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铁南路等四十五条道路新建、提升改造、绿化工程及会展中心周边绿化景观提升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
招标项目编号:SDZB2017-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铁南路(东朝阳沟-大连路)等二十四条道路和征而未用土地新建、提升改造、路灯及绿化工程;武汉路(沿河路-世纪大街)等二十一条道路新建、提升改造、路灯及绿化工程;经开区会展中心及周边绿化景观提升改造工程已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长经经发审字【2016】5号、长经经发审字【2016】6号、长经经发审字【2017】10号、长经经发审字【2017】1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分别为长春现代农业产业建设有限公司和长春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投标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计划投资:铁南路等道路工程24245.96万元;武汉路等道路工程21568万元;经开区会展中心及周边绿化景观提升改造工程3891.33万元。 2.2 建设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2.3 标段划分:3个标段。本次招标监理单位可对上述3个标段进行报名投标,可兼投但不可兼中。 2.4 工程建设规模:
2.5 监理范围:与勘查、设计单位技术对接和沟通协调,工程范围内及相关工程的施工及保修期间的全过程监理等。 2.6 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审计结束为止。 2.7 监理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均须具备综合甲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5年(2012~2016年度)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拟派的监理人员须满足如下条件: (1)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并同时具有高级职称证书,有丰富的监理经验,并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2)拟派的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省级监理人员岗位证书,有较丰富的监理经验。 (3)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相互兼职,不得同时在其它工程兼职。 (4)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4人,监理员需配备齐全。 3.3 外省入吉企业在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3.4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总监理工程师证书、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外省入吉企业)(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以上证件及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通过后到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出示有效身份证)。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2 第一、二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第三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第一、二标段投标人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五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第三标段投标人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壹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5.4 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和《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投标办公室 地 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联系人:张剑峰 电 话:0431-84653201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临河街3300号 联系人:李明刚 尹丽丽 电 话:0431-84629898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