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42500848920241404
二、合同名称: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新建综合业务用房配套信息化建设项目安全测评服务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SHXM-00-20241119-1082
四、项目名称: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新建综合业务用房配套信息化建设项目安全测评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铁路运输分院)
地址:锦绣路3265号
联系方式:021-51003138
供应商(乙方):武汉明嘉信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丽波(男)
地址:
联系方式:15623670522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新建综合业务用房配套信息化建设项目安全测评服务项目
数量: 1.00
单价(元): 4717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服务范围: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
服务要求:本次安全测评服务项目将按照本市新建项目安全测评的相关要求,以及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依据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第三级的要求,对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新建综合业务用房配套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安全测评。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出具满足验收要求的安全测评报告后止。
服务标准:供应商应对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新建综合业务用房配套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调研,并通过漏洞扫描、配置核查等方式验证系统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建议,明确整改的目标。整改完成后,对项目进行安全测评,最终出具安全测评报告,安全测评报告需满足三分院新建综合业务用房配套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要求。
2.合同金额(元):
4717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非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2月0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2月1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新建综合业务用房配套信息化建设项目安全测评服务项目的合同(11N4250084892024140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