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第十五届全运会广东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1/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第十五届全运会广东奥林匹克体育中心
升级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人: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桥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_11月
第十五届全运会广东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勘察
设计
招标公告
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 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第十五届全运会广东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勘察设 计
1.2.2 工程位置: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大观南路 36 号广东奥林匹克体育中心。1.2.3
工程范围:广东奥林匹克体育中心总用地面积约 65.4621 万平方米,规 划总计容建筑面积 39.8169 万平方米。本项目为满足全运会对广东奥林 匹克体育中心(以下简称奥体中心)场地的赛事要求(含全运会及残特 奥会),对奥体中心体育场地及配套设施进行升级改造。
本项目涉及室外总平面改造部分用地面积为 36.0374 万平方米(含 新建公厕、保安亭等建筑物约 900 平方米);涉及建筑部分改造建筑面积 共计约 18.3298 万平方米,其中体育场及副场改造面积约 15.0355 万平方 米(含扩建副场竞赛功能用房 0.8 万平方米),游泳跳水馆改造面积约 3.2942 万平方米;涉及外立面改造部分面积为 6.5137 万平方米,其中网 球中心外立面面积约 4.8156 万平方米(含外墙面 3.1231 万平方米,屋面 板 1.6924 万平方米),曲棍球场功能用房、棒球场功能用房外立面和游泳 跳水馆南立面改造面积约 1.6982 万平方米;夜景照明工程面积约 54.5192 万平方米。最大单体改造建筑面积为 141435 平方米,项目勘察范围包含 扩建功能用房工程及部分改造工程等区域,勘察工作内容及范围以具体 实施为准。总投资约 119209.78 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奥体中心室外 工程改造、体育场及副场改造、游泳跳水馆改造、智慧场馆建设、无障碍 工程改造深化、夜景照明工程及附属场馆外立面工程提升改造等,改造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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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主要如下:
(1)室外工程:对主出入口、室外广场、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室外场地配套(含新建公厕、保安亭等建筑物约 900 平方米)、机电工程、配套工程等进行升级改造。
(2)体育场及副场:对体育场地下室、竞赛功能用房、贵宾用房、体育设备库房、屋面、外立面、看台、标识、防水、门厅、楼梯、连廊等 部位进行升级改造。对副场竞赛功能用房及设备用房、主副场地进行更新 改造,新建竞赛功能用房(建筑规模约 0.8 万平方米)等。对建筑机电设 备设施进行检测及升级改造,对体育专业设备设施进行维修改造。
(3)游泳跳水馆:对游泳跳水馆进行装修翻新,内部功能流线优 化,对建筑物外立面、功能用房和公共配套区域进行升级改造;更换场馆 标识系统;观众疏散平台、楼梯和连廊的漏水处理及外观修缮等。
(4)智慧场馆:根据智慧场馆的建设标准新建场馆智慧运营指挥中 心(IOC)、智慧场馆平台等,配套软硬件设施设备,完成场馆智能信息一 体化改造,全面提升场馆的智能化、信息化、数字化水平,实现整个奥体 中心的智慧化统一管理。
(5)无障碍工程:对室内室外的无障碍通行设施及无障碍服务设施 等进行改造深化,对空间不符合相关无障碍设计规范的依据新规增设无障 碍系统,距离上不方便残障人士出行及疏散的增设无障碍通道;标识系统 根据本次改造后的无障碍设施重新设计,满足办赛使用需求。
(6)夜景照明工程及附属场馆外立面工程:根据第十五届全运会竞 赛及相关大型活动场馆使用需求,提升奥体中心整体的夜间形象,包括:体育场夜景照明、体育场副场夜景照明、室外场地夜景照明、游泳跳水馆 夜景照明、网球馆夜景照明、黄村训练基地夜景照明。
附属场馆立面改造包括:网球中心的的金属屋面改造修缮、网球中心 外墙及平台立面翻新等。
项目建设规模最终以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复为准。
1.2.4 规划用地文件:已批准。
1.2.5 项目批准文件:已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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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资金来源:省财政资金。
1.2.7 投资总额:总投资暂定为 119209.78 万元,其中工程费为 99570.84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 12891.22 万元,预备费为 6747.72 万元(具体以可研 批复为准)。
1.2.8 招标内容:完成本项目可研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勘察设计工作,包括 但不限于:
(1)工程勘察工作:岩土工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勘察、详 细勘察工作。
(2)现状摸查及编制摸查报告:报告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概况、项 目现状(含改造内容及规模、估算)、地下管线、周边市政条件、原有报 批报建情况、报批报建工作进展、勘察设计工作进展、建设工作界面、勘 察设计工作计划、项目改造存在问题及相关建议、项目现状条件及竞赛标 准差异对照表(含功能用房数量、规模以及体育专用设施等对照分析、建 议等)等内容,前期摸查报告需经招标人审核通过后视为完成。
(3)设计方案报审工作(含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工作):在编制设 计方案过程中,根据业主需求对实际功能布局进行深化优化,在现行政策 规定下完成设计方案审查并同步推进修建性详细规划修正。设计方案审查 范围包括总平面及竖向规划设计、管线综合设计、建筑布局、交通组织、景观绿化、建筑平立面、环境节能保护等(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4)设计工作:项目可研批复所有建设内容的方案设计及方案深 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完成版施工图、竣工图审核。包括但不 限于:总平面规划、建筑、结构、临水、临电、施工围墙、施工便道、临 时板房、景观绿化、旗杆、幕墙、消防、给排水、电气、建筑智能化系统、暖通、安防设计、标识导引系统、防雷、环保工程、管线综合平衡、设备 选型意见、赛时运行设计、功能用房设计、按照项目的体育工艺、灯光、声学等特殊工艺设计要求进行建筑、结构及其配套设备专业的设计与相关 配合等。
(5)建筑节能新技术的应用及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节能、环保、绿色建筑等专项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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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装配式建筑设计(针对新建建筑),装配率需满足广州市住房 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规定的要求。
(8)负责本项目新建建筑设计阶段 BIM 技术正向设计。
(9)其他工作:
1)造价文件编制工作: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工程投资估算、概 算及设计变更、预算(含变更预算)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工作(含场地平整、管线迁移、临设搭建等)及相关配合报审工作;
2)技术配合工作:招标人后续各类招标工作配合、施工配合、现 场服务、竣工图编制配合服务等;
3)报建配合工作:立项(含可研)范围内综合管线规划设计报批(若有)、建筑设计方案审查等的所有用地、规划、建筑、技术、管线、专项等各类报建配合、协调工作等。
4)设计文件修改、完善工作:中标人应根据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 门、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无条件地修改、完善各阶段的设计成果文件,确保其满足相关的审批要求;中标人应根据施工图审查单位的审查、招标 人的设计评审、招标人组织的专业人士的意见对设计成果文件进行修改、完善。
(9)按照建设方案联审决策审批要求,需在建设方案中编制“古 树名木及大树保护、历史文化风貌保护、防范大规模拆建”等三个专篇内 容,进行方案比选及论证,确保建设方案科学、合理、合规。按照绿化行 业主管部门审批要求,设计阶段配合树木保护服务单位编制《树木保护专 章》(深度按照《广州市城市树木保护专章编制技术指引》)。
(具体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和勘察设计合同。)
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 2024 年 2 月,竣工日期为 2025 年 2 月。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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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与招标人过去 3 年内无合同履约 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 3 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 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 3.11 条。
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2)资质证书:(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 程)甲级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 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2)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以下①、②、③项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③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 设部令第 160 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 <2007>202 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 号)、《工程设计资质 标准》(建市〔2007〕86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 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 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 2 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 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 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 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 2020〕1 号,详 见 链 接:范〔
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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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 料扫描件。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 2 家单位(即一家勘察 单位、一家设计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 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 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以具有符合本招标项目要求的工程设计 资质的一方为主办方。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 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1.4.3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 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 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 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 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 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 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 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 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 资料扫描件。
