8072/BidOpening)使用个人CA数字证书签到,并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 5.6 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IE11版本)打开登录页面(登录地址:http://202.103.240.162:8072/BidOpening),使用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登录。如首次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请根据登录页面的帮助手册设置浏览器及安装网上开标直播插件。使用“桂交易移动CA”投标的操作流程,详见“桂交易移动CA”APP下载。 5.7 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xggzy.gxzf.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全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全州县全州镇迎宾路88号 邮政编码: 541500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17767734967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37号春晖花园A区写字楼10楼1002号 邮 政 编 码 : 530000 联 系 人: 马 工 电 话: 0771-5387282 8.交易服务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0771-2115254 招 标 人:广西全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