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饶阳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重新招标)变更公告
金额
2000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8/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m1300000782004128001
预算金额2000万元
招标公司饶阳县乡村振兴局
招标联系人王伟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建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经理1950328589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0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1
公告正文
招标项目名称: | 饶阳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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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 M1300000782004128001 | ||||||||||||||||||||||||||||||||||||||||
招标公告名称: | 饶阳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 ||||||||||||||||||||||||||||||||||||||||
招标公告编号: | M1300000782004128001A020761 | ||||||||||||||||||||||||||||||||||||||||
原公告内容: | |||||||||||||||||||||||||||||||||||||||||
饶阳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饶阳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已由饶阳县发展改革创新局以饶阳县行政审批局关于饶阳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的可研报告批复(饶行审审批【2023】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饶阳县乡村振兴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使用中央预算内资金 2000 万元、使用统筹整合省、市、县涉农资金出资比例为中央预算资金 38.75%,整合涉农资金 61.25%,招标人为饶阳县乡村振兴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内容:饶阳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占地 91.35 亩,建设 1座数字化智能玻璃联栋温室 10080 平方米、1 座数字化智能薄膜联栋温室 10000 平方米、4 座数字化智能温室 11000 平方米并配建相关附属设施,包括购置箱式变电站 1台、燃气锅炉 1 台、智能加湿系统 1 套、智能二层覆盖系统(保温、保湿 1 套)、智能全自动苗床 1 套等设备、软件(系统)1 套等,并配套建设室外道路等工程。2、 建设地点:项目选址位于河北省饶阳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核心区内,具体位于饶阳县王同岳镇北京堂村村北侧。3、资金来源:申请使用中央预算内资金 2000 万元、使用统筹整合省、市、县涉农资金 3160.980534 万元。4、工期:12 个月。5、运营期:15 年(运营期内运营单位须每年向招标人缴纳 210 万元作为收益金)6、 质量标准:合格7、 本项目预留预算总额的 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8、 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及运营方案)采用暗标方式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运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施工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 施工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采购、安装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近期在本单位缴纳的不少于六个月的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运营单位资格要求:具备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须为农业公司或农业合作社)经营范围涵盖与本项目相适应的范围。(3)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开标现场查询)(4)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近期不少于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成立不足半年的投标单位至少提供一个月缴纳记录)(5)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2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 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5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2 家(可以为 2 家),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运营单位。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8-01 09:00至2023-08-05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8-2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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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 |||||||||||||||||||||||||||||||||||||||||
饶阳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重新招标)变更公告 原公告内容: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8-21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现变更为: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8-23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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