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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服务采购FCZC2018-J3-10004-GXYL质疑回复函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18/06/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服务采购FCZC2018-J3-10004-GXYL质疑回复函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服务采购FCZC2018-J3-10004-GXYL质疑回复函


关于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质疑的回复函

质疑人名称: 广西浩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质疑人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迎宾路1号金海湾小区C3组团第51单元1102号房

法定代表人:高丽名

代理人姓名:袁春虎

联系电话:13207706765

邮编:538001

广西浩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贵公司以直接递交方式送达的关于“物业管理服务采购(FCZC2018-J3-10004-GXYL)”项目质疑函原件,我公司已于 2018611 920左右收悉。我公司对贵公司所提出的质疑内容“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第16条第4点(第10页)和(项目需求)第六点谈判报价(第18页)要求:供应商报价应按24个月服务期限报价,包含本次服务采购所聘用人员的工资和社保(五险)、利润、税金及其它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本次采购成本价界定可参考桂政发〔201513号和桂人社发[2016]61号》文,低于成本价的谈判报价无效。即按防城港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400/月,社会保险缴纳基数为1833元来计算成本价的谈判报价,不能满足现有的竞标服务各项要求及相关政策规定的成本价,存在扰乱市场行为”高度重视,即刻将该质疑函报送采购人,经与采购人沟通核实,现答复如下:

采购人将依法按照现行有效的政策文件调整采购预算金额或调整岗位人数需求,具体详见后期发出的更改通知。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规定,有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的权利。

感谢贵方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我公司将把有关情况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特此复函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8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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