注: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须符合《全国注册建 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 号)的相关规定。
1.4.6 信誉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 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被招标人拒绝 投标的名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
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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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资格审查
1.5.1 公告发布时间:2023 年 月 日 时 分至2023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交易平台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止。
1.5.2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
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出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
投标人自行在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1.5.3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方式 一 :
方式一、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1.6 投标截止时间
1.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 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
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
成电子投标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
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1.6.2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
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1.6.3 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
投标文件光盘(备用)递交时间:2023 年 月 日 时 分至2023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
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
以读取。)
1.6.4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1.7 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
1.7.1 采用电子开标,在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开标开始时间:2023
年 月 日 时 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所有投标人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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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投标人参与电子开标的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发 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1.8 现场考察
1.8.1 时间:不安排统一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1.8.2 地点:不安排统一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1.9 费用
1.9.1 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工程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为 2293.625 万 元,其中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2145.69 万元;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 限价为 139.935 万元(勘察综合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为 150 元/米);BIM 正 向设计技术应用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8.00 万元(BIM 正向设计技术应用费 综合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为 10 元/平方米)。
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 1.9.2
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 行性研究报告的总投资。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 算的原则。
1.9.3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招标项目不设经济补偿。
1.10 工期
1.10.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15 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修改,方 案确定后 15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15 日历天 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10 日历天内完 成补充、修改。各阶段成果文件提交时间以满足本项目建设进度要求为 准。如果延误工期,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10.2 勘察工期:以满足设计进度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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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其他事项
1.11.1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11.2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可通过
http://map.baidu.com 选择(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1.11.3
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11.4 投标人可通过交易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 引。
1.11.5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 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李工
电话:020-22905692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星运路 1 号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
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
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11.6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网址:
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ttps://zbtb.gd.gov.cn/#/index)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交易 平台网站发布。
1.11.7 《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1.11.8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 拒绝一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 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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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4)存在行贿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 故的;
(7)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1.12 招标人
1.12.1 名称: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1.12.2 邮政编码、地址:510006 广州市番禺区星运路 1 号 1.12.3 电话(手机)号码:020-22905692
1.12.4 传真号码:020-22905691
1.12.5 电子邮箱:/
1.13 招标代理机构
1.13.1 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1.13.2 邮政编码、地址:510030、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 316 号金鹰大厦 10 楼
1.13.3 电话(手机)号码:020-83546223(曾工)
1.13.4 传真号码:/
1.13.5 电子邮箱:zbgs6b@126.com
1.14 交易服务机构
1.14.1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4.2 邮政编码、地址:510630、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 1.14.3 电话(手机)号码:020-28866000
1.14.4 传真号码:020-28866095
1.14.5 网址:http://ggzy.g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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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招标管理机构
1.15.1 名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5.2 邮政编码、地址:510630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 3 楼
1.15.3 电话号码:020-28866211
1.15.4 传真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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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的企业名单》
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1 | 广东电白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
2 | 广州金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3 | 广州市裕建工程有限公司 |
4 | 广州市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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