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沙雅县2023年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标段)
金额
4188.4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5/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188.4万元
招标公司新疆沙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联系人易春燕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泽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凤娇1588680677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29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 |||||||||||||||||||||||||||||
沙雅县2023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经由沙发改投资【2022】28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沙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沙雅县2023年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4188.4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阿克苏地区沙雅县 2.工程规模:棚户区改造建筑面积13563平方米(最终建筑以实际测绘面积为准)及其配套基础设施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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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③联合体成员中(各方)若为疆外企业,外省企业须具有有效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4.其它要求:(1)施工资质要求: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叁级(含)以上且具备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代建开发资质要求:房地产开发叁级及以上资质。 (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4)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5)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代建开发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 |||||||||||||||||||||||||||||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3年05月07日 10时00分 至 2023年05月29日 10时30分 2.领取方式:阿克苏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3.招标文件价格:0(元) | |||||||||||||||||||||||||||||
五、其他说明 | |||||||||||||||||||||||||||||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要求,取消招投标活动中没有法律依据的投标报名环节。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时间参加项目开标会议。2、投标人须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填写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信息后下载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阿克苏政府网上发布,发出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请投标人每天自行登录阿克苏政府网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117.145.109.21:11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前上传投标书至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 5、疆外投标企业须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或新疆工程建设云下载审核通过的信息报送册。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上发布 | |||||||||||||||||||||||||||||
七、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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