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瑞恒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乌苏市中医医院两专一中心椎间盘内窥镜及手术器械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102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07/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rhzc2022-101gk
预算金额102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瑞恒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沈亚琼0991-4670020
标书截止时间2022/07/08
投标截止时间2022/07/25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乌苏市中医医院两专一中心椎间盘内窥镜及手术器械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888号绿地中心蓝海16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25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HZC2022-101GK

项目名称:乌苏市中医医院两专一中心椎间盘内窥镜及手术器械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020000

最高限价(元):102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乌苏市中医医院两专一中心椎间盘内窥镜及手术器械采购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2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低温等离子体多功能手术系统、全高清摄像主机、椎间盘内窥镜及手术器械(椎间盘内窥镜及手术器械允许进口),为交钥匙项目,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全部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书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4、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须提供进口产品授权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01日至2022年07月08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888号绿地中心蓝海16楼

方式:现场获取:需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售价(元):2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5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888号绿地中心蓝海大厦16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25日 11:00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888号绿地中心蓝海16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节能环保等。2、财政监督电话:0992-8507503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苏市中医医院

地 址:乌苏市海河东路282号

联系方式:0992-85353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瑞恒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2888号绿地中心蓝海大厦16楼

联系方式:0991-4670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亚琼

电 话:0991-467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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